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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为什么垄断

发布时间: 2022-01-24 19:13:16

‘壹’ 为什么石油,烟草都是被政府垄断

垄断行业好,特别是烟草烟草是个宝,税收少不了要进中石油,早晚让你愁

‘贰’ 为什么说石油是垄断企业 目前不是有许多的民营油站吗

垄断,有全产业链垄断,和局段控制性垄断。
烟草,盐业,是全产业链垄断,即从种植(或开采)到工业生产,再到商业流通领域,全过程控制;零售终端也是实行许可证制度,消费者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中上游的强势控制。
石油,是控制性垄断,把持重要环节,控制上下游产业链。
由于中石化,中石油,控制了销售环节,炼油厂和民营油站没有议价权,垄断油企上、下把持,两头通吃:上游吃死炼油厂,成本倒挂,亏损严重,不愿开工;下游整死民营油站,抬高油价,增加物流运输成本,吸血广大民众,老百姓苦死累死,都不够盘剥的。
类似的还有供水,供电,公交电信,金融机构,等等,表面看上去是有竞争,但是实际上还是政府把持,不过是苏联模式的一个“病毒变种”而已。
近几年频繁暴发的出租车罢工潮,也是根缘于此。出租车公司控制了行业市场,以几十、数百倍于车价的价钱,出售经营权,并向承包人收取高额“份儿钱”,血腥盘剥驾驶司机和广大乘客。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它的所谓油价上涨,黑车泛滥,都只是表面现象。垄断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

油荒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于石油行业的垄断体制,石油巨头把持了零售市场之前的各个环节,企业的逐利本性又导致他们偏重效益而忽视了市场供应的稳定,人为制造油荒局面。
至于发改委的所谓“约谈”,也不过是老子训儿子,不改革扭曲的市场,是不可能消除“油荒”的。

‘叁’ 造成中国石油垄断的原因

造成这种怪圈的原因是中国石油政策的不透明:“我们总要在国际市场上保密,市场很难对中国的需求形成稳定预期。石油进口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做生意,在商言商,一般而言,越公开透明越对自己有利,也越对生意伙伴有利,否则的话就会吃亏。”

量价齐升

来自海关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月中国进口石油836万吨,同比增长77.7%,平均进口价格上升了51%,净增11.1亿美元。

同时,原油和成品油价格的上涨,带动了其他互补性能源产品(如煤炭、天然气、电力等)的价格上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报告,受国际油价的影响,在2003年1月,国内能源及相关产品的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原油价格环比(与前月相比)上升7.6%,同比上升42.7%;成品油价格环比上升1.8%,同比上升25%;1月煤炭价格环比上涨0.3%,同比上升3.2%;电力价格也微幅爬升,环比上涨0.4%,同比上升1%;天然气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升0.7%。

“这是中国又一次在原油进口上实现了可观的量价齐升,与以前的粮食进口有着惊人的相似”,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宋国青教授说。

宋国青称,尽管中国只有不到10年的石油进口历史,有关特征尚不能在统计数据上显着地体现,但根据他对中国粮食40年进口历史的研究,中国的石油进口正在步粮食进口的后尘。“自从中国进口粮食以来,几乎没有一次不是在国际粮价的高点大量进口,而在最低点出口。

而石油进口正在走粮食的怪圈。”历史纪录显示,2000年,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一路上涨,而中国进口原油及石化产品也同时大增。来自海关的统计表明,2000年国际石油价格上升了62%,并导致相关化工产品平均涨价21%,但中国该年进口原油数量达到7013.4万吨,与1999年的3661万吨相比,几乎翻了一番。

量价齐升的后果是成本巨额上升,这个数字到底有多大呢?中国的石油企业没有公布由此带来的损失。但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是,来自海关的权威人士估算,2000年仅原油进口一项,关税至少多缴了150亿元。“150亿关税是肉烂在锅里了,但中国用户为石油进口价格上涨支付的巨额成本,大都流到国外了。”宋国青说。

逢低减仓

而在接下来的2001年,中国原油进口又陷入另一个怪圈。从2000年末开始到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油价从30美元以上一路下滑到17美元一桶。但该年中国的进口原油数量为6025.5万吨,比2000年下降14.09%。

“中国现在的年进口量也只在7000万吨左右,而美国每年的进口量在2亿-3亿吨左右,所以中国原油进口的绝对数量在国际市场并不算很大。但是中国进口量的波动是国际市场上最大的,”宋国青说,“2000年,中国的进口需求增加得很突然,增加量约为3500万吨,绝对数也不算很大,但是这个数字占据了该年国际市场原油供应增加量的将近一半。来自中国的需求突然增加,打乱了市场本来的预期,其后果就是价格上涨。”

