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垫资诉讼一般按多少个点收费是合法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供参考。
⑵ 诉讼费如何缴纳网上怎么缴费
在网上缴纳法院诉讼费的步骤如下:
1. 登录您起诉法院的诉讼服务网。
2. 点击在线缴费。
3. 选择缴费案件。
4. 进入缴费平台。
5. 选择支付方式并缴费。
网上交诉讼费的具体步骤包括:
一、官网缴纳:
1. 登录付费通网站,点击“诉讼服务费”按钮。
2. 进入引导页面,点击“立即缴纳”。
3. 输入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的31位缴纳条形编码后点击“提交”。
4. 提交后确认显示的缴费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支付”。
5. 进入收银台选择支付方式。
6. 支付完成后下载电子凭证作为报销凭据。
二、微信缴纳:
1. 打开手机微信的“钱包”。
2. 选择“城市服务”。
3. 进入“诉讼费缴纳”。
4. 输入通知书上的31或32位号码,或扫描条形码。
5. 确认页面信息无误。
6. 绑定或注册付费通账户。
7. 确认并支付诉讼费。
8. 通过微信完成诉讼费支付。
打官司时诉讼费的承担:
1.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2. 原被告各有胜败时,费用由法院决定双方分担,通常是按胜诉、败诉比例分担。
3. 败诉方为多人共同诉讼时,费用由法院根据人数和利害关系确定分担比例。
4. 撤诉案件中,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费用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6. 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7.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具体情况决定。
8. 原告胜诉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偿付。
9. 公民交纳诉讼费用困难时,可申请缓、减、免交,由法院审查决定。
以上信息旨在帮助您了解诉讼费的缴纳和相关责任承担,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诉讼费用的负担和处理方式。
⑶ 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当一方未能履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对于涉及公民的案件,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执行申请书,通常由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负责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执行费用根据执行金额确定,若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案件需缴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会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加。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于执行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加快判决的执行进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负责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涉及财产的部分。其他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则依据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⑷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怎么缴费
社会公众收到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款通知书》后,可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办理法院诉讼费缴纳业务。当事人通过登录电子法院或扫描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可以进行缴费操作,有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供选择,切实便利当事人缴费。完成案款缴纳后,当事人还能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切实减轻奔波诉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缴费步骤;1.打开法院诉讼服务网,凭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账号。2.登录账号,点击左上角的“网上立案”,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立案法院、案件类别(民事或行政)、申请类型(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等立案信息,然后上传诉讼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3.提交成功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当事人登录账号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当事人可通过网银、支付宝或微信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立案。
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