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统筹外项目补助是指的什么
统筹外补贴包括:交通费、高寒补贴、房改补贴、取暖费、军龄津贴、工伤补贴、回民补贴、独生子女费、生活补贴、书刊费及原企业已支付退休职工的其它费用等。
(一)量力而行。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的企业,不具备发放统筹外费用的政策条件,不要与其他企业盲目攀比。
(二)公平合理。统筹外费用包括养老、医疗、丧葬费用项目,企业不得重复设置,不得随意提高标准,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
不同时期退休的人员间,统筹外费用项目及标准不搞“一刀切”。纳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人员,企业不得在此之外再为其预提用于养老的统筹外费用。领取统筹外费用的退休人员,企业不得再将其纳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1)统筹外费用怎么算扩展阅读:
《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发布后,对规范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处理行为,维护重组企业、职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分中央企业反映,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预提依据不明确,不便执行。现就中央企业重组中退休人员有关统筹外费用的财务管理问题,进一步通知如下:
企业向重组基准日之前退休的人员支付的统筹外费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批准后,可以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
(一)根据企业所在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规定支付的。
(二)根据2003年底以前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支付的,或者已纳入企业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规定经审计的。
(三)自2004年初至财企[2009]117号通知印发前,为缓解物价上涨对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影响,根据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支付给2003年底以前退休人员的。
㈡ 养老金中哪些钱是由统筹内支付哪些钱是由统筹外支付
可能不少退休人员不分明,我们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其实一局部是在统筹内支付的,一局部是在统筹外支付的。
所以,在计算之前,我们需求先理解一下什么是统筹内和统筹外?统筹内外的钱都是怎样来的?养老金中哪些钱是由统筹内支付?哪些钱是由统筹外支付?
所谓统筹内外,主要是针对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来说的,依据国度社保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资金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而统筹账户就是题主所称的统筹内,个人账户相对统筹内当然就是统筹外了。换句话说,统筹内就是指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统筹外就是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当然,以上只是举的一个简单的例子,主要是为了尽快理解大致计算根据和过程。实践上,根底养老金公式中的均匀缴费指数计算就是十分复杂的,也不是本文一句话两句话可以说分明。再者,关于哪些参与工作比拟早的退休“中人”享用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统筹内支付的,其计算也同样复杂,在此也不展开讨论了。
㈢ 中人教师一次性补贴怎么计算
中人教师的一次性补贴计算方式如下:这是专门为退休教师设计的一种额外福利,称为统筹外待遇一次性补贴。具体计算方法是基于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如果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90%,那么一次性补贴将补发10%,并按照180个月的周期进行发放。换句话说,如果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85%,则一次性补贴将补发15%。这种补贴的发放旨在进一步保障退休教师的生活水平。
根据这一政策,补贴的具体金额会根据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某位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90%,那么他可以获得10%的额外补贴,总共180个月的补贴周期。如果养老金发放比例为85%,则补贴比例会增加至15%,以此类推。
这种补贴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退休教师的关怀,也进一步完善了退休教师的福利保障体系。它为退休教师提供了一种额外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在退休后能够更加安心地享受晚年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补贴的发放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这样,无论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比例如何变化,他们都可以根据这一标准获得相应的补贴。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确保退休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尊严和尊重。
㈣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能否税前扣除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因离退休人员非在职或受雇人员,所以对其发放的补助也不能作为工资税前扣除。
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属于福利费,“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上,该文件是对国税函[2009]3号文的补充。虽然财企[2009]242号是针对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文件,但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这一条款,且并不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 因此,根据税法规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能作为工资进行税前扣除,但应能并计计入福利费按14%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