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没人起诉石油行业的垄断
因为能源这个市场本来就是寡头垄断市场。放眼全世界都是!
如果说淘宝卖爆款衣服是完全竞争市场的话,可以把这两个市场简单比较一下。比如,今晚我突发奇想,想开一个淘宝爆款店,最快我今晚就能把店面建设好;但当我想开能源的公司,资金?技术?许可证?呵呵 。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不是想干就能干。这就是进入壁垒。我开淘宝爆款店,卖这款的有无数店,同一款衣服,买家可以因为各种原因去别家买,也可以单纯不喜欢这款买别的爆款,我定价得跟着市场走,基本毫无定价能力。能源这种就不一样了,买家在市场上议价能力可没多少,很大部分是刚性需求,所以就卖家就有定价权力啦。如果你开公司,目标当然是利润最大化,这种情况下,当然会……狠狠宰他一刀。换我我也会 。BUT,能源这种东西,能随便漫天要价嘛,不仅是个人,石油,电等是无数行业不可或缺的生产材料,还让不让人活,怕不怕翻身打倒这万恶的资本家,这时候 还是有一些干预吧…… 当然,利于消费者的干预才是好的干预~~ 不然那感觉,就像别高年级同学欺负了,告诉老师,指望着老师给点他们颜色看呢,结果老师还和那些哥哥姐姐联手骂你,那滋味……
另外,
如果科技能突破这个必须资本密集的障碍的话…… 开石油公司是不是也会像开淘宝店一样简单
⑵ 国家为什么不停止石油垄断
补充:很明显看出石油垄断对民营企业不利,同时国家每年又要想石油公司进行一些补偿(中石油每年都会喊亏损),哪怕是这样,国家出台的《反垄断法》依旧说,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那反垄断,反的是什么?现在不是闹油荒吗,中石油不是有义务阻止的吗,是效率低下,还是因为寡头企业囤货自奇吗?通常垄断都会带来腐败,那么国家保护石油垄断是出于对资源的保护吗,还是其他?如果对资源的保护,那么那些小油田(指由大公司开采明显不合理的小常量油田)不是都荒废的吗?另外竞争才能有发展,才有利市场调控,最终方便老百姓,这不是停止垄断的一个好处吗?最后 国家给了中石油等公司够多的权利,为什么没有一定的义务,比如避免油荒,比如建立石油储备。这不是显失公平的吗?
⑶ 中国的反垄断法为什么对中石油,中石化这些企业不起约束呢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从来都没有垄断石油,中国从来都不禁止个人从事石油相关的买卖和生产。楼主不是石油行业的人吧,中国的私企石油公司实际上是非常多的,个人感觉做的最好的,比如北京的安东石油。为什么这些私企石油公司没有什么话语权呢,是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资本。石油行业是需要大量的钱的,随便一个油田的勘探开发至少都是上千亿人民币的投入,中国没有哪个私企能拿出这么多钱。至于电力行业和软件行业我不清楚。被微软戏弄,我想国家应该有他自己的理由吧,傻子才喜欢被人戏弄,那些当官的可没有人是傻子。
⑷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吗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
其优点就是产品无相对过剩的浪费,垄断者完全可以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量。缺点就是垄断者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始终控制住该种垄断产品的供应量,使这种产品不能普及,许多人享受不到这种产品。
危害是对经济自由的侵害。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自由、平等与等价交换。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首先必须有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市场主体将无法自主作出经济决策,无法自主地从事交易。
因此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中对个体经济权利的最基本要求,处于个体经济权利的最核心位置。经济自由是包括投资、就业、消费等在内的经济活动不受他人强制的状态。而行政性垄断可能对一切经济自由构成限制,特别是体现在对经营自由和消费者自由的侵害上。
(4)为什么没有人举报石油垄断法呢扩展阅读:
垄断行业对法律原则的违反
(一)对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近代宪法规范上,这被表述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
平等保护原则的终极意义在于追求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的平等。即所谓的“机会上的平等”。
虽然说市场和平等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行政性垄断给予了某些产业、企业和个人以特权,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和个人在市场竞争中,有了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特权。
例如目前在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投资“禁区”,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则尤其如此。
过多的由行政性的机制来垄断本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对特定的经营者实行优惠待遇,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构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歧视,造成了限制竞争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应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则的意蕴在于,只有由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的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也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原理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从学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不得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垄断行业
⑸ 为什么说石油是垄断企业 目前不是有许多的民营油站吗
垄断,有全产业链垄断,和局段控制性垄断。
烟草,盐业,是全产业链垄断,即从种植(或开采)到工业生产,再到商业流通领域,全过程控制;零售终端也是实行许可证制度,消费者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中上游的强势控制。
石油,是控制性垄断,把持重要环节,控制上下游产业链。
由于中石化,中石油,控制了销售环节,炼油厂和民营油站没有议价权,垄断油企上、下把持,两头通吃:上游吃死炼油厂,成本倒挂,亏损严重,不愿开工;下游整死民营油站,抬高油价,增加物流运输成本,吸血广大民众,老百姓苦死累死,都不够盘剥的。
类似的还有供水,供电,公交电信,金融机构,等等,表面看上去是有竞争,但是实际上还是政府把持,不过是苏联模式的一个“病毒变种”而已。
近几年频繁暴发的出租车罢工潮,也是根缘于此。出租车公司控制了行业市场,以几十、数百倍于车价的价钱,出售经营权,并向承包人收取高额“份儿钱”,血腥盘剥驾驶司机和广大乘客。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它的所谓油价上涨,黑车泛滥,都只是表面现象。垄断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
油荒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于石油行业的垄断体制,石油巨头把持了零售市场之前的各个环节,企业的逐利本性又导致他们偏重效益而忽视了市场供应的稳定,人为制造油荒局面。
至于发改委的所谓“约谈”,也不过是老子训儿子,不改革扭曲的市场,是不可能消除“油荒”的。
⑹ 国家为什么不停止石油垄断
这么这么说也对,中国石油垄断有好有坏,不过国家有国家的考虑,国企赚了钱上缴财政,从而提高国家税收,可以发展军队,财政报销等等,(现在中国军队开销吃惊啊),还有,国际油价忽涨忽降,没咱中国稳定,这对发展也有好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