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谁承担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谁承担,分以下情况:
1、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2、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必须提交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
1、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
3、债权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收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贰’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是多少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要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申请费。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叁’ 申请支付令怎么收费的
关于支付令申请费用的计算,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不减半的情况下费用为73.33元(50元基础费用加上6800元本金的2.5%利息)。若申请费减半,则费用为36.67元。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时,申请费由债务人承担。若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申请人可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支付令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需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这些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支付令申请后,对方不提异议,支付令即生效,申请人可直接申请执行。若对方提出异议,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后再申请执行。如果一直无法送达对方,支付令将失效,申请人则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