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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被告要交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1-27 07:37:21

A. 请问在民事诉讼中被诉人要反诉原告时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就像原告有权对你提起起诉一样,被告当然有对原告提起反诉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反诉体现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是原被告平等享有诉权的体现,原告指控你侵害他的权益,你有权抗辩他存在的问题;他起诉你维权,你有权反诉他侵权。提起反诉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反诉的提起时间是在“案件立案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反诉不是独立存在的起诉,是基于本诉的存在而出现的权利,所以提起反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在原告的起诉还没有立案受理前,你去提起起诉,那叫新的起诉。新的起诉和原告对你的起诉是两个独立的案件,可能在两个法官手上,就代表你们要出参加两次诉讼。
而提起反诉最迟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法庭辩论简单来说就是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大概会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就是在开庭的过程中的法庭辩论结束之前都可以提起反诉,而不是下判决之前,这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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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诉和本诉要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
反诉代表的是反对,所以要基于本诉的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来展开。比如,对方举证你卖房未交房子,你想反诉他曾经借了你钱没有还;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卖房未交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他借钱未还是基于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

上述案例中,原告起诉卖房未交,你只能反诉他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这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法院才会受理合并审理。

3、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原告或者参与诉讼的第三人
反诉是你反对原告的起诉,所以你只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反诉原告或者参加本案审理的第三人。
比如,原告起诉你卖房未交付,你不能将原告的父亲或者妻子列为反诉的被告,这样法院是不会批准的,因为他们不是本案的诉讼当事人,也不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反诉的被告不能超出本案的有关人员,扩散到其他人身上,如果要起诉另外的人,法院会建议你另行起诉的。
反诉是被告有力回击原告起诉的手段,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和事实,反诉打败本诉而获得胜诉是很正常的,当然也要合理的评估能否反诉成功,因为反诉也是要交诉讼费的,只是如果合并审理的话,可以减半交纳诉讼费。

B. 什么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C. 民事诉讼中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用

可以 你要在诉讼请求中表明

D. 打民事官司要些什么费用大概要多少要走什么程序

民事案件范围很广,要看具体案由,是否涉及财产,跟标的额有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起诉:

二 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 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

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E. 民事诉讼立案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下是由被告出钱

一.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五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十元。

(五)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缴纳标准。

二.一般是先由原告支付,原告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诉讼费最后由被告支付。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被告败诉,就会支付诉讼费。

F. 为什么民事诉讼中败诉方要承担诉讼费具体的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诉讼费用的负担规定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6)民事诉讼中被告要交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G. 民事诉讼中,一审及个被告要分别缴纳上诉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
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二条 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H. 问一下被告输官司后那些费用需要被告出

一、民事诉讼中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中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的部分,诉讼费,可能承担一部分律师费。
一般诉讼费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败诉,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诉讼费,或者和法院协商,直接将诉讼费支付给原告。

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二、民事诉讼中败诉方承担费用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诉讼费内容包括哪些
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I. 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

民事起诉费用一般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9)民事诉讼中被告要交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

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

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