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体复垦怎么举报打电话
可以直接拨打12336进行举报,“12336”是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号码。群众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可第一时间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Ⅱ 山体滑坡搬迁如何申请
具体流程是: 一、个人书面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隐患点监测员、村组、基层国土所、镇、乡政府现场核实,该农户是否在隐患点范围内,是否有权享受地质灾害搬迁政策; 三、镇、乡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申请地灾搬迁农户名单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地勘单位现场核实调查; 五、镇、乡公示地勘单位核实后初步判定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名单; 六、将符合搬迁条件的纳入地质灾害搬迁储备库; 七、地勘单位负责编制拟搬迁户选址调查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年度实施方案; 八、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政府印发实施; 九、项目完成后,由镇、乡政府组织完成自检,核查农户旧房拆除复垦、新房入住等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县政府组织初验; 十、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初验,根据初验结果申请市级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征地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Ⅲ 地质环境价值的核算
一、城市地质环境价值与绿色GDP
20多年来,我国经济资本大量增加,但自然环境资源损失惨重。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的成本费用巨大。目前我国每年数千亿元的治理投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
例如,采矿采石,会将一座好好的青山劈去一半山头,还会造成水土流失,造成上游的河床抬高甚至堵塞,大气粉尘污染等。但在统计的时候,矿产开发的销售收入是计入GDP的,而对山体、水源等的破坏没有指标显示。如果山头要重新绿化,河床要恢复,污染要治理,可能要付出比当初开采矿石大得多的代价。一旦进入GDP统计的时候,又会把治理的这部分交易额以正面的数字加上去(而且不考虑是否真正做到了治理),这样就造成数字虚高,而真正对社会经济的负面效果则完全被忽略不计。再例如,一家年产值5000万元的建材企业,平均每年必须花500万元在三废处理上,另外由于它为环境带来的损害,还要由社会机构花500万元才能恢复,按照GDP的统计,由这家企业直接产生的经济产值达到了5500万元,间接带动的产值是500万元,共计为6000万元。但实际上,有1000万元是减少社会财富的负担,4000万元才是真实反映经济发展的实际价值。
由于我们对自然的过度索取,造成土地的沙化、沙尘暴、草原退化、河流大气污染、水质和空气质量下降、植被破坏等,都可能被GDP的数字所掩盖,甚至有可能自然资源消耗越多,GDP增长越快;对环境污染的经济活动越多,环境破坏越严重,因为要花钱治理,GDP越高。因此,GDP作为测量国家或地区财富和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指标,存在着不小的缺陷,不能以GDP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唯一衡量指标。要以正确的发展思路来弥补目前GDP统计体系的不足,以避免经济指挥棒的失误。
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将环境资源经济损失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其计算结果可称之为“绿色GDP”。“绿色GDP”这个指标,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正效应。“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利用“绿色GDP”这个指标,才能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准确指导经济建设,以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地质环境作为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资源是及其重要的自然资源,把地质环境或地质资源消耗成本即地质环境经济损失计入经济建设成本,实行地质资源或环境的“绿色GDP”核算,对保护地质环境和国民经济建设都有重大的意义。
