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油矿藏 » 派战石油是什么油
扩展阅读
深圳哪个地产品牌好 2024-11-25 09:56:24
新奇特产品来自于哪里 2024-11-25 09:34:54

派战石油是什么油

发布时间: 2024-09-19 07:50:29

① 美国打伊拉克,为什么没有拿走一滴石油呢

美国攻打伊拉克有许多原因。很多人以为美国是为了他的石油,但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最并不是为了石油,而是为了利用石油赚取更多的美元。

所以其实美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利用石油稳固美元在世界经济上的地位,从而利用这一点来控制世界经济,巩固自己的霸主地位。美国侵入伊拉克组织多部队出兵,最后美国政府利用战争之后石油的价格上涨赚取了差额,美国许多石油资本家也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② 石油很重要么

众所周知,石油关系着一国的安全与发展大局,因此,它既是一种意味着巨大财富的重要商品,又具有一般商品所没有的政治特性,能够造成国际斗争中的重大政治后果。在许多情况下,油气产品常被某些国家当作战略武器使用,以威慑或制约他国,达到某种经济的或政治的目的。

石油的政治后果首先表现为,石油消费量直接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一般来说,在石油价格平稳的阶段,经济的增长与石油消费的增长成正比关系。这就是说,经济要获得一定程度的增长,必须以消费一定数量的石油作保证。在60年代到70年代初世界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石油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一般保持着1:1.5的比例关系。如果石油供应始终处于紧张状态,供不应求,势必成为遏制一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经济增长对于多数国家来说都是最大的政治,所以就一个国家整体而言,石油对经济的遏制可以说是一种影响深远的政治后果。其次,石油还是一种重要的军事战略物资,在战时关系一国的生死存亡。因此,各国都尽可能地控制石油资源,谁掌握了石油的控制权,谁就掌握了战争的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攫取东南亚的石油资源,希特勒入侵苏联打算夺取高加索的油田,他们都企图通过控制石油资源来主导战争。从这一角度看,石油的直接政治后果更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上述原因,石油在国际关系运作中常常被用来作为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手段,造成许多直接间接的政治后果。“石油禁运”便是其一。“石油禁运”可以是产油国对消费国采取的,也可以是某些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另一些国家实行的。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为迫使以色列从阿拉伯被占领土上撤军,1973年10月阿拉伯产油国采取了减少石油产量和对美国、荷兰等国的石油禁运。这次行动产生了效果。在阿拉伯产油国实行石油禁运期间,欧共体国家为保证取得石油供应,于1973年11月6日发表声明,这些国家的外交部长要求“在中东实现公正持久的和平”,提出“以色列必须结束1967年冲突以来的领土占领;……承认在建立公正持久的和平时,必须考虑巴勒斯坦人的合法权利。”再如,联合国为反对南非种族主义而对南非实行石油禁运。而且,石油还是促使某些国家结盟的主要原因。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美国看中了加拿大、墨西哥丰富的石油资源。据报道,美国1989年底的5.8亿桶的战略石油储备中,3.88亿桶含硫原油绝大部分来自于墨西哥。而且,美国1992年进口原油38820万吨,其中5190万吨是由加拿大进口的,从中东进口的数量为8830万吨。可见,美国从中东进口的原油仅比从加拿大进口原油多3640万吨。显然,美国建立此自由贸易区,可以在自己的后院解决相当数量的石油供应问题,以减轻对不安全的中东地区石油的依赖。

由于石油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密切相关,所以西方国家都把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和保障石油供应安全放在国家战略的重要地位。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大都是石油进口国,特别是对危机四伏的中东地区的石油依赖程度很深。据美国能源部统计,自1950年以来,由于中东地区的各种政治、经济事件而造成的不同程度石油供应中断大约有15次。第一次石油危机后,经合组织成员国都纷纷开始建立大量石油储备,确立了自己的应急能源储备体系。这种石油储备已超出一般商业周转库存的意义。它不仅具有保障供应、减少风险、稳定价格的作用,更是着眼于石油的政治后果,力图使本国在国际政治的风云变幻和激烈斗争中站稳脚跟、取得主动,避免受制于人。

战略石油储备的作用归纳起来可以有以下三方面:(1)保障供给。即保证一段时间内的石油应急供应,使国民经济各重要部门特别是军队能够正常运作。(2)稳定油价。庞大的战略石油储备本身对市场就起着制衡作用。在1990年,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能维持96天的消费。这么大的储备量和库存量随时都可以被抛售到国际市场上抑制油价的上升。正如西方报刊所评论的那样,尽管石油储备是对付石油短缺而设置的头道防线,但其真正的作用不在于弥补损失掉的进口量,而在于遏制油价的上涨。(3)威慑作用。在紧急情况下,国家能及时利用战略石油储备,减轻和限制石油武器或石油危机的冲击力,为解决危机和其他一系列问题赢得所需的时间。同时还可使潜在对手认识到这种储备能在相当长时间内起到石油供应的保护作用,在作出使用“石油武器”的决策时,不得不顾及可能给自己的石油收入所带来的无法承受的损失。

在这方面,中国目前面临的局面却是十分严峻的。中国目前当年产出的石油基本上都是当年消费,由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很快,石油供应始终处于紧张状态,短缺的部分一般是通过减少石油出口和增加石油进口弥补。近几年来,原油出口量连年递减,而进口量逐年上升,到1993年原油的净出口量已经只有378.24万吨。而成品油进口量由1991年的800万吨增加到1740万吨,出口量则由466万吨减至370万吨。从这一年起,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已成定局,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除了一些石油和石化企业拥有总共一两千万立方米容量的生产周转性储油罐以外,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尚属空白。所以,中国的石油战略储备问题的筹划与实施必须提上日程。

