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司打赢了怎么退诉讼费
法律主观: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诉时原告通常需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然而,诉讼费的退还制度详尽且胜诉后的退费流程有所规定。以下是关于官司打赢后如何退还诉讼费的说明。
1. 民事诉讼的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原告胜诉,法院将返还其预缴的诉讼费,然后由败诉方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原告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2. 共同诉讼当事人中若有人败诉,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3. 诉讼费的交纳标准如下:
- 财产案件: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如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交费;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 行政案件,按标准交纳: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每件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的交纳标准。
综上,民事诉讼中,原告胜诉时,法院将退还其已缴诉讼费,并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费用。
② 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
诉讼费法院会在原告胜诉后退还给原告。
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胜诉后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被告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胜诉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带好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何时截止或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各地法院执行可能不一,详细的可电话咨询当地法院。为保护胜诉方权益,胜诉方应在判决生效后尽快到人民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