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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储罐年检多少周期

发布时间: 2022-01-21 16:41:49

Ⅰ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是什么

液化气罐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相关法规,家用液化气罐4年年检一次,15年报废。液化气罐是用来储存液化气的储罐,其内部有液化气时压力很大,稍有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爆炸,液化气在20摄氏度压力为0.8兆帕,40摄氏度的压力可以达到1.59兆帕。液化气钢瓶的最大承受压力为2.1兆帕。若液化气体积不变,温度每升高1摄氏度压力就增加0.04兆帕,所以每只钢瓶只能灌85%,也就是14.5千克。在空罐时也不要用温水加热钢瓶,否则会引起物理爆炸。因此,液化气罐必须按规定年检。

液化石油气瓶是钢制压力容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气瓶外壁难免发生碰撞,造成机械损伤。有些用户,将气瓶与煤炉同置一室使用,更加速瓶体外部锈蚀。瓶内液化石油气特别是残液对瓶壁也有一定腐蚀作用。长期的锈蚀、腐蚀,会减薄瓶壁厚度,所以要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液化石油气瓶是我们每个家庭常用的压力容器,它的性能优劣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安全。按GB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YSP-0.5、 YSP-5.0、YSP-10、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任何类型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均按报废处理。

Ⅱ 低温液体储罐使用超过多少年应缩短内外检验周期

超过20年应缩短内外检验周期 。

数据来源: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低温液体储槽的年检检验内容:
1、原始资料审查
2、外部检查
3、壁厚测试
4、内窥镜内筒内表面检查
5、表面探伤(MT或PT)
6、真空度的测试
7、气压试验

Ⅲ 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分类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都是多少呢

是这样规定的: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_R7001-2004
第三条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
0.25一,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²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3.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12.搪玻璃设备。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一(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²
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备案。

Ⅳ 汽油库GC2管道,年检周期为3-6年

GC2级管道: GB/T20801.5-2006 6.3.2要求对管道的名义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对接环缝,检查等级为Ⅳ的应采用RT,检查比例为5%,抽样检查时,固定焊的焊接接头的检测比例应不少于40%;

Ⅳ 液化气石油罐检验期限是多长时间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期限规定如下:
1、外部检验期限: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首次检验的;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使用期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内外部检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非金属材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l毫米/年的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液化石油气储罐,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耐压试验期限:每10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更换材里在重新衬里前;停止使用两年重新复用的;新安装的或移装的;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使用单位对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检验或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

石油化工储罐年检周期多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6

Ⅶ 气瓶检验和报废年限是多少

1、钢制无缝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2、钢制焊接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每四次检验周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任何类型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6、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Ⅷ 各类气瓶检验周期为多少

一、液化石油气瓶: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
YSP-2.0型、
YSP-0.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有效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均按报废处理;
二、钢质无缝气瓶:盛装腐蚀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氧气瓶、氢气瓶等),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如氮气瓶、氩气瓶等)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三、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四、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液氨钢瓶、液氯钢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满12年报废,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满20年报废。

Ⅸ 气瓶检验和报废年限是多少

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煤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该设计使用年限并非为钢瓶报废年限,钢瓶报废年限由检验评定确定。

目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报废年限和定期检验周期仍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执行,但对于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钢瓶,如钢瓶本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的原始钢印的。

按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规定应不予检验,一律按报废处理。各钢瓶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进行钢瓶定期检验。

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有永久性的原始制造日期钢印,严禁检验单位将上述报废钢瓶翻新后流回到充装环节。各地查到此类翻新的报废钢瓶,一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解体报废,并对翻新报废钢瓶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以消除不安全隐患。

也就是说一个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煤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

(9)石油储罐年检多少周期扩展阅读:

安全使用

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 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开阀时要慢慢开启,防止附件升压快产生高温;对可燃气体的气瓶,不能用钢制工具等敲击钢瓶,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而造成事故。气瓶用于有可能产生回流(倒灌)的场合,必须有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液化石油气气瓶内的残余油气,应用有安全措施的设施回收,不得自行处理。

加强气瓶的维护。气瓶外壁的油漆层既能防腐,又是识别的标志,可防止误用和混装,要保持好漆面的完整和标志的清晰。瓶内混进水分会加速气瓶内壁的腐蚀,在充装前一定要对气瓶进行干燥处理。气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充装气体的品种、擅自更换气瓶的颜色标志。

确实需要更换时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对气瓶进行改装。负责改装的单位根据气瓶制造钢印标志和安全状况,确定气瓶是否适合于所要换装的气体。改装时,应对气瓶的内部进行彻底清理、检验、打钢印和涂检验标志,换装相应的附件,更换改装气体的字样、色环和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