二、地质环境价值的核算
1.地质环境使用价值定价方法
已经被开发的资源应该被称为资源产品,未被开发的资源才应该被称为自然资源。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往往很难在自然资源与资源产品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举例来说,人们常常把采煤看做是地质资源开发,因而将原煤列入资源产品,而将地下未被开采的煤炭储量列入自然资源。但是,上述自然资源不仅需要勘探,而且需要管理和保护,在滥采乱伐还相当普遍的今天,这种管理和保护就显得尤其重要。勘探固然是公认的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对已探明的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同样属于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因此,即使将勘探活动排除在外,管理和保护的存在也使地下煤炭储量无法成为纯粹的未经开发的自然资源。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资源和资源产品之间的界限往往是人为的。资源定价的对象既包括上述自然资源,又包括上述资源产品。
2.地质环境资源价值核算的一般方法
(1)资源性底价+补偿性价值法[5~13]
前面已说明,地质环境资源价值由资源性底价和补偿性价值组成,而补偿性价值又由开发补偿费、地勘补偿、生态环境破坏补偿三部分构成。
1)单项构成部分的计算。
a.底价的计算。地质环境资源底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Pd为资源底价;L为资源的商品价格;Q为该资源产品的总产量;q为每年的资源产品产量;b为每年的生产开发成本;B为该资源生产开发的总成本;n为该资源的生产年限。
b.补偿价值的计算。
(a)开发补偿费。不可再生的地质环境资源,为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国家对其收取开发资源税费,用于对其替代资源开发,以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在计算中把它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补偿费。地质环境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计算如下式: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Zb为开发补偿费;Q为产量;f为该资源的开发资源税。
(b)地勘补偿费。地勘的补偿价值由地勘成本决定,地勘成本即为地质勘探投资费用。一般采用分项工程累计法,即先计算单项工程程的实际投资,然后累计求和。其计算公式为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Kt为勘探投资;Wf为物探费用;Jf为探井费用;Zf为勘探装备费用;Sf为试采费用;Qf为其他费用。
(c)生态环境功能破坏的补偿。地质环境资源的开发不仅要占用土地,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还要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十分复杂,涉及的范围广泛。由于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用一般的方法难以直接计算出其价值,但可以通过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恢复费用法、影子工程法、防护费用法、旅行费用法、调查评估法、浓度-价值法等方法进行评估。其属于环境价值或环境经济损失计算,计算方法将在“地质环境价值(经济)或损失”部分专门叙述。
c.地质环境资源总价值的计算。地质环境资源价值出资源性底价及资源的补偿构成。计算函数式如下: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P为资源的总价值;Pd为资源性底价;Pb为资源补偿价值;L为资源的商品价格:Q为该资源商品的总产量;B为该资源生产开发的总成本;Hb为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费;Kb为地质勘探补偿费;Zb为矿藏资源补偿费。