从西方战略石油储备所得到的启示

70年代先后发生了两次世界性的石油危机,在西方引起了极大震动。危机过后,西方各石油消费大国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的战略石油储备。到1992年3月底,经合组织(OECD)共有战略石油储备40640万吨,可供消费93天;其中美国储备20170万吨,可消费94天;日本储备8000万吨,可消费111天;瑞典540万吨,可消费107天;另外法国也拥有储备4230万吨,可消费116天。这一庞大的石油储备,大约相当于世界年石油消费总量的1/6,经合组织消费量的1/4或进口量的1/2。

美国是世界上的头号经济大国和军事大国,也是最大的石油消费国,鉴于石油的安全供应事关重大,所以美国石油政策的制订非常重视国家石油供应的充足与安全,特别是军事用途的石油供应,给予极高的重视。美国从1912年到20年代中期就在国会中陆续通过法律,将国内4块可能有丰富油气储藏和3块有大量页岩矿藏的广大地区划为“海军用油保护区”,规定只许海军在战时急需时经国会批准后开采。迄今这些地区的矿藏仍在美国国家严格控制之下。

美国自1975年由国会授权政府开始兴建庞大的应急石油储备体系。1977年进行了第一次政府购买。大规模的采购则是从80年代初开始的。1978-1980年美国的石油储备维持在1亿桶。1981年则猛增到2亿桶,这主要是由于第二次石油危机的爆发,市场供应趋于紧张,油价看涨,西方因恐慌心理疯狂抢购库存油,美国也不例外。尽管当时油价很高,1981年美国购进的战略石油储备仍高达每天33.6万桶。1982年战略石油储备上升到3亿桶,到1990年接近5.9亿桶。美国是现今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国,其储备总量占经合组织国家政府战略石油储备总量的60%。目前已达到6亿桶。

海湾危机期间,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经受了真正的考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自1991年1月17日海湾战争爆发后,虽然在最初两小时国际石油价格普遍上涨,如在新奥尔良和休斯敦的现货交易中,油价由每桶32美元涨到35美元,但在这之后,油价立即全面下跌。1月18日,布伦特原油收盘价格跌到每桶18.20美元,处于1990年8月2日以来的最低水平。到海湾战争结束时,油价为每桶21美元上下,约比开战前低10美元。海湾战争之所以并未引起油价如大多数人战前所估计的那样上涨,主要原因是美国动用了战略石油储备及其它有效的配合措施。1月16日,美国总统布什批准动用美国战略石油储备,从近6亿桶的战略石油储备中,每天向市场投放112万桶,若按1990年上半年每天消费1765.5万桶计算,美国已有的战略石油储备可供全国消费34天左右。而且,国际能源机构(IEA)也积极配合。截止1990年底,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石油储备高达36亿桶,可供消费96天。1月11日,国际能源机构宣布,一旦海湾爆发战争,该机构将每天向国际石油市场投放250万桶石油。这些行动,对消除市场供应可能中断的心理恐慌,起了巨大的镇静作用。另外,美国政府还采取了其它措施,诸如,请各大石油公司在战争期间将石油价格冻结在战前水平,派能源部长沃特金斯专程去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寻求弥补石油供应的缺口。为弥补伊拉克、科威特400万桶/日的缺额,欧佩克决议暂时中止其配额生产体制,其成员国可根据市场需要自行增加产量,实际欧佩克后来增加的原油产量超过了这个400万桶/日的需求缺口。这些措施特别是动用战略石油储备起到了稳定市场供应,稳定人心和平抑市场原油价格的作用。目前,美国的石油进口仍在增加,预计到2000年进口石油将占到美国石油供应量的67%。为应付由此而带来的风险,1989年美国参议院决定,拟将战略石油储备目标提高到10亿桶,于2000年完成。由此看来,战略石油储备的作用已得到美国政府的认可,并已成为美国政府对付石油危机的一张王牌。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其石油消费量在1994年占能源总消费量的56.3%,其中99.7%的石油依赖进口。而且,日本进口的石油中77.3%(1989年)来自政局难以稳定的中东地区,这就意味着日本的石油供应体系直接受到围绕石油而形成的国际动荡的影响。因此,保证大量石油的稳定持续供应,以满足国内需求,对于日本来说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为此,日本采取鼓励私营公司进行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活动,加强与产油国的联系,实现石油供应来源的多样化等措施。此外,具有同等重要作用的是,建立充足的石油储备,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危急状态。

日本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包括公司储备和政府储备,与美国不同,日本更重视公司储备而不是政府储备。日本的公司储备指私营公司的储备和液化石油天然气进口商的储备。从1972年,日本的石油公司开始进行石油储备活动,截止到1995年3月底,公司石油储备约为4540万立方米。同时,日本的政府石油储备也不少,1995年3月底,大约为4500万立方米。总储备量相当于157天的消费量。另外,与美国相比,日本除储备石油外,还建立了液化石油气的储备。1981-1988年液化石油气储备已能保证50天的消费水平。

西方战略石油储备的做法充分说明,鉴于石油是这样一种具有政治特性的特殊商品,是一种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战略物资,所以一个国家石油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但另一方面,经济效益最大化并不是一国石油业的唯一目标。石油行业的决策和管理者以及政府官员在考虑石油问题时,必须既有经济头脑,又有政治头脑。中国战略石油储备问题的筹划与解决,既应遵循经济规律的要从实际出发对我国战略石油储备问题的若干思考.

