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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军运石油油品怎么样

发布时间: 2024-10-18 04:53:37

Ⅰ 国家石油利益的代表——国家石油公司

(1)国家石油公司的兴起和发展。
国家石油公司是指那些由国家投资组建、以实施国家战略目标为使命的石油公司。世界上曾有80多个国家成立过国家石油公司。目前,国家石油公司仍然在世界石油工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国际大石油公司一并成为世界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的主力军。在发展过程中,国家石油公司也曾经历私有化浪潮的冲击和洗礼,但其中的一些坚持至今,它们已经发展壮大并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从1922年阿根廷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石油公司以来,国家石油公司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重要性不断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世界石油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推动力量。
20世纪初,政府对石油工业的介入意味着国家石油公司的萌芽。这期间重要的事件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海军同英波(斯)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的前身)签订长期购油合同,英国政府进而控制了公司51%的股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管理高加索地区重要油田的国家机构;法国政府为接管一战战败国德国的部分石油权益,倡议建立了法国石油公司;意大利政府为寻找石油资源组建本国国家石油公司。
阿根廷是发展中国家创建国家石油公司的先驱。20世纪初,以“七姊妹”为首的国际大石油公司逐步建立起全面控制整个西方世界石油的勘探、生产、加工、储运、贸易和价格一体化的石油垄断体系。发展中国家不甘于长期受制于国际大石油的控制和剥夺,收回石油主权运动也从此发端。阿根廷1907年和1918年先后在打水井时发现了石油,政府专门成立石油矿产局以开发油田,这个机构后来改组为国家石油公司(YPF),负责石油的国内外勘探开发活动。
1938年,墨西哥政府没收外国公司在墨西哥的石油资产,实行国有化,把石油业务交由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经营,由此产生了第一家现代模式的石油资源国国家石油公司。之后,随着非洲独立运动的开展,收回石油主权和建立国家石油公司的浪潮又在非洲兴起。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的成立在当时的西方世界曾引起强烈反响,遭到英美石油公司及其政府政治上的威胁和经济上的制裁。但是,墨西哥人民和国家石油公司顶住了巨大的压力,坚持下来,在20世纪60—70年代陆续发现一系列油田,成为世界重要的产油国。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50年代,世界上又诞生了一批国家石油公司。战后,美国推行马歇尔计划,让西欧国家大量使用中东廉价石油,促成西欧能源结构迅速从煤向石油转变。而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石油大多控制在以美国资本为主的石油“七姊妹”手中。为了打破外国公司对本国石油市场的垄断,保障本国能源供应,一些西欧国家先后建立起本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法国于1945年成立石油勘探局,在本土和法属殖民地找油。1966年该局发展成为经营石油勘探的公司ERAP,1976年发展成为埃尔夫—阿奎坦公司。1953年,意大利经过近3年的酝酿,在AGIP等国有企业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石油公司埃尼集团。1950年,奥地利在英美法苏四国结束对奥地利占领的时候,建立起国家石油公司OMV。
20世纪70年代是国际上国家石油公司涌现的高潮期。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国纷纷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这一轮国有化浪潮中最重要的事件。在此浪潮推动下,许多中东资源国都先后实现了石油工业国有化。其中,阿拉伯各主要资源国基本上采取逐步提高国家参股比率的办法把外国人掌握的石油资产转为国有。委内瑞拉等国采取先取消租让制,继而接收外国石油资产的办法,把接管来的石油资产交给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公司管理和经营。有些国家,如委内瑞拉、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伊拉克等甚至完全实行了国家石油公司对本国石油工业的垄断,不允许外国公司插手。这是世界石油工业的一场大革命。它使长期以来通过租让制掌握资源国石油资源,控制石油生产,垄断世界石油市场,操纵石油价格的石油“七姊妹”从第三世界国家的石油上游工业中被撵了出去。由此,世界上绝大多数石油储量和产量转到了资源国国家石油公司的手中。
20世纪70年代接连出现的石油危机和高油价,给石油消费大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也促进了一些发达国家国家石油公司的建立。日本的石油供应基本上来自中东,依赖于外国公司,为了保障石油供应,日本成立了国家石油公司——日本石油公团,着手建立战略石油储备。政府还积极赞助私人企业到国外去开发石油。加拿大是个产油国,但是它的石油生产和销售掌握在以美国资本为主的外国公司手中,为了对本国石油市场有所控制,加拿大也成立了加拿大国家石油公司。
石油危机促进了欧洲北海和世界其他地区的石油勘探和开发。英国、挪威、丹麦等发达国家和马来西亚、菲律宾、刚果、安哥拉等先后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来保障本国石油权益。一些发展中国家石油进口国,如斯里兰卡,在高油价冲击下也成立了国家石油公司来控制本国石油市场,减少国际风险。
(2)国家石油公司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国家石油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国有或国营石油公司,不仅是国家所有的公司,而且具有代表国家、维护国家权益、为国家总体利益服务的基本特征。各国成立国家石油公司的背景和目的各不相同,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发展中的石油出口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是在石油工业国有化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政府全面接管所有的外资石油公司,对其资产加以经营管理,并进而发展本国的石油工业,为振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类,石油依靠进口的国家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打破外国石油公司对本国石油供应的控制和对本国石油市场的垄断,从战略上保障本国的石油供应。
第三类,油气资源国成立国家石油公司,是为了代表政府同外国石油公司打交道,受政府委托经营管理石油资产,收回曾经被西方石油公司廉价占有的油气资源。
国家石油公司的作用趋向于发展并服从于当时政府具体政策的要求。比如,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其经营活动常常是从石油工业的低技术领域,即销售部分开始;然后,延伸到相近的技术较复杂的领域中,如炼油;最后,进入最高技术领域的勘探与生产。这成为国家石油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典型模式。
从全球范围来看,近几十年来,国家石油公司的自身规模和实力都得到了加强。这期间,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出于提高石油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的石油利益和解决自身投资不足等种种原因,国家石油公司出现了私有化和加强国家控制两种不同趋势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起,石油领域的私有化从欧洲兴起,波及了整个石油领域。英国带头领导了向私有化的转变,废除了英国国家石油公司,转向私营。私有化的倾向很快得到加速和扩展,并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雷普索尔公司、道达尔公司、埃尔夫—阿奎坦公司、新加坡石油公司、加拿大国家石油公司和秘鲁国家石油公司及意大利埃尼集团。
