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重利空致国际油价连续大幅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如何运行
首先国内成品油价格首先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流通成本和适当利润,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其中,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主要以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个国际油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油价涨跌时,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根据当前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机制确定。
我国不仅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还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过高的油价会增加石油行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低油价可以在短期内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金来源禀赋差,生产成本高,长期来看,国内原油产能将萎缩,我国石油自给能力将减弱。对外依存度快速急剧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
2. 中国石油为什么制定天花板价
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国内油价过高则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油价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的正常发展,削弱其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会进一步的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的安全。
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天花板价”的时候,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不提或少提;低于“地板价”的时候,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
并且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3. 中国石油油价怎么定的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拟定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2009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3] [4]
零售价格
早在2006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最新调整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实质上,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践中,一直面临着尴尬局面。因为成品油供应体系存在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后者在政府价格管控下,不能随意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现在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当大。”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一吨能赚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大概6000多元/吨,而地方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按照2008年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厚利润。[5]
“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管。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民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售油价低多少不用政府操心的。”陈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限制,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虽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了解,政策层面未来可能在调控区间上进行适当调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工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另外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04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此,相关配套措施也是调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发挥“配合”作用。[5]
4. 中国的电力石油如何定价
亚洲问题专家尼古拉斯?拉迪:中国汽油和柴油零售价高于美国
,并且不再是众多新兴市场经济体中最低的。其结果是,中国石油巨头的炼油业务不再亏损。
价格改革提供了中国政府可以用来促进经济增长恢复平衡的政策手段。实行经济改革的前20年,政府基本上取消了国家物价总局对商品价格广泛的直接控制。
到20世纪90年代末,政府直接控制的物价领域仅有部分零售业、农业和制造商产品销售,分别为其销售额的4%、9%和10%。
但是,政府保留了几项关键要素价格的定价权,例如资本、能源(燃料和电力)、水资源和土地。政府为这些要素设定的价格通常与它们的相对稀缺性不一致,
环保收费定价和环境的关系也是如此。
合理的定价至少意味着收回完全成本,如果进一步,还意味着将边际机会成本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既包括生产和消费造成的环境破坏成本,也包括消耗资源带来的机会成本。
政府继续使用定价权所涉及的生产要素大部分价格严重偏低。定价偏低的投入要素多用于制造业,而非服务业。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资本,因为制造业的资本密集度更甚于服务业。
但燃料和电力也是这样的例子,因为在中国,工业消耗的能源几乎占了全部能源消耗的2/3,与之相比,美国的这个比例约为1/4。这些要素过低的定价增强了制造业的盈利能力,有助于2003年后流向制造业的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增加。
因此这种现象提高了绝大部分来自制造业的中国出口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超级竞争力,而且造成国内生产模式扭曲,在这样的模式下,过去10年大部分时间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止步不前。
更加合理的定价,包括现有环保收费标准的改进,将增加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它们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进而减少中国的国际收支盈余。
它也意味着可贸易品(绝大多数是制造品)制造业的经济收益与服务业的收益相比将会下降。
那样的结果会减少制造业投资,特别是能源密集度最大的产业将首当其冲;同时增加服务业投资,从而在一段时期后引发人们所期望的生产结构调整。
能源是政府在改革时期保留定价权的最重要领域之一。改革的第一个10年,即20世纪80年代,政府设定的原油价格与世界价格仅有微小差距,该项政策承接自改革前的决策者,在这一时期得到延续。
可是,从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政府逐步转向提高国内原油价格,使之与世界价格齐平。到1998年两种价格完成并轨时,政府开始执行一项计划:每月调整国内原油价格,以便与国际价格一致。原油零售价格越来越体现完全成本定价原则。
2000年年中,政府推行一项正式计划,也是按月调整这些价格,这样成品油价格完全反映原油成本和炼油成本等。因此,虽然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仍然由政府控制,但这些价格基本上仅略微偏离国际市场价格。
但是,当2004年全球市场原油成本开始快速增长时,中国政府开始调整定价政策。政府仍然上调国内原油价格,使之与国际价格保持一致,不过政府只允许在主要成品油产品(特别是柴油和汽油)的零售价格上体现原油价格的部分涨幅。2005年,政府向国内的炼油商提供补贴,以补偿部分炼油亏损。
2008年上半年,这个问题再次出现,规模比以往大得多,当时全球石油价格大幅上涨,中国的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都低于美国的零售价,并且在所有进口石油的新兴市场国家中最低。
5.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1、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2、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3、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4、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5)中国石油价是怎么定扩展阅读:
石油性质:
1、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2、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3、有的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较高,属低硫环烷一中间基。其汽油馏分感铅性好,且也富含环烷烃与芳香烃,故也是催化重整的良好原料。柴油馏分的凝点及硫含量均较低,酸度较大,产品需碱洗。减压渣油经氧化后可生产石油建筑沥青。
另有些低凝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也低,属低硫中间基。适于生产一些特殊性能的低凝产品,同时还可提取环烷酸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