随着进口石油的不断增长,中国对进口原油的依赖程度正不断提高,石油的安全供应问题逐渐突出。据中科院能源所预测,到2000年,中国年需原油2亿吨左右,而国内年生产能力预计为1.65-1.75亿吨,缺口近2500-3500万吨。这更强调了中国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能源经理人讯http://energy.icxo.com/

一、最根本的保障措施是重视和增加勘探投入,拥有充足的石油资源储备

拥有充足的石油资源储备比储存石油更安全、保险。首先,勘探投入减少必然导致对外来石油依赖程度的提高。1986年,国际原油价格暴跌给西方石油消费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其石油进口费用大大减少,通胀率下降,经济增长率上升。但低油价实际上打击了西方国家的石油业,勘探投入减少。西方大石油公司1986年的石油勘探开发投资比1985年减少约30%,其中美国减少了近40%。1986年底,全世界在用钻机数目约为2200台,比1985年底的3500台下降了37%左右。美国在用钻机数量下降幅度最大,1987年降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水平。随着经济增长和石油勘探投资减少,西方国家对进口石油依赖加深了,美国原油消费量40%以上依赖进口。其次,对外依赖加深,必将造成石油供应风险程度更高。世界上目前约有1000万桶/日的剩余原油生产能力,原油的实际供给量也大大超过需求量。若简单地从数量上分析,2000年以前是不会发生原油供应危机的。但不容忽视的是,这1000万桶/日的剩余生产能力几乎全部掌握在欧佩克手中,其中70%在中东地区,而恰恰是该地区政治风险之高可谓世界之最。1973-1974年和1978-1979年两次“石油危机”给西方石油进口国的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和国际政治风云的动荡混乱,这两次危机的发源地就在中东及波斯湾地区。有鉴于此,为减少对中东石油的依赖,防止该地区突然中断石油供应给国家造成危害,美国等国家采取一系列能源保障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加石油投资,更多地拥有资源储量。例如,英国和挪威扩大北海石油勘探规模。日本一方面利用日元升值油价下跌的机会从别国购买石油资源储量;另一方面与拥有资源的国家合作开发石油,企图从中取得一定量的产品支配权。日本1988年在石油勘探开发上投资15亿美元,几乎是1980年的两倍。美国政府为了增加石油储量也增加了勘探开发投资,投资地区不是仅局限于国内,还将大量资本投向国外石油前景良好地区,如加拿大和北海地区及一些发展中国家。

所以说,中国石油安全供应的根本保证应是立足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力量的发展上,鼓励中国石油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石油资源合作,寻找并拥有更多的石油资源,这样石油供应的安全才有可靠的保障。

二、尽快建立充足的战略石油储备

尽管拥有充足的石油资源储量是最可靠的根本保证,但是,将石油购买来并贮藏起来,建立应急石油储备则不失为一种更快捷有效的安全供应石油的方式。这已为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实践所证实。

以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的1993年为例,这一年的原油和成品油进口总量达到3305.21万吨,而原油和成品油出口总量是2313.45万吨,原油进口量约占年原油总产量的11%。虽然这个比例与同一年的美国(40%)和日本(99.7%)相比要低得多,但由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快,对石油的需求也在大幅度增加。据日本专家预测,到2000年,中国的石油需求为403.84万桶/日,石油产量为309.4万桶/日,则石油净进口量约95万桶/日,相当于每年进口原油4730万吨(1吨=7.33桶,1年以365天计)。进口原油约占需求的24%。由此看来,中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很快就将翻一番。而且,在中国的原油进口结构中,进口中东原油的比例几年来一直保持在40%左右,预计今后对不稳定的中东地区原油进口量将会继续增多。因此,石油供应的风险也将会进一步增大。另外,还要考虑到,美国拥有强大的海空军力量,可以用来保护其海外石油供给途径的畅通无阻,而中国尚无这样的凭借;日本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表现得原则性不足,灵活有余,苦苦谋求政治、外交大国地位而不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石油供应线极为脆弱,经常陷入有求于人惶恐不安的境地,中国决不能等到出现这样严重局面时才重视战略石油储备问题。综上所述,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的建立,应作为一个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尽快予以筹划和解决。有一种意见认为,鉴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费难以筹措,所以国家战略石油储备问题可以等到2000年以后再考虑。这显然是一种只计较经济利益得失,而缺乏政治眼光的片面看法。能源经理人讯http://energy.icxo.com/

三、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战略石油储备

中国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当然应该适应中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情况,服从国家发展与安全及对外斗争的需要。仅就笔者考虑所及,具体的应注意如下几点:

1,中国战略石油储备,应以原油为主

这首先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原油比其他任何油品及天然气都易于运输和储存;另一方面是考虑到进口原油在国内加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的原油加工能力。另外,液化天然气的储备随着经济的发展也会逐步建立。这是因为液化天然气在环境保护的要求下需求量将增加,尤其是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最快且能源极其缺乏,它与亚洲液化天然气出口大国印度尼西亚相距不远,那么,在中国炼油厂北多南少的分布特点下,进口一些液化天然气并储存起来的趋势有可能形成。但是,中国天然气资源丰富。1994年12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中国南海西部海域发现一个天然气资源异常丰富的大气区,总资源量达13.44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天然气总资源量1/3。其中,可开发的经济资源量约为2.5-3万亿立方米。随着天然气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天然气产量将有大幅度增长,因此,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备只能是原油储备的补充,天然气储备的量将不会太大。