体现在月度变化的数字更清楚地表明了这一趋势。1999年1月

至2月,是国际油价处于最低谷的时期,中国进口原油297.94万吨,比上年同期反而减少40%;1999年3月国际油价开始大幅回升,而中国的进口亦同时回升,当月进口原油433.25万吨,成为1998年以来最多的月份,是上月的2.6倍。在进口量不断大幅上升的同时,中国进口原油的到岸价也在同步上升,在进口量大幅下降的1、2月份,平均进口单价为89.59美元/吨;而到进口量大幅上升的3月份,这一数字上升到92.07美元/吨。

由此,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称,1999年是国际石油市场油价急剧上涨的典型的一年,也是中国石油市场“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体现“应变能力”的典型的一年。

宋国青称,造成这种怪圈的原因是中国石油政策的不透明所致:“我们总要在国际市场上保密,市

场很难对中国的需求形成稳定预期。石油进口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做生意,在商言商,一般而言,越公开透明越对自己有利,也越对生意伙伴有利,否则的话就会吃亏。”

战略储备无补短期波动

中国石油进口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国内石油市场格局。

尽管进口原油仅占国内市场的20%强,但其价格却已主导国内市场。根据1998年国家出台的《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国内采油企业的原油出厂价格基

本围绕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而在成品油方面,仍采取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盯价”,由国家计委在进口完税成本的基础上,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在中准价上下8%左右的范围内确定零售价。

但是这种政策设计在价格的传导过程中却出现了断裂。周大地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中国石油市场的不对称性:

中国石油消费的市场化程度在迅速提高,但石油供应仍处于过度垄断之中。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几乎垄断了国内原油产出;而进口原油方面,拥有进口专营权的也只有四家(上述三家加上中化),而依赖配

额生存的其它小规模进口商只能分享20%左右的配额;成品油的批发几乎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垄断,而零售方面,两大公司在各自区域上都具有垄断力量。

周大地解释说,在这种体制下,国际石油采购的方式,则由国有的石油外贸公司按国家分配的计划指标分月度组织进口,基本上采用现货贸易方式从国际市场购买石油,导致经常出现了“买涨不买落”。

周大地称,中国石油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严重不完善扭曲了供求关系和对未来价格的有效期望,中国石油用户既不能有效预见石油市场的风险,也不能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和市场手段化解危机。“目前的体制根本难以应对国际市场价格的短期波动。”周大地说。

目前,很多专家表示中国必须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来应对国际石油突发事件,周大地称这几

乎无助于解决短期的市场波动。宋国青甚至表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从长远看来可能也没有作用。

“我们还是拿粮食打比方。从过去的数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世界粮价和中国粮食储备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中国增加储备,世界粮价上涨;中国减少储备,世界粮价下跌。中国最近一次增加粮食储备是在1996年,当时是以2倍于现在的价格大量进口,到现在我们却以一半的价格在出口。”

宋国青问道:“粮食储备已经成为国家财政的一个大包袱,石油储备呢?”

‘肆’ 中石油算垄断么这样的好处和坏处是什么

垄断和竞争,在市场经济里,一般情况下,必然是相生相灭,相互循环的。例如,开始几个卖肉的互相竞争,越卖价格越低,最后必然会出现两种情况:1 大家认为这样互相竞争,只能是两败俱伤,所以成立个协会,共同限制住价格;2 大鱼吃小鱼,被一家吞并或挤垮。上面的两种情况都是垄断。1882年美国形成的“美孚石油公司”这个垄断组织就是这么形成的(后来这个垄断组织被美国政府强行解散)。垄断后,由于各方分脏不均,或者还有人想获得更大的利益等等原因,垄断就会被打破,这就要形成竞争。所以,在自由市场经济里,尽管没有政府的干预,垄断和竞争也是相互循环的,你不可能只要竞争,不要垄断,自由市场经济并不象大家想象得那么美好。

尽管大家都痛恨垄断,可是垄断也有有利的地方,尽管大家都喜欢竞争,竞争也有不利的地方,它们各有利弊。

市场经济下,产品向市场的供应要么处于垄断状态下,要么处于竞争状态下,这两中状态各有利弊,不能两全齐美。

绝对垄断状态下,一种商品只有一家公司供应,这家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住这种商品的产量,使这种商品的供应量始终比较短缺,这样就能保住价格始终比较高,能保住自己的丰厚利润。

例如,假设世界只有一个农民,那么粮食的供应就由这个农民垄断了,这时他就可以生产很少的粮食而卖很高的价格。比方说他可以把粮食的价格控制在10000元/斤不动,这个价格下,如果市场缺少粮食了,他就往市场上投进一些,如果还有一些粮食暂时还没卖出去,他就停止向市场供应,什么时候这些粮食卖完了,他再生产一些继续供应。在这个价格下,当然只能有少数富人才能买起,所以粮食就成了只有最富裕的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其他人该吃野菜的吃野菜。普通人对这样高居不下的价格是干生气没有办法。