2)成本+利润+补偿性价值法[14~17]
a.地质资源价值计算模型。将(2-2-4)式展开,即成(2-2-5)式: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2-2-5)即为地质资源价值计算模型。式中:Vp为纯开采成本;VG为地勘补偿费;VM为劳动力创造的毛利润(或称资源开采价值);VE为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价值又相当于在资源开采过程中生态修复费用;VR为开采权利金。
Vp+VG+VE+VR实际上为资源开采总成本,而VM为资源开采获得的利润或开采价值。也就是说,地质资源价值等于等于总开采成本与所获得的利润之和。
b.地质资源构成要素与计算。
(a)纯生产成本(Vp)
根据国务院统一规定,结合工业的具体情况,资源纯生产成本可按下式计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V1为初期建井成本,万元,包括井巷工程费和机电设备费;V2为正常生产成本,万元,包括材料费、工资、电费、生产维简费、设备折旧费和销售费用;r为社会贴现率,%;n为矿井生产年限,a。
如果已知正常生产时的每吨资源的生产成本C和按国家规定该区内应该采出的资源量QT(万t),则公式(2-2-6)可简化为(2-2-7):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b)地勘补偿费(VG)。地勘补偿费可按式(2-2-8)计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VG为地质补偿费,万元;Q为已探明资源的总可采储量,万t;CG为地质勘探部门的平均成本,元/t;KG为地质勘探部门的合理盈利率,%;r0为年利息率,%;i为从勘查结束到建矿生产的时间间隔,a。
确定地勘补偿费的另一种方法是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的原煤产量和国家投入的地质勘查费总额,计算出中国历年来吨煤地质勘查费用的平均值,并按利率贴现到当前年“地勘补偿费应为该平均值与评估区内已探明资源总可采储量的乘积”。
(c)劳动力创造的毛利润(或称资源开采价值)(VM)。毛利润(资源的开采价值)的确定,应按全国资源企业合理毛利润率n%(目前国家企业按7%)计算,具体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就业、退休职工老有所养、维持矿区社会稳定等因素。
(d)生态修复费(VE)。生态修复费又称环境补偿费,其计算主要根据当前开采资源引起的主要环境问题,暂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资源的环境价值(即资源生产的环境成本):土地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补偿费、环境污染补偿费。
a)土地资源补偿费。开采资源占用土地要付土地资源占用费,并对因生产造成土地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这一部分环境成本的计算方法,主要参数和计算公式见表2-2-1。
表2-2-1 土地资源补偿费计算表[18]
每公顷农田平均收益(b1)按评估当时一般农田农作物的产量及其单价计算每公顷农田平均损失的效益(v1)根据农田被破坏或污染的程度而定。
b)水资源补偿费。对水资源破坏及污染的补偿费用可按表2-2-2进行估算。
表2-2-2 水资源补偿计算表[18]
c)环境污染补偿费。大气污染补偿费用的主要参数和计算方法见表2-2-3。
表2-2-3 大气污染补偿费计算表[19]
(e)付给国家所有者的开采权利金(VR)。由于资源税并不能真正起到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资源补偿费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并没有真正对矿产资源进行补偿,所以已有不少学者对此提出了改革意见。作者认为,为了维护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权益,同时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应该以开采权利金取代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要开采资源,必须首先从国家取得采矿权利,要取得开采权利就必须向国家缴纳开采权利金“矿产资源不论其优劣,采矿者都必须向国家缴纳开采权利金”开采权利金的数额主要取决于开采区域的资源量及其赋存与开采地质条件。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VR为企业应向国家缴纳的开采权利金,万元;KR为开采权利金系数,根据资源赋存条件等级划分,分别取:优级1.5,良级1.4,中级1.2,差级1.1,劣级1;QT为按国家规定该区内应采出的资源量,万t;P0为价格,元/t。(2-2-9)式中的10%称为“调节系数”。根据中国的习惯做法,由开采权利金取代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需要有个起步过渡阶段。在起步阶段,采矿权力金的征收数额应与目前国家征收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数额大体持平。根据有关资料,目前国家征收的各项税费约占企业总产值的10%左右。