2,中国战略石油的储存应分散布局、方式多样化

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并适应中国油田分布广泛以及便于储存运输并尽量节省费用的需要。战略石油储备主要是为了对付包括战争在内的突发事件,所以把储存地点分散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袭击、破坏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加之中国地域辽阔,东西南北中皆有油田和石油加工企业,战略石油储备的分散布局,可以因地制宜,就近使用生产或进口的石油建立储备,方便石油的加工、运输以及紧急情况时的调动和使用,提高安全可靠性,并节省各项费用。同样,储存石油的方式也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在山区可以利用地形建立岩洞储存,在沙漠地区可以建设地下或地面罐、池储存,在海湖水面可以建立浮动式船、罐储存,这样可以兼顾安全可靠与经济方便两方面的要求。能源经理人讯http://energy.icxo.com/

3,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费用应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集

在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费用问题上,日美两国采取了不同的办法。美国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为此,美国政府至1991年已为战略石油储备拨款190亿美元,其中购买原油用了160亿,其余30亿用于设施建设。在美国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经费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日本要维持其战略石油储备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维修费用。特别是日本私营石油公司的储备,如果得不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是难以维持的。日本主要采取的办法,一是日本石油公团为私营公司购买储备用油提供低息贷款;二是日本开发银行和冲绳开发财团为储备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这些措施促进了石油公司石油储备的建设。为解决战略石油储备建设的经费问题,近几年美国国会的某些议员提出了新的办法。如1991年2月的一份议案,要求原油和油品进口者无偿提供相当于他们进口总数的9%作为战略石油储备,或给国防部作为“石油保险费”。这9%将足以满足国防部所需,并可以22万桶/日的速度充填战略石油储备,使储备总量在5年中由5.9亿桶扩充到10亿桶。但美国政府由于各种原因并未采纳这个建议。

根据目前的情况,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费用来源应以政府拨款为主,政府和“民间”多方面多渠道筹集。首先,如果战略石油储备问题能够被当作关系中国安全与发展大局的要务,象国防那样居于国家重大战略地位,那么由中央政府拨出专款进行石油储备,应是顺理成章不成问题的。所以,政府在建立中国战略石油储备过程中应该也能够发挥主干作用。其次,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条件下,石油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上有了相当的自主权,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满足市场对原油及油品的需求,石油企业在储存石油方面的积极性将不断提高。这样,就为建立“民间”企业的石油储备奠定了基础,中国各石油企业在建立战略石油储备问题上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再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与“民间”企业两方面的作用,借鉴美日等国的做法,国家应在建设战略石油储备上制订一些优惠措施。例如,对石油企业建设储油设施的工程项目给予低息贷款;同时,对进口石油按一定比例征收“石油进口保险费”,将这部分石油集中起来建立政府战略石油储备。征收“石油进口保险费”应注意征收的比例不能太高。比例定得适当,不至于给进口石油的企业造成过重的负担。另外,笔者初步考虑,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CNPC)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石油公司,在建立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中一身二任,既是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直接承建着,又是自身商业石油储备的积极筹建者。所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应该遵循国家的政治、经济需要和自身的商业利益的双重原则,积极进行战略石油储备的有关运作。

③ 最早“投身革命”的陕北石油资源是什么

1935年4月28日,陕北红军解放延长,继而解放永坪,接管了陕北油矿探勘处本部及延长区、延长石油官厂。同年10月,中央红军北上先遣支队到达陕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部长毛泽民,决定恢复延长石油厂的生产,以供应党中央机关和红军的需要,任命严爽为延长石油厂厂长,高登榜为特派员(党代表),迅速组织恢复延长、永坪两地的生产,将永坪采出的原油用毛驴驮运到延长炼制,炼出了煤油、擦枪油、蜡烛、石墨等产品,供应党中央机关和红军各部队。
在艰苦的抗日战争年代里,延长石油厂共生产原油3155吨,经加工生产汽油163.94吨,煤油1512.33吨,蜡烛5760箱,蜡片3.98吨,以及擦枪油、凡士林、油墨、黄油等产品,满足了陕甘宁边区的运输、照明、印刷等需要。还以部分产品换取大量布匹和其他物资,实现了毛泽东关于“增加煤油生产,保障煤油自给,并争取部分出口”的指示,直接支援了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胜利不久,内战爆发。延长石油厂职工在厂长张俊、政委万品山组织下,在最短时间内把机器、油井坚壁封存。在国民党军胡宗南部进犯陕北时,石油厂一部分职工撤退,一部分职工组成工人支队打游击。1948年4月,延长再次解放,石油厂职工立即恢复生产,不久采油、炼油全面开工,加紧生产,支援前线。当年生产原油158吨,汽油40吨。1949年,钻井工作恢复,打了一批新井投产,全国原油产量达到820吨,炼制汽油176吨,直接支援了前线,为解放大西北作出了贡献。

