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统筹内费用
法律分析:1.统筹内费用是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即医保目录内可报销费用。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异地就医,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的是就医地医保目录。2.宜城参保人员,在广州市住院报销比例,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的是参保地报销比例,该患者的情况执行的是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费用的35%。3.城乡居民就医费用中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元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住院起付线和门慢起付线),按大病保险政策自动在医保系统中按规定报销比例纳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㈡ 出院单上的统筹费用是什么
法律分析:统筹费用是医保核销时的依据金额。需要住院病人自己支付的费用就是自费费用。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品种,报销的范围和额度不同。出院清单常根据所参保的医保种类来划定报销比例。自费费用的核算包括:起付费(俗称门槛费)、自费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医保部分报销药品(乙类)中按比例需要自费承担的金额。如果出院清单中已经列明了自费费用,那就是经过每项核算,最后统计出来的结果。(2)统筹属于什么的费用扩展阅读:结算程序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2、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