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制造费用需要进行特定的账务处理。首先,当企业发生季节性停工损失时,需将损失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具体操作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次,制造费用需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具体操作为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季节性生产企业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需进行调整。若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则相反。
除季节性生产性企业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工业企业因季节性停产正常停工期间的制造费用仍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并按上述规定结转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而非正常停工,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属于非常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