④ 陕北油田案的案件

1994年4月13日,国家为了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陕西省政府签订了一份石油开采协议(“4·13协议”)。该协议规定,从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割出来1080平方公里的矿区给地方,并允许延安和榆林的各县参与开发。不久,各县由于缺乏资金,开始招商引资。由此,大批外省的私人资本和当地的农民开始投资油井。中央一台每晚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温州一家人》中周万顺就是是这批外省投资者的典型写照。
2003年春,陕北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将原由民营资本经营的陕北几千口油井资产“收归国有”。
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政府单方面定价为准,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是他们实际投资的20%。7月开始,当地出现了长时间的大规模群众上访。投资者们声称在收回油井、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以及针对投资者上访时,政府都使用了强制手段,一些投资者是戴着手铐脚镣在兑付油井款的公证书上按下了手印。
投资者一度与政府派来回收油井的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也曾集体赴各级政府上访,但最终他们决定寄望于法律,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陕北油田案的主办律师朱久虎被靖边县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此案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行政权力天生具有自我扩张性,《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来,建立有限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理想已经露出希望的曙光。但由于《行政许可法》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政府的审批权力,原来坐拥巨大权力的一些既得利益部门和官员,自然不会甘心,因此需警惕新一轮的行政权力扩张冲动。 1993年,陕西省榆林地区行署颁布了《榆林地区石油矿产资源勘查、钻采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榆林地区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委员会(油气管委办)是榆林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全区石油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滚动发展计划,具体钻采方案的制定及钻采井位的审批……钻采石油的井块和区块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地区油气管委办审查批准后,钻采单位持批件到地区矿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手续。”
《暂行办法》中明确:“按程序获得石油资源勘查、开采批准文件和采矿手续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个暂行规定中,明确说明榆林地区矿管部门可以办理石油采矿许可手续。“从法律上讲,地区矿管部门如果没有国家委托或授权就办理采矿手续,那它肯定是越权了。但不管地方政府是否越权,广大投资者采矿许可证是按程序真金白银从一级政府手中买来的。”作为陕北民营石油投资人的委托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啸对《商务周刊》说。
尽管都说他们有这个采矿证,但接受采访的陕北农民中没人能够拿出来。他们的解释是,2003年8月,他们一夜之间被政府从山上赶了下来,什么东西都没让带。“事实上不光这些投资人拿不出来,我们在当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也调不出来。”胡啸说,再退一步,即便投资人手里没有采矿许可证,按照“4·13协议”与投资人联营的县钻采公司也是被授权可以采矿的,“因此陕北这些农民投资人的采矿许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非法的”。
1994年4月,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签署了“4·13协议”,这份协议允许陕西省政府与在陕北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合作在规定地段开发油田。协议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为支持陕北地方经济发展,从当地各县钻采的实际出发,拟从长庆局依法登记的工业带勘探范围内划出约500平方公里,由安塞等6县组织开发;从延长石油公司依法登记的区域内划出约580平方公里,由延安等7市县组织开采。
这是此后8年里延安、榆林各县钻采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开采本地石油的最重要依据。“4·13协议”同时明确,区域界定后,在长庆油田、延长油矿登记的范围内进行共同开发和划给地方单位开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保持不变,经国家和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长庆油田、延长油矿与有关开发实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报国家油气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从这份协议可以看出,陕北油田的探矿和采矿权一直是属于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各县的开发实体,也就是各县的钻采公司,是受长庆和延长的委托进行开采石油。 有了这一政策的支持,延安、榆林地区各县成立了15家钻采公司,他们成立时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但不久县属国有钻采公司就大部分陷入亏损,有的面临破产。眼看这些拥有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采油授权的公司举步维艰,一些县政府开始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投资商以与钻采公司联营的方式进入陕北开采石油,这其中主要是外省私人投资者。
此后,陕北地方政府利用这一资源开始大规模招商引资。据了解,在1997年之后,陕北各产油县成了私营石油经济的大舞台,石油产业生长为地方政府的经济支柱。
据官方统计,到1998年底,延安、榆林地区各县石油开发总投入已达50.5亿元,其中联营企业32.9亿元,共钻井5561口,年产油量达到168万吨。石油开发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80%,6年增长了50倍,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从1040元,上升到17000元。
投资者们一般是与县政府签订一个《关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协议书》,合同多为5年、8年,甚至无限期。在本刊找到的一份靖边县1994年关于合作开采石油的有关规定上这样写道:“油井合作开采期限由原回收投资后开采5年改为长期合作开采,资源采完后油井设备交归县上。原定五五分成的合作5年后改为县分四成,投资方分六成。”
联营开采的方式大多是县政府参与分成的依据,但实际上县政府并不出资,全部由投资人出资并承担风险。靖边县规定,投资商每占用一平方公里打油,要向政府交8万元。安塞县则规定,一口井打出油后要交11万元。到1996年,引进外来投资开发石油在陕北达到一个高峰,有1500多家公司涌入延安、榆林地区开采。
“‘4·13协议’上所说的委托授权是个模糊的说法,因为采矿权的获得很严格,这里没有把它说清楚,是为了不与《矿产资源法》冲突。但你给投资人一个井块和坐标,是用来干什么的呢?那不就是开采石油吗?”胡啸反问到。
