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的各省份分布着什么能源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特点
我国各种能源资源在地域分布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性。
煤炭资源分布的面较广,全国2300多个县市中1458个有煤炭赋存,但90%的储量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尤其是晋陕蒙三省区,占到全国总量的63.5%。从东西方向看,煤炭85%分布于中西部,沿海地区仅占15%。在煤炭资源比较贫乏的大区中有相对较富的省份,如东北区的黑龙江,华东区的安徽,华中区的河南;而在能源比较富裕的大区中又有相对贫乏的省份,如西北区的甘肃,华北区的京、津两市。从分省探明储量看,超过1000亿吨的有山西、陕西、内蒙古;200~1000亿吨的有新疆、贵州、宁夏、安徽、云南和河南六省区,合占全国的25.3%。
石油、天然气资源集中在东北、华北(包括山东)和西北,合占全国探明储量的86%,集中程度高于煤炭。储量最大的省区是黑龙江(占全国31.8%)、山东(18.6%)、辽宁(12.7%)和京津冀(12.7%),其次是新疆(8.1%)、河南(4.4%)等。
水能资源的分布主要在西部和中南部,在全国技术可开发资源量(3.7亿千瓦)中合计占到93.2%,其中西南占67.8%。占全国10%以上比重的省份有四川(26.8%)、云南(20.9%)和西藏(17.2%),其次为湖北、青海、贵州、广西,各在3%~8%之间。与燃料资源主要分布在北方相比,水能资源与之在空间上有较强的区域互补性。
全国能源资源结构是以煤为主(占75.2%),水力居次(22.4%),油气为辅(2.4%)。各地区呈现明显的差异。就省区而言,北方大多数省份以煤炭为主,而南方一些省份则以水力资源为主。在省内能源结构中水力比重在80%以上的有西藏、浙江、湖北、四川、福建,50%~80%的有广西、广东、青海、江西、湖南和云南。能源资源结构具有综合性特色的省份很少,但油气资源占相当比重(超过10%)的有黑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京津冀。
人均能源资源量是衡量能源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按照可开发资源数量计算,全国人均246吨标煤。以大区论,西北达695吨,华北682吨,西南367吨,均有一种或数种能源特别丰富,具有全国意义。分省区看,西藏、宁夏、内蒙古、新疆、山西均超过1000吨,青海、云南均超过500吨,可算为最富裕省区。而另一方面,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福建、吉林、广西均在80吨以下,可视为极贫乏省区。
能源资源分布同消费分布脱节
无论从每一能源种类或能源总体看,其分布与消费区的分布都很不一致。尽管在能源相对贫乏地区努力进行资源勘探和加大开发强度,有的地区甚至在全国能源生产中的比重已高于其资源比重,然而由于主要经济发达省市几乎都是能源相对贫乏区,随着经济的不断快速增长,能源自给率逐年下降。如华东区三省一市,能源资源只占全国5.4%,通过加大两淮徐州等煤田的建井规模和较充分地开发浙江水电,一次能源生产的比重仍只占全国4.2%,而能源消费量却要占到全国的11.4%。华南的情况同样突出,能源资源、生产与消费量分别占全国2.3%,2.6%和7.0%。华中的能源消费量也超过生产量。以上三区合计要消费全国能源的1/3(见表),他们的供需缺口主要靠华北甚至东北(供油)解决,需长途运输,诸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武汉及其周围等能源集中消费区均离北方和西部主要能源基地一二千公里以上。即使在能源富裕的东北与华北,主要消费区如辽中南、京津唐,由于能源消耗量十分集中,也需要由黑龙江、山西、内蒙古远途输入能源。因此,能源由北而南和由西而东的大量运输将是长期存在的基本态势。
表 中国能源资源、生产与消费的地区分布(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