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医保和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医疗费用,旨在解决劳动者和职工因疾病或受伤而面临的医疗风险。以下是对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详细解析。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类别设定不同的标准。
1. 学生和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内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2.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内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3.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内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在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二次以上住院的,需补足差额。
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 首先,在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2. 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
3. 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具住院审批单,以及准备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4. 如为外伤,还需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医院公章及投保单位公章,并提供个人及单位情况说明。
5. 最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进行报销。
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如需商业保险报销,需将以上材料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备份。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了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和不予支付的情况,确保了医疗保险的合理使用和公平性。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摘要:1、门诊报销比例: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分析:1、门诊报销比例: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一、医保城镇居民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第十六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遇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第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不同地区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不同,以北京地区为例,报销比例是:
一、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职工在职状态时,在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是90%。在其他定点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是70%;
2、职工退休后,在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是80%。在其他定点机构治疗的,70岁以下报销比例是70%,70岁以上能报销80%。
二、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在职时:
1、报销费用在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首次报销起付标准是1300,以后均为650)—3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2、报销费用在3万—4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3、报销费用在4万—10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
4、报销费用在10万—30万之间的,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85%。
(二)退休后:
1、报销费用在起付标准—3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4%,二级医院报销92.20%,三级医院报销91%;
2、报销费用在3万—4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7%,二级医院报销95.20%,三级医院报销94%;
3、报销费用在4万—10万之间的,一级医院报销98.20%,二级医院报销98.20%,三级医院报销97%;
4、报销费用在10万—30万之间的,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