投资人与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协议书》后,即开始申请井位,投资打井,在这个过程,油井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自然就归投资人所有。对于这“三权”,地方政府与投资者争议不大,因为在此后的强行收井阶段,政府也始终承认投资人有油井的“三权”。
拥有采矿权间接授权和完整的油井“三权”的投资人,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引导下,开始大干快上。时间到了1999年,这是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当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并根据联营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划转、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入陕西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然而,不幸的是,陕北当地大部分“油老板”的油井及“三权”正是在1999年和2000年获得的。据延安和榆林的官方统计,到2000年底共引进私人投资者1039家,打出油井4473口,形成原油生产能力100万吨,有效投入资金55.5亿元,上交税收11亿多元。石油给延安、榆林两市带来的财政收入分别占当地财政总收入80%和27.8%。
胡啸说:“据我了解,1999年之后,一些县不仅仍在大规模的招商开采油井,而且采矿许可证仍在发放,采矿权和油井也允许买卖。”
任光明和渠斌文都是1999年在靖边县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之时成为油井投资人的。“当时政府鼓励我们当地人投资,所以我和宝鸡的几个朋友注册登记了一家宝钛实业公司。开始和政府签的合同写的合作开发期是‘长期’,我们先后投入了540万元的资金,打了6口井,其中只有两口是干井,另外4口井合计日产量约5.7吨。”渠斌文介绍说,“2000年,我们公司又重新登记,把合作期缩到2006年。”
记者看到,公司营业执照上确实标明宝钛公司的经营期限是到2006年10月15日。但事实上,2003年6月,当地政府开始收回“三权”。按照政府的补偿方法,渠斌文投资540万元打的6口井最后只得到了140万元的补偿。 开采陕北石油风险最小的1994—1999年,投资者主要来自外省和本地的党政司法机关。此后,随着石油价格的上升,国家开始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原油流通秩序。
1999年夏天,国家经贸委等5部委和陕西省政府,就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等情况写成了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目前陕北地区实际形成了三类不同的石油开采公司,一是具有油气开采资质条件的长庆石油勘探局和延长油矿管理局,二是地方各县成立的钻采公司,三是通过招商引资进入陕北地区从事石油开采的联营公司。”
报告指出,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国家对石油资源的勘探、开采、审批实行一级管理,但事实上,陕北部分县在组织石油开采过程中,给相当一部分投资商办理了可直接从事钻采活动的证照,并作为联营企业给予开采油区。
报告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严禁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要坚决停止和杜绝越权审批油田及井位的行为。
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后,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示:陕北地区是中国石油工业持续发展地区之一,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整顿这一地区石油开采秩序,事关生产流通秩序的全局,也是管住源头的重要措施,一定要坚决依法行政,从严整顿。
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文件“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即印发《关于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情况调查的报告》的通知。1239号文要求,陕西省政府要抓紧部署和落实规范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的意见。所以正在非法进行勘查和开采活动的钻井、测井、试井、压裂、修井等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清理自己的施工队伍,在12月31日前无条件撤出。
事情出现如此逆转,按照国土资源部一位长期从事石油研究的专家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的解释,“最初国家是一片好心,但随着石油价格飞涨,地方感觉给得少,又向国家和中石油索要更多的油田。在中石油拒绝了地方的无理要求后,地方就和中石油打赖,大量引进民营资金抢占油田。这样上千家的民营石油开采公司在陕北采油,甚至越界开采。形成了混乱的局面。”
地方政府是否真的索油不成而放任投资者抢占国有油田,我们无从得知,接下来的事实是,“1239号文件下发后,陕西省的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公布或下达,没有告知普通投资者”。胡啸指出,“一些党政司法部门的投资和一些与政府高层有密切关系的大投资者,纷纷在政府继续招商的大好氛围掩护下退出,这时进来接盘的就是陕北当地农民。”
到2001年,陕北油田的投资者大部分已被置换成当地农民为主体。
2002年9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延安市吴旗县私人采油事件。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经贸委、监察部等有关领导分别到陕西督查石油整顿,要求立即收回个人油井收益权,严厉查处有关领导参与非法采油行为。
巨大的压力向陕西省官员逼近,2002年10月15日,陕西省政府由省长主持在吴旗县召开了整顿石油开采汇报会,会上决定彻底取缔所有联营开采石油的公司,收回他们的经营权、开采权。 11月,整顿方案出台,并以榆林、延安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下发之前,两市又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开会研究收回油井的方案。
“这些通知和方案应该都存在,但联营公司的投资人根本就没见过。从1999年之后,我知道的第一份明示的收井文件就是2003年5月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收回联营单位油井收益权的紧急通知》。”胡啸所说的明示,就是指它下发到每个钻采公司和联营公司。
2003年6月13日,榆林市召开紧急会议,市长王登记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强调,信心就是决心,进度问题就是态度问题,到了关键时刻,必须下大决心,一鼓作气,彻底拿回“三权”。有资料显示,王登记在会上提出三点:一,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资者彻底退出;二,严格执行无偿收回政策,凡投产满5年、投资收回的油井无偿无条件收回;三,产量核定要以历史测产、上缴原油、纳税票据为依据,决不能重新测产。
榆林市委组织部长刘培仓在会上强调,收回“三权”工作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各级领导必须冲锋在前,以身作则,决不能逃避退缩。他指出,因为工作不力,已经处理了两名县级干部,“下一阶段,凡顶着不办,不能坚决执行市县有关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职的县级干部,还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这就是榆政发(2003)55号文,也是日后强行收井过程的主要依据文件。
