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石油价格为什么以桶为单位一桶多少
桶真正跟石油发生关系应该是在185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泰托思维尔镇的德雷克发现石油。这位美国人也是跟我国早期的四川人一样,试着想挖井找盐,没想到却找到了石油。当时在内燃机还没有发明之前,生产的石油主要是用来制造煤油及灯油。德雷克共有24口生产井, 1860年产出原油9万吨,1862年生产了27万吨。
德雷克的油井出油后,他用一只容积约8个啤酒桶的鲸鱼油桶当作储存槽,再放不下只好在地上挖坑做石油池,让来不及装桶的原油暂时存放,再用一个个啤酒桶分装,用马车拉到河边,装上船沿河运送到各地精炼厂。 1865年铁路延伸到油田区,又利用火车的平板车台一桶一桶放置运送出去。这段故事终于创造了石油与桶此后不可分割的关系。
在英语中,大大小小的木桶都称为“Barrel”,都可用来盛装石油。大家的交易又是以1桶为准,初期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格,的确给买卖双方都造成困扰。盛装石油的木桶大的有50加仑(加仑为另一种容积单位,每加仑为3.785公升),小的只有30加仑,以40加仑及42加仑为多,但以40加仑为最通用,大家也逐渐朝这规格靠拢。使用木桶装原油有一个缺点,就是热胀冷缩的物理现象经常使木桶破裂,所以装油时会故意装少些。
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标准石油公司时,大量使用自家生产的木桶,自立交货规格,把1桶定为42加仑,而且把木桶喷成蓝色以表示与其他厂家的区别。在当时,石油的交易是以桶为单位,各家油商向不同的油厂提油,所提领的每桶数量都不一样,这对政府而言,要公告价格与收税也没有标准,所以要定一个标准量的桶,对各方来说都变得很迫切。美国在1876年内战前,采取了英国商人和美国商人都能共同接受的一个标准,制定 42加仑为1桶。如果换算一下,约合159公升。
说来很有意思,这42加仑是采取了装鲱鱼的木桶及装猪油的木桶,二者都是42加仑,但都与石油没有关系。后来,桶成为全世界统一的石油计量单位,全世界各国一致向它看齐。这不像其他计量单位,有美制、英制或公制的区别。桶这个计量单位,不只是石油业界使用,凡是与石油有关的产业、机构或个人,也深受此单位的影响。
B. 原油出口为什么用桶计量而不用吨呢
原油出口用桶计量而不用吨进行计量的原因是有一部分历史原因的,最初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石油被发现的时候,因为原油是一种非常容易泄露的液体,开采时发现没有合适的承载工具去盛装刚被开采出来的原油,所以当时开采石油的资本家想办法将盛装葡萄酒的木质酒桶用来盛装刚开采出来的原油。
原油用桶计量起源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也就是美国的第一口油井,宾西尼亚州的原油开采者为了方便交易和原油运输,使用了当时用来盛装威士忌酒的木质酒桶来装载原油,威士忌酒桶的容积是四十美制加仑,也就是一百五十一升,当时需要考虑在运输过程中的原油正常损耗,宾西尼亚州的原油开采者决定在威士忌酒桶中增加两美制加仑,也就是最终的计价容量变成了四十二美制加仑,也就是一百五十九升,原油一桶等于四十二美制加仑这个标准也在一八七二年被通过。
C. 为什么原油市场上总用桶来衡量,而不用更为标准的质量单位呢
为什么英美国家都用“桶”呢?其实主要是沿用以前的传统做法,而这个历史就要归咎于最早的石油公司。
国际上在计算石油产供销时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容积计算,用桶或升表示;另一种是按重量计算,用吨表示。计算石油的年产量、消费量等习惯用吨,而计算石油的日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等时则用桶。 不同地区所产石油的密度不同,一桶的重量也略有差异。目前国际石油界在进行原油重量容积折算时,一般以世界平均比重的沙特阿拉伯34度轻原油为基准。这种原油每吨折合7.33桶。体积单位:1桶(bbl)=42美加仑=0.159立方米1美加仑=3.785升 1英加仑=4.546升1立方米=1000升
D. 原油出口单位为什么都是按桶计量为何不用吨
在国际上,原油的出口一般都是用桶来计量的,单位为42美制加仑,在国际原油贸易中,四十二美制加仑等于一百五十八点九八七三升。不同的油田之间的一桶油重量是明显不同的,主要是由于各个油田密度差异所导致。在原油贸易中有使用吨和升等作为计量单位的情况,并不全是以桶作为单位。使用桶来做计量单位有一定历史背景,在石油进行开采之前,欧洲国家盛放液体物质普遍是使用桶,受其影响,石油也用桶盛放并用桶来计量。
随着时间的发展,以桶作为计量单位呈现出落后的姿态,但仍继续沿用的原因为原油的质量检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操作过程比较的繁琐和麻烦,因此只能勉为其难地继续选用体积作为计量单位。原油贸易涉及范围广,国际上选用桶做计量单位来增加它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