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及制度
财务报销流程及制度:
(一)现金报销
1、填写现金报销单,将原始单据粘贴整齐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的金额应与填写的报销单金额一致,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经办人、领款人签字。
原始票据—发票:具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票据内容填写齐全包括: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必须填写“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有所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开票人及开票日期填写完整;整张票据字体须一致;机打发票手改无效。
2、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限制现金交易的范围和额度。单笔支出一千元以上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支付;单笔支出一百元以上的,建议使用支票进行支付。
(二)支票申领、报销
1、填写支票申领单,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申领支票时应附相应的合同、协议、审批单、培训和会议通知等。
2、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尽快办理报销手续,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控制部门支票申领张数,最多不能超过2张。
3、支票申领时一定要注明资金使用的性质,基本经费、财政专项经费、基本经费中按照项目管理的经费(人才培养、科研经费)。
4、支票报销时应填写转账报销单,将原始单据粘贴整齐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的金额应与填写的报销单金额一致,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的发票应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发票,且发票项目相关内容须填写完整,时间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相符,需要报销的发票应附报销费用明细、固定资产验收单、材料入库单、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公务卡报销
1、填写公务卡报销明细表,按照消费记录逐条填写,并与报销单据、发票、pos单金额一致,填写的“消费日期”应与交易凭条(pos)上的日期一致。
2、公务卡还款系统进行了升级,原来公务卡报销如有退票费等,我们还款的时候只能按pos单上的支出金额还款,多出来的退款那部分钱还要交回财务,现在可以按照实际报销数还款,不需要填那张红单子了。
3、遵守报销时间,尽量随着业务的发生及时交到财务处,便于财务人员审核还款。
(1)私账开卡费用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京财国库[2012]294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经职院发[2012]110号)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京经职院发[2013]60号)
1、开卡由部门统一负责提出申请报财务处,财务负责向发卡银行申请办理(在编人员)。
2、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及1000元(人民币)以下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公务招待费、邮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租赁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等购买支出,都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原超过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仍按银行转账支票(或汇款)进行结算。
3、市财政、教委等部门拨付的专项经费中涉及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支票(或汇款)结算。
4、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学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必须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发票金额合并开具的,还应取得所购商品明细清单或者机打小票。
5、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停车费(车队)外出差旅补助费。
6、对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如:课酬等应使用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方式支付(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不再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