3)地质资源价格的确定依据。地质资源的价格制定,应以上述评价出来的单位地质资源的价值为主要依据。同时,应综合参考对主要供应外贸出口的资源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对主要销往国内特定区域的产品(该地区的平均价格)。随着资源的可替代程度,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必然出现较大波动。所以在确定价格时限应以2~3a为宜。
三、几种地质资源价值的核算方法
地质资源的价值也由使用价值和补偿价值构成。使用价值主要指自然资源有供人类使用的某种功能,因此又称功能价值。地质资源功能价值由地质资源所有用途即所有功能价值之和。下面介绍地质环境资源在没有遭受任何损坏,其功能没有任何缺失或退化情况下,几种地质环境资源价值的计算方法。
由于地质环境资源在没有遭受任何损坏,其功能没有任何缺失或退化情况下,地质环境资源的补偿价值为零,所以,此时地质环境资源的价值完全由功能价值组成。因此,实际上是在讨论地质环境资源的功能价值。
1.地下水资源价值计算[7,20~24]
(1)地下水资源的功能构成
地下水资源的功能由三大部分组成:生产生活供水功能、维持和发展生态系统的功能、维持发展环境的功能。
1)生产生活供水功能。供给人类生活用水和饮水、工农业生产、养殖、文化、卫生和服务等方面的用水。
2)维持和发展生态系统的功能。维护人与环境要素之间协调发展的和谐关系,包括生态系统中动物、植物、微生物的正常繁衍、生长、发育及它们之间协调和谐关系的维持和发展都需要地下水。直接地表现在地下水水位埋深要维持到合适的深度,超过了这个深度极限,即如超过这个临界深度,植物的根系便不能到达,许多植物群落不能存活,植物系统内部平衡将被打破;超过了这个临界深度,地球微生物系统平衡也将被打破,许多微生物也将灭绝,微生物多样性不能维持。由于植物系统和微生物系统的破坏、种群的减少、初级生产力的降低,必将影响动物的食物量和食物链,使动物种类灭绝和减少。因此,地下水具有维持和发展生态系统的功能。
3)维持发展环境的功能:一方面体现在,由于地下水保持正常的补、径、排关系和动力学规律,维护着正常生态系统功能,从而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和地质环境的功能;另一方面,地下水资源量特别保持适宜的地下水位埋深,能够避免或防治诸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土壤盐碱化和涝渍化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还能维护湿地、河流等地质景观,有效地保持地质环境正常的功能和作用。这就是地下水维护环境正常运行的功能。
(2)地下水资源功能价值的计算
地下水资源的价值应为各项价值之和,用下式进行计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Kz为水资源的功能价值;Ki为第i种分功能的功能价值;m为分功能类型数,i=1,2,…,m。
在实际进行的计算中,地下水在生态维护功能或环境维持功能等价值计算时,同一地下水水体,可能同时具有多种功能,如既有维护生态系统的功能,同时也有防止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土壤盐碱化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功能,这时的价值计算,要同时求和。但是,在用做人类生活、生产等用水时,要注意避免地下水功能价值的重复计算,如在对某一地下水源地的资源进行价值计算时,如用做农业灌溉的水,不能再用做工业生产,也不能用做景观用水等等。
2.土地资源价值核算[25~28]
(1)土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
