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异地产检和生育怎么报销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审核部门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处办理待遇结算;
4、受理核准后,工作人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费
产前的检查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参保人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完成或终止妊娠后向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与平均工资水平/30天*产假天数。
二、异地报销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如果参保的女职工生育的是第一胎(婚后第一次流产也算),则需提供以下证件(依据地区不同,可能会含有复印件):
(1)计划生育证
(2)出生证
(3)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院小结
(7)《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9)剖腹产,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顺产,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流产,金额超过300元,这三种情况都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10)如果是人工流产,需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和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11)如果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而夫妻双方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❷ 生育险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关于生育险中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当达到生育报销条件时,请准备好社保卡、婴儿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小结以及费用清单与发票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提交至所在地社保机构进行申请。
约一周后,拨款将结算至您所在的单位账目。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涵盖了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营养费等各种费用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❸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在怀孕期间所产生的产检费用是由自己先自行垫付,保留好发票。等生完宝宝之后,就可以去办理产检费用报销了。每个地方的报销流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可以先打电话过去咨询。孕妇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基本如下:(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注意: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❹ 上海产检费用只能报销3600吗
法律分析:一、上海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是否为3600还要看报销的实际情况。1,医疗保险报销: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因生育需要发生的符合《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2,生育保险报销: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妇女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生育保险报销。妇女生产后,可带上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产检费用报销。二、产检费用报销所需条件1,已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2,符合计划生育要求3,在产科门急诊进行产前检查。二、产检费用报销所需资料1,身份证2,现金收据3,计划内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4,生育医学证明5,生育妇女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三、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孕妇生产完后,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上海市各区社保中心报销产检费用。一般来说,生育基金可为产妇报销产假时的工资(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单位交社保的平均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及3000块医疗补贴。申请报销后的20日内,社保中心会对申请人享受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报销生育费用;若不符合条件,则会给予书面告知。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❺ 产检和生孩子不在一个医院怎么报销
产检和生孩子不在一个医院报销的流程如下:
1、职工个人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提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2、社保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信息上传至系统;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信息无误后,拨付生育津贴至参保女职工的社保卡;
4、职工准备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后,按流程领取生育津贴。
医疗报销的资格条件:
1、报销流程的一般步骤包括:首先,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费用;其次,患者需准备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再次,患者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所属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后,根据保险政策和实际费用,由保险机构进行审核并确定报销金额。;
2、报销资格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参保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接受的治疗必须属于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产生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参保人员在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3、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其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参保人员在报销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产检和生孩子不在同一医院报销时,参保女职工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其社保卡,职工随后凭证明材料和填写的申请表格领取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❻ 生育险异地产检费用怎么报销流程
一、异地分娩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二、生育险异地报销所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