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土地不动产如何顶费用
扩展阅读
费用报销凭证该怎么做 2024-10-18 18:22:11

土地不动产如何顶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1-31 05:44:04

① 土地使用费怎么计算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

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

1、在各楼层面积相同的情况下:

100平方米(房屋租赁面积)╳40元(查土地划分:三级、四类)/8层(地上总楼层数)=500元

该企业全年应缴土地使用费500元。

2、在各楼层面积不相同的情况下:

应纳费=[(使用的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占地面积]*适用的标准。


土地使用费相关政策

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土地使用费缴纳流程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

三、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关于林场中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 不动产权是怎么收费的

、不动产权证收费标准?

(一)房子挂号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核发一本房子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添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土地挂号费

总挂号和初始挂号

1、党政机关、集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越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越700元。

2、差额预算处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越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越1万元。

3、自收自支预算处理事业单位、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越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越4万元。

4、城镇居民住宅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越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越30元。

5、农人建房挂号免费,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精装本5元/证)。

土地改变挂号

1、单位:500元/宗

2、城镇居民:30元/宗

注销土地挂号:免费

土地证书费

1、规范精装:10元/证

2、精装本:5元/证

二、不动产权证处理流程

1、预告挂号

业主可单独持房子买卖合同、缴款凭据、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房地产买卖挂号组织申请处理,并收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挂号证明书。

处理费用:房地产挂号组织按件收取房子挂号费(住宅挂号费:个人为50元/件,单位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注:此为广州费用,佛山处理费用请到佛山房管局咨询)

2、权属挂号

需交材料:房地产挂号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力挂号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子面积测绘成果陈述书、用地来历文件、房子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收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子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送房子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送有关房子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挂号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断定抵押状况的陈述(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挂号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

③ 住宅的纯土地办理不动产证收费多少

一、如果以前有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更换为不动产证,只需要80元钱工本费。

二、如果如果购房交易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将所有其它收费和税费都交齐: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 。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房产证办理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④ 不动产登记怎么收费

您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⑤ 土地证上是划拔地办不动产证需䃼交费用吗

如果不涉及产权变更只是换证,那肯定不需要补缴费用。如果产权转移的情况那要看房屋性质,非住宅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住宅一般不需要补缴,

⑥ 不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您好,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

1、如果是办理公司自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其他)”科目。

2、如果是办理销售商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销售费用--其他”科目。

(一) 不动产的含义: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

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

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二)《物权法》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

材料。

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

关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

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

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

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

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

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

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

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

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

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

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

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

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

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⑦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

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工作了5年的杨国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让他感到满足。当时,他还没有考虑过70年以后房子的命运。

4月,温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杨国光也不例外。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无法过户。资料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证已经过期。一时,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要不要补缴地价款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不管20年还是70年,一旦到期,买下的房子会如何,又该做点啥?”想到这里,杨国光心里有些不踏实。他向律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待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属于业主。

温州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国内,深圳、青岛、重庆等地都存在类似问题。在青岛,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其中部分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一些网友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回到法律的源头妥善解决。

研究续期法律细则,是给群众的“定心丸”

对多数人来说,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但土地在使用期满后该如何续期,却一直是法律上的一个“模糊点”。

黑龙江省闻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明说,早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对土地70年大限后的处理就引发过广泛争论。最终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由于法律条文缺乏细则,对续期方式、补缴标准等未明确,公众对永久拥有住宅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土地使用权到期,部分城市进行了地方政府层面的探索,但缺乏顶层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表示,物权法涉及的自动续期是一个重大问题,应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的法律解释。这个问题不能由地方政府来做,否则各地出现不同的规定,容易引发更多问题。

不少专家和网民对此次保护产权的意见持正面看法,认为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有恒产者有恒心,物权法明确了“自动续期”,而意见提出对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安排开展研究,并强调良好和稳定的预期。尽管没有出台具体内容,但特别重要的是,指明了要向有利于财产保护的方向进行制度设计。

制定细则还需“以民为本”

业内专家建议,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无法回避,需慎重对待。一方面,借助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契机,对续期的细则解释尽早提上日程,给出具体的法律注脚,消除“模糊空间”。另一方面,以“以民为本”为基本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增强公众对国家相关制度的信心。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关键是缴费问题。如何续期?有偿还是无偿?有两个办法: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取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税金。

“应把利益免费让给业主。”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曲文勇认为,购房者买房时房款已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合理部分,即获得了相当于永久性使用权。从这个角度看,应让利于民,也符合意见“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要求。

网友呼吁,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就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做出详细司法解释,建议原则是自动免费续期,如果一定要收费,也应合理。

多位专家表示,把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费用改为定期缴纳低额税收模式,也是自动续期的一种探索方式。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⑧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

1、如果是办理公司自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其他)”科目。

2、如果是办理销售商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销售费用--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