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1、无形资产出租: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相关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应交的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无形资产出售: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无形资产报废: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则应将其报废并予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例如,某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或超过法律保护期,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则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1)出售的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有哪些扩展阅读
1、无形资产出租
取得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2、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该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❷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所发生的支出有哪些,应计入哪个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作为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拓展资料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着作权和转让商誉。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
(4)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①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4.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5.转让着作权是指转让着作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6.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