在石油工业私有化运动中存在两种趋势。一种是类似英国、阿根廷石油工业的私有化,是政府放弃对本国石油工业的控制,国家资本退出石油工业,取消国家石油公司。另一种是石油资源国对本国国家石油公司的私有化,反映的是对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石油工业的开放,旨在搞活国家石油公司,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加快本国石油工业的发展,使国家石油公司为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其石油工业改革开放的基本内容为政企分离,对国家石油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提高效率和效益,但政府保持对国家石油公司的控制权。上游欢迎外资参与勘探和开发,由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维护石油资源的权益;下游开放油品市场,允许外国公司参与竞争,但国家通过国家石油公司对石油进口和市场价格实行一定的控制,对一部分“包袱”性资产予以出售。种种迹象表明,世界范围的石油工业私有化仍将持续,但是,国家石油公司不但不会消亡,而且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拉美地区重要的石油生产国如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秘鲁、厄瓜多爾尔尔等,为了振兴本国石油工业,恢复和发展经济,都逐步放宽或解除了对本国能源部门的垄断控制,推出一系列石油业开发措施,积极鼓励引进外资与对外合作。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的石油工业开始对外开放,为外国石油公司和资金、技术介入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甚至像沙特阿拉伯这样自20世纪70年代实现石油工业国有化以来就一直不允许外国石油公司进入本国勘探开发市场的中东产油大国也开始出现政策松动的迹象。上述国家放宽对本国石油工业的管制、开放本国石油市场的做法为国际大石油公司跨国经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
然而,近几年来,伴随着世界油价的不断攀升,尤其是从2003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丁美洲国家的石油国有化呼声日益高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无疑是20世纪石油资源国为保护自身石油权益进行斗争的延续和升级。查韦斯领导下的委内瑞拉政府,不断调整石油投资政策,并通过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逐步实现国家对其石油产权的全面控制和石油资源国有化。玻利维亚、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也积极响应,不同程度的通过国有化加强了对本国石油资源的控制。
综合分析国家石油公司的成功案例,多数都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都有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做后盾。政府在外交、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国家石油公司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国家石油公司代表国家对本国的油气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维护国家权益,利税上缴国家。
其次,都依托上游逐步建立起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实力大增。通常石油储产量是国家石油公司的最大优势。世界上拥有石油储量最大的10大石油公司都是国家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初创之时,下游非常薄弱。以前,国际大石油公司都是在发展中国家开采石油,然后把原油运送到发达国家去炼制和销售。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大石油公司虽然失去了在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油气田,却依然控制着世界石油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石油公司不得不把原油卖给它们。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墨西哥、伊朗、科威特等国的国家石油公司下大力气发展下游业务。它们不仅在本国大力发展炼油和销售,而且还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开拓业务。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不仅在国内拥有6座炼油厂,而且在国外拥有11座合营炼油厂,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德国、瑞典各有一家从事下游的合资公司。下游业务能力甚至超过了一些国际大石油公司。经过20多年的奋斗,上述5家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1998年在世界炼油能力最大的企业中分别居第8、3、10、13和15位。1998年OPEC成员国国家石油公司的炼油能力总计达5.2亿吨,油品销售量达6亿吨,彻底打破了跨国大石油公司把持炼油和销售的局面。
其三,以国际化经营带动公司快速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石油公司打破只在本国范围内“守摊”的局限,先后走出国门,到国际大舞台上去参与竞争。在上游参与全世界油气资源的再配置,在下游争夺、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并以国际化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在这方面,科威特国家石油总公司(KPC)、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都是比较突出的。例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国际化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0—2000年,国际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由零上升至31.3%,并以此带动公司的各项业务和整体实力的根本性改变与提升,在2006年度世界500强中排名第86位。
历经几十年的摸索发展,各国国家石油公司凭借其资源禀赋优势,凭借其多年来在石油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积累和储备,凭借其在开展国际合作和跨国经营中的丰富经验,已具备相当雄厚的实力,成为世界石油舞台上一支颇具影响力的“国家队”。
面对未来,国家石油公司除了发挥其上游优势外,都在努力加快一体化进程和跨国经营步伐,调整和改革石油工业结构,增强自身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Ⅱ 哪些油品是甲乙类油品

油品分类:

甲类: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灯用煤油、轻柴油等。

丙类:闪点大于或等于60℃的液体。如重油、柴油等。

①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接近火源时会瞬间燃烧,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

②燃点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的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焰接触会立即着火(即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开火焰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

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

③自燃点

指可燃物质在没有火焰、电火花等明火源的作用下,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温度、湿度影响使其温度升高而引起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或引燃温度)。
自燃有受热自然和自热自燃两种情况。自燃点越低,自燃的危险性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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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闪点作为油品危险特性分类的依据,将油品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油品的闪点小于28℃;

乙A类油品的闪点为28~45℃(含28℃、45℃);

乙B类油品的闪点为45~60℃(不含60℃);

丙A类油品的闪点为60~120℃;

丙B类油品的闪点为大于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