1)土地资源价值核算公式。根据自然资源价值理论,自然资源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一是自然资源本身的价格,即来自经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产生的那部分价值P1;二是基于人类劳动投入所产生的价值P2,即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根据地租论,设R0为基本地租或稠金;α为代表白然资源丰度和开发利用条件,即地区差别、品种差别和质量差别的等级系数。则该自然资源的地租或租金只为R=αR0,i为平均利息率,则该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P1为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P1可以根据生产价格理论来确定。设A为支付在该自然资源上的人、财、物投入总值(折成资金),Q为受益自然资源总量,N为受益年限,则该自然资源建设投资的每年中的资源费的分摊额为A/(NQ);再考虑投入资本的平均利率P即可求得该自然资源每年因社会投入所产生的相当于(C+V+M)的那部分价值,即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该自然资源由于社会投入部分的价值为P2,只要考虑到平均利息率,即可求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因此,自然资源总的价值量P即为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或者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如果我们再考虑到自然资源价值取决于其稀缺性,而稀缺性又主要体现在供求关系上,如果我们把需求量Qd、供给量Qs以及表示供给量变化对价格变化反映的灵敏度的供求弹性系数Es(供给量变化率与价格变化率的比值)和农示需求量变化反映的灵敏度Ed(需求变化率与价格变化率的比值)引入上述关系,则式(2-2-15)、式(2-2-16)分别变化为式(2-2-17)、式(2-2-18):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凡是资本,都应考虑时间价值。设P为价值,Pt为第t年价值,平均利息率仍用i表示,则有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所以有下两式: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2-2-20)和式(2-2-21)即为确定自然资源价值(价格)的基本理论计算式。
2)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
a.土地质量、位置和投资的影响。土地肥沃程度、位置优劣程度以及投资的利息差异的影响是影响级差地租的因素。
b.土地的有限性对垄断地租的作用。由于土地的有限性和重要性,土地日益短缺,稀有原则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对于某些特殊地段或地质的土地,它更是产生垄断地租的自然导因。此外,土地的有限性受土地特性影响较大,如果没有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土地位置上的优劣差异,土地受稀有原则的制约就不会如此之大。
c.对平均利息率和贴现率的考虑。我国对交通行业的贴现率规定为12%,但贷款的利息率这几年一改以往长期不动的惯例,国家有意识地通过利息调整达到经济调节手段调节社会资金的流向,因此利息率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用时间价值调整资源价值时,要用到贴现率。一般来说,贴现率越大,未来价值折成的现值越小,人们越不重视后代享用资源的利益,对可持续发展不利。但值得注意的是,降低项目分析中的贴现率,并不一定就会使人们重视保护资源,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破坏(通过鼓励投资)。因此,答案不在于人为地降低贴现率,而在于确保经济扩大所带来的收益可以再次投资。
3)土地资源价值核算例子。如前所述,土地资源的价值分为两部分:使用价值和补偿价值。使用价值主要是基于人类投入所产生的价值。由于土地资源有多种用途,如耕地、商业、住宅、工业之分,因此在核算其使用价值时,应根据各种用途所产生的收益分别进行计量。耕地的使用价值是由其生产的农作物价值决定。耕地的使用价值: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P为某种作物单价,元/kg;N为某种作物产量,kg/(hm2·a);S为耕地面积,hm2。
其他三种用途的使用价值是把企业利润与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综合分析,从企业利润中分离出由于土地因素而形成的收益。一险方法设想影响企业利润的基本因素有3个:土地等级、资金和劳力。可以用以F模型来指述: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Y为单位面积利润量;X1为企业所处地段等级;X2为企业单位面积资金量;X3为企业单位面积活劳动投入量;V为误差项,即随机因素对企业单位面积利润量的影响;F(X1)为自变量X1的函数,是土地所带给企业的利润,即级差地租收益;B、C为待估参数,其中B是资金对利润的影响度,即每投入一单位资金量所能得到的利润量;C为活劳动投入量对利润的影响度,即每投入一单位活劳动所能带给企业的利润量;A为工业企业由于原材料采购、企业工人素质等所带来企业利润影响值;D为在不考虑土地等级的情况下,企业所应收取的利润(此时取X1=0);E为土地级差系数。