显然,地方官员们所受到的压力很大。2003年7月,榆林市副市长王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在5月23日全市油井收回三权会上也作了讲话,大意是:省工作组到榆林检查工作时,明确要求我们限期完成收回三权,否则将追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在这种压力下,王斌在会上坚定地表示,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县,要追究县以上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会上还特别强调,公检法要为收回油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和保护。清理整顿期间不得受理和支持影响、阻碍油井资产归并重组的一切诉讼和上访。
2003年8月,靖边县开始强行收回“三权”。政府使用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落实投资者在《收回“三权”资金兑付协议书》上签字画押,没有人知道,这其中有多少人像任光明那样被强制胁迫或像渠斌文那样强行兑付。渠斌文手中的《兑付协议书》上写着:“根据中央、省、市石油行业清理整顿有关精神,靖边县人民政府已将原招商引资开发地方油井的‘三权’彻底收回,并授权靖边石油钻采公司统一管理,收油资金和兑付工作由钻采公司承担。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认真协商,乙方(渠斌文)同意将位统编号小-318号油井及设备、财产,由甲方(钻采公司)出资4.5万元予以收购。”
2003年春,陕北地方政府所谓的收回油井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收权”运动在陕北地区开始了。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收回油田。2000多油老板的油井顷刻间挂上县钻采公司的牌子,几十亿元民营资产变成了“国有”。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政府单方面定价为准,远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投资者们声称,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相当于他们实际投资的20%。
胡啸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回‘三权’的行为是县钻采公司与联营公司解除合同关系。解除的理由是当初联营存在非法行为,由此产生的财产不具有合法性。现在叫‘收回’,那么就说明原先曾经下放过。如果当初是合法下放的,现在就不应该认定非法而解除合同,但显然,不解除合同,油井就收不回。这是县政府在回收‘三权’上存在一个悖论。”
不管是否存在悖论,记者采访的靖边县私人投资的1800多口油井被靖边县钻采公司“收购”。1998年时,靖边县钻采公司资产只有500万元,负债2800万元,销售收入几乎为零。然而在收井当年即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2004年增长到9亿元。2005年9月14日,陕西省政府所属的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靖边县钻采公司正式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靖边采油厂。到2006年,靖边采油厂实现销售收入12.9亿元,上缴税费5.25亿元,实现利润1.51亿元,先后获得榆林市利税“百强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5年,延安、榆林两市14个县(区)钻采公司完成整体移交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延长集团由此拥有了22个采油厂。截止到2006年底,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总资产600亿元,职工6万余人,当年生产原油926.6万吨,加工原油97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3亿元,税金89亿元,利润76.7亿元,荣列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第100位,中国企业效益200佳企业第15位,中国企业纳税200佳第29位。重组后的股权比例是延长石油集团代表陕西省政府控股油田股份51%,延安市和榆林市各占44%和5%。
如此迅速的大规模扩张,无疑提升了这家中国第四大石油企业的雄心壮志。该公司宣称,到2010年,延长集团的原油产量和加工量将分别达到1200万吨和1265万吨,年销售收入、税利分别达到750亿元和200亿元,成为陕西第一名牌和中国知名企业,力争进入中国企业50强。一个更大的雄心是,该集团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跨入世界500强行列。
延长油田重组之前,在新疆、宁夏、黑龙江、吉林等地也发生过私人企业开采中石油废弃油井的事例。“当时,国家采取果断措施解决了这些问题,2006年以后,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开发秩序完全理顺了。”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指着2006年中国油气资源矿业权分布图对记者介绍,“你看,现在每一个区块的权属都很清楚。”
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2006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有效探矿权、采矿权总数为1756个,总面积436.13万平方公里。
这些探矿权、采矿权中,中石油持有探矿权、采矿权793个,面积182.54万平方公里;中石化持有557个,面积97.86万平方公里;中海油持有288个,面积139.23万平方公里;延长油矿持有41个,面积10.89万平方公里。
石油秩序在版图上理顺并不意味现实的矛盾已然解决。一些投资者声称,由于政府的单方面定价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有他们实际投资的20%。这起事件涉及陕西延安、榆林地区15个县的上千名“油老板”和数万农民,他们曾经拥有5500余口油井,据称价值70亿元以上,因此被一些学者和媒体称为“保护私有财产第一案”。自2003年以来,一些不甘心的投资者采取了一系列维护个人权益行动,包括司法诉讼、上访、发动舆论声援、组织座谈会、开办网站等。
2006年4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正式接受陕北200多家企业,2000名多石油投资人的委托。接手这一案件后,该事务所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与政府积极沟通。最后,律师们建议,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和陕北油田案实情,讨论和争取投资者的“三权”难度很大,两年前冯秉先等投资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徒刑,即与他们坚持要求产权有关。
“我们和投资人一起讨论的结果是‘要补偿,不要产权’,这样才可能和政府之间搭起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胡啸说,“政府收回三权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但主要问题是,1、对于之前被投资人信任的政府行为,谁应承担责任,投资人不是政府的对立面,他们是被害人;2、政府征收行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补偿,这个合理是双方面需要论证、听证得到的,而不能是单方面的;3、以钻采公司为主体的承受权利,其实质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需要协商一致。”
这个思路给曾经山穷水尽的任光明、渠斌文等人带来了新的希望,据渠介绍,6月份陕西省政府信访办一位刘姓干部告诉他,6月14日,全国人大在一份民营投资者补偿问题的材料上签了处理意见,大意是“以个案方式解决”。这份材料被转回到陕西省,省里又转给了榆林市。
7月25日,渠斌文等到榆林市政府办公厅密件室并没查到这份文件。但这个消息还是让渠斌文感到高兴。据胡啸介绍,除了这份人大批示外,省信访局还有一个方案,大意是:一,收回三权是合理合法的;二,投资的民间借贷是非法的;三,投资者放弃“三权”是正确的;四,有些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在不否定政府行为的前提下,可以个案形式处理投资者问题。
陕北“油老板”们放弃自己油井的财产权、经营权、受益权已经一年多了。在采访中,渠斌文表示:“国家要收回战略资源,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们也不愿做历史的罪人,只要把我们投资打井和设备的钱还给我们就行了。”

