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诉讼费是由谁承担
法院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承担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关于法院诉讼费承担的几个关键点:
败诉方承担原则:
-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诉讼中败诉,那么该方需要支付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其他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
- 如果诉讼中双方都有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那么诉讼费用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来分担。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
调解或和解结案的费用承担:
- 如果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诉讼费用可能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承担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
特殊规定:
- 在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如离婚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诉讼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有特殊规定。例如,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承担方式。
原告预缴与最终结算:
-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通常需要先行预缴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对诉讼费用进行最终结算,并确定由哪一方承担。
综上所述,法院诉讼费的承担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调解或和解结案、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等,诉讼费用可能会由双方共同承担或根据具体情况分担。
❷ 诉讼费交给法院还是交给谁
法律分析:在中国民事诉讼中,一旦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常由起诉的原告先行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应在接到法院预交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完成预交。若被告提出反诉,反诉人应在提交反诉状时预交费用。如果上诉方均提出上诉,则双方各自预交。如当事人预交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缓交。未预交且未申请缓交的,将视为自动撤诉。案件受理费最终由谁承担,需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决定。
1.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2. 当原告和被告各有胜负时,法院会决定双方按胜负比例分担诉讼费。
3. 若败诉方为多人,法院会根据人数及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对于特定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
4. 撤诉案件中,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并按半数收取。
5. 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6. 第一审和第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二审法院决定。
7.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具体情况决定。
8. 若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可由法院指令被告偿付。
9. 当事人如确有交纳诉讼费用的困难,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由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❸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综上所述,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