从上面可以看出,垄断的优点就是产品无相对过剩的浪费,垄断者完全可以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量。缺点就是垄断者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始终控制住该种垄断产品的供应量,使这种产品不能普及,许多人享受不到这种产品。

垄断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无重复建设的浪费。垄断者对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有统一计划,所以不会造成重复建设的现象。我们就拿移动通讯公司来说,假设中国就它这一家公司,它当然就是绝对垄断了,它就会计划好在全国建设多少个网点、多少个发射和接收装置,当然会计划得很好,不会有重复的现象。可是如果有一家联通公司和它竞争,情况就不一样了。联通公司也会在全国计划建设多少网点,多少发射和接收装置,那么这时重复建设就出现了。比方说移动公司的信号已经把北京地区全部覆盖了,而联通公司又要建设一些装置再把北京地区覆盖一遍,这就是重复建设,就浪费了。再比方说,某地明明有一个面包厂就够了,可是有一个人偏偏又要建一个面包厂和它竞争,造成两家的总生产能力只能利用一半,这就是重复建设。

竞争的优点就是每个产品供应者都想抢市场,他们都不能控制住产品的总产量和总供应量,结果会使产品的价格下降,会逐步普及到一般老百姓(并不能普及到全体老百姓,最穷的那部分几乎永远没有份)。所以老百姓喜欢这种竞争的状态。

但是竞争也是有缺点的,上面已经说了,它会造成重复建设,而且还会造成产品相对过剩,牛奶会倒进河里,厂房设备会因为企业停产或破产而损坏,这样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浪费,也会造成大量的失业。

总起来说,垄断的优点就是某种产品的生产有统一的计划,没有重复建设和相对过剩造成的浪费,这对整个社会有利,但是这种产品的价格往往会被控制得很高,不利于普及,不利于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对人民提高生活水平是不利的;竞争的优点就是利于产品的普及,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它会造成重复建设和相对过剩的浪费,还会造成破产的浪费,还会造成失业的危害,对整个社会不利。

而垄断和竞争,你只能选一种,不可能两种都选,所以不可能达到只有利没有弊的两全齐美的境地。因此说,市场经济下,人民反完垄断,就会反竞争,反完竞争就要反垄断,很热闹的。如果您对我的答案满意,可点击下面“采纳为答案”采纳一下我的回答,谢谢 友情提醒:请用鼠标光标把链接框成蓝色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复制,不要直接点击链接或者选择复制快捷方式

‘伍’ 石油为什么国家垄断

战略行业,跟大米、小麦、铁路一样关系国民经济安全的行业是要国家主导。但是石油行业的垄断必须被打破,我倾向与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巨头都一分为二,这样不仅国家可以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又可以充分竞争!

‘陆’ 国家为什么不停止石油垄断

这么这么说也对,中国石油垄断有好有坏,不过国家有国家的考虑,国企赚了钱上缴财政,从而提高国家税收,可以发展军队,财政报销等等,(现在中国军队开销吃惊啊),还有,国际油价忽涨忽降,没咱中国稳定,这对发展也有好处的 !·

‘柒’ 为什么钢铁,石油产业领域寡头垄断较为普遍,是因为其为

是因为这两个行业需要占用庞大的资金和设备资源,只有少数企业才能够形成大型的规模,这就会形成大型企业集中控制某些品种,这就是市场的集中度提高,也就会演变为寡头垄断。

‘捌’ 为什么国家不完全垄断石油行业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
其优点就是产品无相对过剩的浪费,垄断者完全可以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量。缺点就是垄断者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始终控制住该种垄断产品的供应量,使这种产品不能普及,许多人享受不到这种产品。
危害是对经济自由的侵害。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自由、平等与等价交换。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首先必须有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市场主体将无法自主作出经济决策,无法自主地从事交易。
因此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中对个体经济权利的最基本要求,处于个体经济权利的最核心位置。经济自由是包括投资、就业、消费等在内的经济活动不受他人强制的状态。而行政性垄断可能对一切经济自由构成限制,特别是体现在对经营自由和消费者自由的侵害上。

垄断行业对法律原则的违反
(一)对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近代宪法规范上,这被表述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
平等保护原则的终极意义在于追求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的平等。即所谓的“机会上的平等”。
虽然说市场和平等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行政性垄断给予了某些产业、企业和个人以特权,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和个人在市场竞争中,有了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特权。
例如目前在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投资“禁区”,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则尤其如此。
过多的由行政性的机制来垄断本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对特定的经营者实行优惠待遇,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构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歧视,造成了限制竞争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应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则的意蕴在于,只有由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的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也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原理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从学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不得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