土地资源的补偿价值采用恢复费用法。土地资源的恢复费用在此只考虑土壤表层、土壤养分和土壤有机质的恢复费用。水土流失中为了弥补冲刷的损失,每年每亩将需补充土壤2.69t,每亩运输劳务费和撒土费用就需210元。土壤中包含各种化学元素和有机质,其价值可以由肥料的影子价格求得,即按每亩需要各种化学元素的量乘上相应的市场价格,如表2-2-4所列。此外,还需要的支付包括追加的灌溉、保养和修整土地费用,综合核算,土地的恢复费用为477.67元/亩。
煤矿复垦的程序如下:
a.技术复垦阶段的土石方工程,即用煤矸石填充补平塌陷区,期石灰石对矸石进行中和,中和厚度为100cm,然后覆盖300cm的土壤层。
b.介于土石方工程和生物复垦之间的土壤有机质建立过程。
c.生物复垦工程。参考国内外(如英国)复垦经验,复垦费用固定投资1500~4000元/亩,年经营成本200~300元/亩,按20年完全恢复计,取贴现率0.07,得出复垦费用:535~660元/亩。取其平均值为497.5元/亩。
上述土地的恢复费用与煤矿复垦再造土地的费用相近,由此可知,通过核算土壤表层、土壤养分与土壤有机质来核算土地资源的补偿价值是合理的。
表2-2-4 土地资源的恢复费用[26]
3.湿地资源价值计算[29~37]
湿地的使用价值是开发湿地所付出的人类劳动,1970~1971年美国马萨诸州开发湿地的市场价值为300~70000美元/英亩,资本化系数采用5.375%,则保护湿地的年租金即使用价值为16~3762美元/英亩。
湿地的补偿价值这里只考虑以下4项:野生生物的价值、观赏-文化价值(即娱乐,教育和美学上的效益)、供水的经济效益、洪水控制的效益。
为了把这些效益化为货币价值,把野生生物学家、景观建筑师、水利学家收集的有关各种生产率类比的湿地数据和经济数据结合在一起,对以下4方面的湿地效益进行估值。
(1)野生生物的价值
古布塔和福斯特(CuPta and Foster,1975)分析了公共机构获得的8000多英亩湿地的数据;根据5个最高的价格(其范围是587~2387美元/英亩),选择1200美元/英亩作为最好的湿地野生生物效益的资本化价值;再加上经营费用,资本化系数以5.375%计,每英亩的价值便为1300美元。按每年计,这样的湿地每英亩产生大约70美元的野生生物价值。另外,野生生物学家发展了一种定性评分模式,模式中考虑了10个自然资源变量,包括湿地的肥沃程度、大小、周围生境类型和多样性等。应用这种模式,把湿地看成一个野生生物生境,处于理想状态时评分为100分,每年的效益为70美元。因而,任何一块湿地的野生生物的经济效益可按下式计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2)观赏-文化价值
采用的方法与上面的相似。收集了29个自治区购买空地的数据(此数据由城市保护委员会记载)。总面积为1567英亩,每英亩价格在5769~3684美元之间。选择5000美元作为观赏-文化效益最高的空地的资本化价值。资本化系数为5.375%,年效益为270美元/英亩。在景观建筑师的协助下,发展了一种评分指数,它类似于野生生物生境的评分法。任何一块空地的效益可按下式计算: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3)供水的经济效益
这里应用的方法是比较了从湿地取水的成本与从其他最经济的、可能得到的替代水源取水的成本。从湿地水井取水的成本估计为每千加仑0.0427美元,从波士顿市区委员会取水,水费为每千加仑0.120美元,假设二者差额0.0773美元为湿地水的价值;假设每千加仑0.120美元代表其他供水方案最经济的增值成本,同时在两种水价的情况下,每人需水量是相同的。按一年计,每取千加仑水的年费用为28美元,假设一个典型的湿地每天供水100万加仑,每年每英亩效益为2800美元。
(4)洪水控制的效益
洪水控制的效益是基于以利用采取防洪措施以后避免的经济损失为防洪措施计算的经济效益的研究。按每英亩计,每年80美元。
把这4方面效益的高、中、低生产率价值综合起来,计算了每英亩湿地总效益的资本化价值。计算的结果列于表2-2-5。
表2-2-5 湿地资源的价值[32]
四、小结
地质环境价值(V)分别由凝聚在其中的劳动价值(V劳)和修正后的边际效用价值(V修边)组成,计算如下式: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地质环境价值的核算方法可以用下列两种方法来进行:
1.资源性底价+补偿性价值法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P为资源的总价值;Pd为资源性底价;Pb为资源补偿价值;L为资源的商品价格;Q为该资源商品的总产量;B为该资源生产开发的总成本;Hb为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费;Kb为地质勘探补偿费;Zb为矿藏资源补偿费。