⑤ 二战时期,日本在东北开采石油了没

东北的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庆油田和辽河油田。

日本“满洲石油公司”曾在大庆油田的边缘地区打了一口1000米深的探井,流出来的是黏稠、含硫量很高的重油,而且流量很小(王进喜的1205钻井队的第一口井的深度为1100米)。有人后来为这件事解脱说,以日本当时的炼油技术,很难用这种石油提炼90号以上的航空汽油,陆军炼油厂生产的汽油最高不过是78号,要想用高含硫的重油生产航空汽油,就必须从美国导入新的技术和设备,仅这一点恐怕就要等上十年八载,所以就放弃了继续在大庆地区找油的计划。实际上,新中国时标志大庆油田发现的第一口油井——松基三井,恰恰是开钻到1357-1382米之间的油层才出油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种说法。

日本作家草柳大藏在《实录满铁调查部》一书中认为:“石油探矿是由满铁和日本石油公司进行的。从兴安北省的海拉尔到热河省这样的范围内做了广泛的勘察。日本石油公司甚至建设了常驻住宅,进行了深度达一千米的钻探。满铁的钻探技术达到1800米是可能的。这样先进的钻探技术,却将它搁置起来,实在是遗憾。”草柳大藏感到,不是钻探技术达不到,而是没有深入钻探罢了。

而日本曾经集中勘探的阜新地区,就是后来属于辽河油田的边缘构造带上。辽河油田1995年的生产量是1500万吨,也是日本当时需要量的5倍。但辽河油田的高流动性原油埋藏在地下6000米处,而当时日本的技术只能下探到2000米。所以后来日本人听说辽河油田被发现后感叹说:“当时即便站在油田正中央,也找不到石油。”

中国地质大师黄汲清则提出了“陆相地层生油”理论,他曾讲:日本人在东北找了整整三十年却没有找到油田,他们找油技术比我们先进,为什么没有发现,而我们只用了五年就发现了大油田?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得陆相地层可以生油。这是日本人没能找到大庆油田的另一种解释。对此,日本地质史学者小松直干也认为,除了勘探的范围、密度不够外,从根本上说不是钻探设备不行,而是“探矿思想和探矿技术的问题”。

当时的日本专家非常迷信当时非常流行的“海相生油理论”,即海中大量浮游生物死去,其尸体与植物和淤泥等混合在一起,成为沉积物,这些动植物腐烂,沉积物就会生出油气。

世界上90%的石油都符合“海相生油理论”,中东地区全部符合。

日本人在东北找了14年花费数百万美元,依然一无所获,又没有坚实可靠的理论支撑,终于坚持不下去了。最终,日本将其大部分设备和技术人员全部派往了“南方”,即苏门答腊等地。

但并不是说日本在东北没有得到石油。

日本对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主要体现在人造油的两个方面:即煤炭液化石油和抚顺页岩油。

合成石油哪家强?答案是德国。1933年纳粹上台以后,在解决战争机器的动力问题时采取开发液化煤炭生产“合成石油”。希特勒对化学家们说过:“现在离开石油的经济是不能想象的,对于要求独立的德意志来说,付出什么代价也要把液化煤炭计划进行下去。”1939年9月,德国开始进攻波兰的时候,合成石油生产能力已经达到日产7.2万桶,占到了全德国石油供给量的46%。
看到德国在合成石油方面成功所带来的有利局面,日本自然坚定了开发人造石油的决心。但是,德国把这项技术视为国防工业机密,不肯外泄给日本。一无所获的日本人只得自己钻研。1939年7月,日本煤炭液化作业成功,生产出第一批煤液化油。不过只装满了3个玻璃瓶,其中一瓶献给了皇宫,另一瓶送给伊势神宫,第三瓶赠给了阿部的母校北海道的轻臼小学校。
由于对石油的渴求,日本不惜耗费巨资进行该项目,将煤炭液化人造石油作为第一次产业开发的一项重点。在1936年,建设抚顺煤炭液化工厂,1939年开始试行生产,1941年实现了一次液化轻油和二次加氢液化石油生产。1943年,抚顺液化厂移交给“满洲人造石油株式会社”,并由日军军需部门直接指导,主要生产加氢油,即航空和汽车用油。但由于条件的限制,产量不高,“1944年生产航空汽油1289吨,普通汽油1487吨”。1937年,伪满成立了“满洲合成燃料株式会社”,主要用阜新煤制造人造石油,计划用以强化国防,后因设备问题未能成功。还有四平的油化工业会社、吉林的吉林人造石油会社等其他人造油工厂机构都因后期的资金、设备不足等问题,均未成功。

日本人雄心勃勃地致力于生产人造石油,然而到1943年产量为100万桶,仅为原定当年生产1400万桶的8%。由于一半以上的产量来自中国东北,1944年末和1945年,日本近海航道被水雷封锁而无法将那些人造石油运回本土。

而页岩油是指以页岩为主的页岩层系中所含的石油资源。其中包括泥页岩孔隙和裂缝中的石油,也包括泥页岩层系中的致密碳酸岩或碎屑岩邻层和夹层中的石油资源。这种开采方式后来被美国吹上了天。

日本人掠夺抚顺页岩油最为严重。“抚顺煤矿的油页岩厚约120多米,藏量达55亿吨,按平均含油量5.5%计算,可得原油3亿吨”。关东军与日本海军均参与到对页岩油的争夺中,开始对页岩油工业化进行试验。1928年建立炼油厂,1930年开始实际运营,到“九一八”事变前,1930年产原油达5.7万吨。抚顺炼油事业能够大量生产,且作为当时唯一的石油资源,为满足日本与伪“满洲国”需求,开始着手进行扩建。1934年到1936年,抚顺煤矿西制油厂实行第一期改建计划,改造干馏装置并新建精炼油装置,原油年产量达到了14.5万吨。“七七”事变后,日本加紧对页岩油的掠夺,在1936年到1939年,又实行二期扩建,使原油年产量增加到19.1万吨。1939年着手建设抚顺东制油厂,1944年投产,到1945年共产原油9078吨。抚顺炼油厂所生产的原油基本上全部运往日本,供以军用。1942年,抚顺煤矿两制油厂的设备能力是年产粗油30万吨。而在1944年实际粗油产量是20.4万吨。

最后说句,日本陆军的装甲化、机械化程度比德国差远了,其石油消耗量不过占到日本庞大海军的一个零头,所以“只要石油这东西能满足,日本的飞机坦克装甲车汽车就能动起来啊,中国完全抵挡不住日的轮番轰炸啊,中国必亡啊”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