㈠ 湖北荆州办证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商务签需要什么资料
自2014年9月15日起,荆州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荆州电子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拥有荆州市户籍
2.受荆州市内企业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
3.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荆州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二、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
1.登记备案证明
2.单位派遣函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
1.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
2.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派遣函
需要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办理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5.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达到最低纳税标准,需要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首先要在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备案。单位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二)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三)提交单位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的提交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四)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数据库查验的,可免交纸质证明)。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1.户口在县(市)的,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户口在省辖市市区的,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荆州市港澳通行证各类续签费用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快递费用25元)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咨询电话:0716-8502388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点至6点。
监利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监利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716-3322333转3911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信作息3点至6点。
石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石首市行政服务中心(石首市笔架山路)
咨询电话:0716-7819585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点6点。
松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松滋市新江口镇民主路)
咨询电话:0716-6228207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3点至6点。
公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公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预计将于2014年9月迁至公安县孱陵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16-5233428
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点至6点。
江陵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江陵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江陵县江陵大道129号)
咨询电话:0716-4739833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3点至6点
洪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洪湖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洪湖市茅江大道46号)
咨询电话:0716-2498636
工作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3点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