2.成本+利润+补偿性价值法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理论方法
式中:Vp为纯开采成本,VG为地勘补偿费,VM为劳动力创造的毛利润(或称资源开采价值),VE为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价值又相当于在资源开采过程中生态修复费用,VR为开采权利金。
上述两种核算方法,是各类地质环境的价值(如湿地资源、地下水资源、油藏资源、土地资源等的价值)的计算基础。
Ⅳ 地质灾害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一)崩塌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崩塌损毁土地具有复垦为耕地潜力的主要为土质崩塌或小型岩石—土质混合型崩塌,纯岩石崩塌基本不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潜力,主要复垦为林地、草地。其复垦模式为:清除石块——土地平整,或清除石块——土地平整——客土覆盖,前者适合于土质崩塌损毁土地复垦,后者适合于岩石—土质崩塌且石质比例较大的损毁土地复垦。
清除石块:因崩塌可能存在部分石块的混合,且石块在崩塌过程中翻滚于崩积物表面,清除的石块需有序堆放以备用。
土地平整:与前面所述相同。
客土覆盖:对于岩—土混合型崩塌,且岩石比例较大,不能满足耕作要求时,需利用客土进行覆盖。
(二)滑坡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在滑坡区域进行土地复垦时,滑坡损毁土地位置不同,其复垦模式也不尽相同。
滑坡体与抛滑体的复垦模式为:设置截流沟——修建排水沟——修建挡土墙——清除石块——土地平整——翻耕。
滑坡前缘复垦模式为:修建挡土墙——清除石块——土地平整。
设置截流沟:主要在滑坡后缘或滑坡体后端滑坡体外的山坡上设置截流沟,阻止滑坡体以上山坡坡面径流冲刷滑坡体,阻止坡面径流导致滑坡体再次滑动,保证滑坡体的相对稳定性。截流沟比降一般控制在1:800~1:1500,截流沟流水要有序汇入排水沟,截流沟的断面尺寸要根据汇水面积及该区3小时或6小时最大降雨量计算确定,截流沟可为土渠、浆砌渠等,如滑坡体面积较大,且坡度较陡,可在滑坡体上不同高程位置设置多层截流沟,以缓解坡面径流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修建排水沟:在滑坡体上垂直(或近于垂直)等高线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上端与截流沟连通,下端与自然溪沟或河流相接,保障排水畅通。排水沟比降一般控制在1:300~1:1000,排水沟断面大小根据截流沟汇入水量及最大暴雨量计算确定。在坡度变化较大、形成陡坎超过3米处设置跌水,以缓冲排水冲力。对于自然形成断面较大的排水溪沟,一般为土质,在可能垮塌处设置堡坎保护沟壁。而在复垦范围内设置的排水沟,可采用块石、卵石浆砌,对于常年有排水的排水沟,尽量设置排水口,并配渠系,在枯水季节将流水引入耕地范围或引流进入蓄水设施(如蓄水池、山平塘等)。
修建挡土墙:主要是在滑坡体前缘或易卸荷地段设置挡土墙,防止滑坡体再次滑动,使复垦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挡土墙应设在基础稳定的硬基础之上,这样挡土墙才能对滑坡体具有较大抵挡作用。挡土墙外侧坡比一般控制在1:0.2~1:0.75,挡土墙可采用浆砌块石、浆砌条石或C20砼,必要时可加钢筋。由于滑坡体中含有一定水分,所以在挡土墙设计中一定要设置泄水孔,使滑坡体岩石土壤中含水量保持正常状态。
清除石块:由于山体的岩石破裂崩落或抛出,滑坡体和滑坡前缘存在一定比例的石块,复垦前应先清除石块。对于直径大于20厘米的石块,清理时要有目的、有序地堆放,以备用于截流沟、排水沟、田坎修筑和道路修筑等。对于直径大于5厘米、小于20厘米的石块,也要有序堆放,作为修建道路的基础使用。复垦时应尽量利用地方材料,节约资金。可先清除大的石块,对于直径较大的石块,可采用大锤分解,特别大者,可爆破分解,直径超大的在不失去稳定性的情况下,则可原地保留(需要利用者除外)。小于5厘米的碎石则无需清除。
土地平整及翻耕因与前面叙述相同,这里不再叙述。
(三)泥石流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泥石流损毁土地也是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重要类型,在强烈地表径流的作用下,水流侵蚀地表土壤、岩石,侵蚀的土壤、岩石与径流一起流动,形成泥石流。泥石流冲出山口(或沟口、宽缓地带),由于地势突然开阔,泥石流动能减小,泥石流中的石块、泥土等慢慢沉积,形成扇形堆积区。因泥石流损毁土地一般在沟口或坡度变缓地段,土地复垦潜力较大。其土地复垦模式为:疏通——修建挡土墙——表土剥离——土地平整——客土覆盖。
