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贰’ 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报销方式主要有两种:
1、先垫付后报销。先垫付后报销是当前比较普通的异地就医报销方式,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2、直接结算。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重点推进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工作,我们在异地支付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负担的费用由医保局和医院直接结算。
在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很多,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办理,具体如下:1、线下备案:异地就医人员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线上渠道: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比较多,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