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谁知道延安的延长石油炼化公司,详细给我介绍一下子,!
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是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专业公司之一,主要负责炼化生产和炼化项目建设。总部设在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下辖三个炼油厂(延安炼油厂、永坪炼油厂和榆林炼油厂),一个项目建设指挥部,以及两个化工厂(延安石油化工厂和西安精细化工厂)。公司现有员工8000多人。
“十一五”期间,炼化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油化并举”战略,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五年间,公司相继建成了延炼300万吨/年常压-200万吨/年催化装置、榆炼30万吨/年常压技改项目及杨庄河炼化一期项目,生产装置由2005年的26套增加至现在的37套。原油加工能力从2005年的1100万吨增加至2010年的1550万吨,增长43%;催化加工能力达到600万吨,增长50%;重整达到180万吨,加氢达到240万吨,聚丙烯达到30万吨,MTBE达到18万吨。原油加工量从2005年的838万吨增加至2010年的1284万吨,增长53.2%;催化加工从393万吨增加至622万吨,增长58.39%;聚丙烯产量从5.64万吨增加至20.99万吨,增长272.16%。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93#、97#车用汽油,0#、5#、10#、-5#、-10#、-15#、-20#柴油,液化气,聚丙烯,硫磺、苯及化工助剂等产品。产品主要销往陕西、内蒙、山西、山东、湖北、四川以及东南沿海地区。
“十二五”期间,炼化公司计划投资100多亿元,实施多个重点项目,包括轻烃裂解、丁苯橡胶、二甲苯及汽油精制、柴油精制加氢等,将延安炼油厂和榆林炼油厂打造为两个“千万吨级炼油化工企业”。届时,公司产业结构将更加合理,产业链条更加完善,将在延长石油“油气煤盐一体化综合发展”的产业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
2. 壳牌延长石油质量怎么样
质量品质高。
根据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官网了解到,该品牌是采用新型双重净擎因子技术,生产的燃油品质高,有助于清除发动机喷油嘴的积碳,并防止其进一步积聚。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属中外合资企业,供应高品质的92号汽油、95号汽油、柴油。
3. 石油运输需要的手续
我不知道你是哪儿的朋友。但是我手里有一份关于我们这边的管理办法!我想流程应该都差不多!
一、本办法所称原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原油;成品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汽油、柴油、燃料油(含重油、渣油)。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简称省内)所有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运输、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省内原油、成品油运输实行通行许可制度。
凡通过铁路、公路运输原油、成品油的,均需持省经贸委统一制作的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运输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油运输通行证可由省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委托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签发;成品油运输通行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
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原油、成品油销售(购买)单位名称;
(二)承运单位名称、车号;
(三)运输数量;
(四)装油地点,经由、卸油地点;
(五)签证时间,有效期限;
(六)原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原油运输管理专用章,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成品油运输管理专用章。
五、凡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六、省内经国家批准、认可的各炼油厂凭原油配置计划及供(用)油供货合同办理原油运输通行证。
七、省内的原油、成品油储存、运输企业,持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货主的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运输通行证(境内使用)。
八、销往省外的成品油,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九、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十、省内各加油站(点)及外省、市和国家部属单位在陕设立的加油站,原则上到所在地县(区)石油公司购进成品油,并逐步加入当地成品油配送体系,发展连锁经营。
十一、凡申请办理石油运输通行证的单位,均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料。
十二、铁路、交通、民航、军队后勤、石化、外贸出口等用油大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确定的油品使用范围,不得对外经营。
十三、为了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的运输管理,打击非法运输,防止土炼油死灰复燃,决定在黄陵县马家山、宜川县壶口、黄龙县三叉村、定边县二楼村、榆林市镇北台、吴堡县军渡、佳县黄河大桥等处设立公路检查站,对过往油车进行检查、登记;对流向不符、油源来路不明或无油品
运输通行证的依法予以处罚或没收。检查站的职能、职责及有关制度等由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另行制定。
十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
十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运输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陕西省经贸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