疏通:就是疏通泥石流堆积扇周围的溪沟或冲沟,让原顺势流淌的水流按照疏通的沟道流动,避免水流侵蚀泥石流堆积扇。疏通的沟道要根据汇水面积及最大暴雨量设计,保证绝对的安全。在疏通沟道靠泥石流堆积扇一侧一般要设置挡土墙(或泥石流导流槽),挡土墙的高度要高于堆积扇顶面50厘米以上,挡土墙外坡坡比不小于1:0.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直立。挡土墙可采用浆砌块石或浆砌卵石,尽量少用混凝土,以增加冲刷阻力。疏通沟道还需考虑水流方向,不宜直角或小于直角拐弯,以削减流水冲力,否则会造成溢坝现象。
修建挡土墙:主要是在泥石流堆积扇前缘,靠河流或冲沟侧设置挡土墙,阻止流水冲刷堆积扇,保证复垦耕地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挡土墙高度取决于河流或溪沟的最大洪水位,一般高于最大洪水位80厘米,挡土墙可采用浆砌块石或浆砌卵石,也可采用混凝土,挡土墙外坡比在1:0.2~1:0.5 之间为宜。挡土墙长度一般略大于堆积扇与河流或溪沟的交界长度。
表土剥离:就是剥离泥石流堆积扇表面的石块。泥石流为密度大的流体,其在流动过程中,直径大者慢慢漂浮于表面,随坡度变缓、流速变慢而发生沉积,致使表面往往为石块,剖面上具有从下至上石块直径逐渐变大的趋势。因此,对大部分泥石流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必须剥离表面石块(部分泥石流石块直径小于5厘米除外)。同样,在剥离石块时,将大块的石块有序堆放,为其他工程备用(如修建挡土墙、渠系、田坎、道路等)。对于泥石流石块剥离,规模较大时可先采用机械剥离后,再次用人工清除。
对于石块直径较大的泥石流损毁土地复垦,一般需要客土覆盖,土地平整和客土覆盖模式与前面叙述基本相同。
(四)堰塞湖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堰塞湖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类型之一,主要发育在山地、河流较多地区,因瞬间滑坡、崩塌造成河流阻塞形成堰塞湖。
堰塞湖损毁土地中,具有复垦条件的主要为损毁耕地,其损毁类型有两种:一是淹没耕地,二是冲毁耕地。
对于淹没耕地采取的复垦模式为:清渣——翻耕。
清渣:主要是清除堰塞湖淹没土地时沉淀的淤泥、流砂。因形成堰塞湖后,上游河道冲刷其他灾害产生的崩塌物、滑坡体及松散的岩石、泥土,致使河流水体夹杂大量泥沙,而堰塞湖淹没土地后,水体动能减小或基本消失,泥沙沉淀覆盖在原耕地表面,当堰塞湖泄水后,水位下降,原淹没的土地又显露出来,要对这部分土地进行复垦,必须清除淤泥、流砂。
翻耕:因耕地被水浸泡,在清除淤泥、流砂后,对原耕地进行翻耕、晾晒,使之达到耕作要求。
对于冲毁耕地采取的复垦模式为:土地平整——客土覆盖。
土地平整:主要是对堰塞湖泄水时冲毁的耕地进行土地平整(含筑埂)。因堰塞湖泄水能量较大,常将耕地疏松的耕作层冲走,埂坎损毁,平整度受到影响,因此进行土地平整。
客土覆盖:因原耕作层冲毁,有效土层变薄,需进行客土覆盖,其覆盖厚度取决于原残留表土厚度,保留多覆盖厚度就小,反之则大,原则上要求有效土壤层厚度大于50厘米。
(五)地面塌陷损毁土地复垦模式
对于小规模塌陷且深度不大,不影响排灌并基本具备复垦条件的土地,可直接将其复垦为耕地。
对于积水塌陷地或季节性积水塌陷地的复垦模式为:疏排。
疏排:对于塌陷程度小、坡度缓的土地,通过开挖沟渠,形成主、支渠工程配套,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水利工程网络系统,防止积涝发生,将塌陷地复垦为耕地。
对于塌陷区的复垦模式为:表土剥离——疏排——挖深垫浅——土地平整——覆表土。
挖深垫浅:对于塌陷区来说,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要与挖深垫浅、土地平整、表土剥离与回填等其他复垦措施相结合,以治理塌陷区局部特别低洼地段的积水,使整个塌陷区的排水系统畅通,通过土地平整改变塌陷地坡度,减少水土流失。对于积水面积大或积水深的塌陷地,采用疏排降法无法排除塌陷区内积水,又不适宜采用充填法复垦的塌陷区,其具体工艺是:首先,通过人工或挖掘机的方式挖深积水区,因挖出来的泥土含水量大,推土和运输都极为不便,需要就近堆放、沉淀一定时间;其次,在泥土沉淀的同时,对挖深区形成的深积水区进行整治,修建鱼塘或改建为其他蓄水设施,并完善鱼塘的水利配套设施建设;然后,将沉淀过的泥土填充到塌陷深度较浅的区域,按设计的农田田块高程进行土地平整;最后,建设、完善整个复垦区域的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生产路、防护林等农田体系。
表土剥离、土地平整、覆表土与前面叙述基本相同,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