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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费用哪里出

发布时间: 2022-01-30 08:14:26

① 工伤保险谁来赔付


一、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出了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 ,用人单位不赔付的从保险基金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工伤事故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有缴纳工伤保险 ,赔付哪些费用: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 ,公司应该赔偿 ,工伤保险也应该赔偿。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规定赔偿不同项目。

② 工伤保险赔偿明细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 ,不同等级 ,赔偿标准不同。
(九)伤残津贴。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③ 工伤保险赔偿如何办理

你得先说明一下你问哪里的情况,各地的办理流程、所需申报资料要求不一样,免得被误导。
如果在上海,本地人由单位或个人去社保中心申请,外来从业人员得由单位申报,单位不办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以现金方式结算的,还须提供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
(4)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提供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
4、 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下同),及其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之一];在异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选择邮汇方式的,还应提供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5、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
6、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对于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原件;
(2)对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应提供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对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须提供《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申领的除外);
(5)对于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须提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复印件、《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对于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须复印有户籍信息和本人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对于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5-6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7-10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须提供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注:待遇由用人单位申领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待遇由个人申领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另外,要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④ 买了工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时的相关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商业保险公司没关系(当然社保基金是否有保险公司参与这个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事情和我们无关),企业是否还要支付或赔偿给员工的其他费用你可以参考一下社保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你个人或者你的单位为你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并且有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障,那么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你报销或给付相关的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和社保工伤保险以及单位所应支付赔偿金不冲突,但是对于医疗住院等费用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应该先报社保,社保不能够支付的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另外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医疗住院等费用不可以重复报销,这里我也简单的解释一下:因为看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是有数的(有相关的票据),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在报销时都是要把相关的票据收去的,你在社保报了票就被社保拿走了也就没有办法在到保险公司报了,相反也是一样;而伤残赔偿,只要达到伤残等级凭鉴定结果就可以领取赔偿金,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是无价的,没有人能够给因身体致残所造成的损失开发票,所以企业也不能够因为保险公司赔偿了就不再赔了,这也要分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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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工伤赔偿的钱打到哪里

法律分析:申请者银行账户。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是需要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打入审核表中填写银行账户中,并不是社保卡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⑥ 我办了工伤保险,我的工伤费用由哪里出

你办理了工伤保险,也是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各自承担规定的应该承担的部分,一般来说,医药费是工伤保险承担的,休息治疗期间的工资,是单位承担的

⑦ 怎样查询工伤保险赔偿金有没有下来

法律分析:查工伤赔偿费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员工携带自己的 身份证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 中心的 工伤 处理窗口查询,可知道报销一起多少钱。

2、打电话咨询,那么只能告知本人工伤待遇是否下达,或者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告知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