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了学费、餐费之外,按照规定学校不得收取哪些费用
学校不允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不允许预收跨年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乱收费事件总是层出不穷,家长们面对这些情况也是敢怒不敢言,虽说知道有些费用不允许收取,但其他家长都交了,如果自己不交的话可能孩子会被老师排挤,也不方便搞特殊化,最终只能选择顺大溜。既是关于学校乱收费的事件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上报当地教育部门,没必要再继续忍耐了。
三、捆绑收费
有些学校可能会进行捆绑式收费,例如开展校外学生公寓,借此进行收费等等。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也不得强制收取伙食费,应该本着自愿公益性的原则,学校食堂不能以营利为主。
其实学校有很多收费都是不合理的,我们必须要了解相关情况,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麻烦而顺大溜,连最起码的维权都不会,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B. 义务教育期间哪些是不能收费的
很多人认为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教育,认为对于在规定年限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因为教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应该免除,否则就不能说是义务教育。但是,义务教育并不等于是免费教育,就收费问题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分为“一费制”收费和非“一费制”收费两种情况。在实行“一费制”的地区,彻底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现象,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的标准,并在这两项收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中小学信息、英语教育的基本需要,还要结合农村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在不实行“一费制”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国家统一规定收取的费用有: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住宿费。其中,课本费仅限于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种类和数量,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住宿费仅限于有寄宿制的学校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合理收取。杂费、住宿费标准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县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准自行制定标准,已经制定的一律取消。
另外,借读费的标准,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