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车祸修理费用多少钱
扩展阅读
火锅鸡在哪里学培训费用 2024-11-24 01:37:32

车祸修理费用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4-10-19 20:20:30

A. 厢式货车,车厢撞这样了,修理,大概要多少钱

截止2020年,大约是几千块。

如果双方通过沟通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以要求提供第三方评估,可以要求让保险公司找他们合作的维修厂或4S店来进行评估。

举例来讲,事故中保险杠出现裂纹,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修复,但维修厂或4S店却认为修复后会影响喷漆效果或可能出现漆面开裂。这时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第三方评估,由该保险公司合作的其他维修厂或4S店进行评估,如果有那家维修厂或4S店认为可以修复,便可以由他们来负责维修,修复后如果喷漆出现问题,再要求复勘并更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1)车祸修理费用多少钱扩展阅读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B. 车祸伤人多少钱不用动商业险

如果车辆出险,修理费用在2000以内的就可以不走商业险。或者撞到别人,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也可以不走商业。 1000元以内。根据计算公式,如果基准保费是5000元,3年未出险的车子,现在出险1次,续保时就要多交1445元。
对于撞人重伤交强险能赔多少,无商业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医疗费一万元限额,死亡伤残十一万元限额,财产损失两千元限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哪些损失不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
一、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二、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本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四、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灯具、车镜玻璃破碎;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五、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及修复时间的损失;
六、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七、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于各项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九、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一章 机动车损失保险 责任免除
第八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第九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着增加; (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二)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三)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五)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十六条约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六)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间受到的损坏,或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未遂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七)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第二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责任免除
第二十四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第二十五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二)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他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着增加。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五)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 (七)律师费,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九)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三十四条约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章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责任免除
第四十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第四十一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着增加; (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四十二条 下列人身伤亡、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驾驶人以外的其他车上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C. 交通事故后修理厂维修费用比较高怎么办这个车真的要修那么多吗可以找物价局估价吗

我同样遇到这个问题,车子在高速发热出问题,被路政找的修理厂拖车拖下高速送去他们修理厂。因为我有急事就没去跟着,后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动机被拆检,通知我说需要换很多零部件,总共2.8万多,可是车子才买的几万块!后来我到修理厂,说我不打算在这里修了因为没钱,我说我把发动机拆费交了,也不用装了,因为我已经联系好一家打算拖过去,问问多少拆费。她说包括拆装费3400多还有个询价费总共4600多,还不包括拖车费。我拍了他们墙上的收费标准,其中发动机大修1200-1800元,我只是拆检怎么就3400多了?!我问询价费又是怎么个标准她无言以对,我说我回去找消协等部门去咨询一下,她很慌乱,各种搪塞……

D. 出险一千多走保险划算吗,怎么走保险

出险一千多元走保险划算。一般来说机动车维修费用需要如果小于500元不值得走保险,但一千元还是走保险比较划算。交强险1000元出险很划算,因为就算连续三年不出险,第四年的保费也才省下300元左右,所以一般情况下交强险超过200元就可以报保险。

在我们的生活中,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当我们遭遇车祸、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或修理费用。对于一些小额的损失,我们可能会考虑是否走保险来解决问题。那么,出险一千多走保险划算吗?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出险一千多走保险划算吗

出险一千多元走保险划算。

一般来说机动车维修费用需要如果小于500元不值得走保险,但一千元还是走保险比较划算。交强险1000元出险很划算,因为就算连续三年不出险,第四年的保费也才省下300元左右,所以一般情况下交强险超过200元就可以报保险。

对于商业险,超过1000元出险也划算,因为连续三年不出商业险,第四年的保费才省下1200元左右。因此,商业险超过500元报保险也比较划算。

二、出险一千多怎么走保险

出险一千多元,可以通过交强险或商业险来走保险。

如果出险金额为一千多元,建议走交强险。因为交强险上浮不了多少钱,而且交强险出险对保费金额影响比较有限,所以走交强险比较划算。

如果出险金额超过两千元,可以考虑动用商业险。因为商业险出险对保费金额影响比较大,所以需要慎重考虑。

三、出险一千多走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1、事故认定书: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和赔偿比例。

2、保险单:提供有效的保险单,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3、驾驶证和行驶证: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以证明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车辆的合法性。

4、医疗费用发票: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以证明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

5、修车发票:提供修车发票和维修清单,以证明车辆维修的费用和维修情况。

综上所述,出险一千多走保险是划算的。虽然购买保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可以分摊损失,并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服务。当我们遭遇意外情况时,走保险可以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我们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及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