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油矿藏 » 和顺石油股东有多少
扩展阅读
阿塞拜疆石油浴怎么样 2024-10-19 14:41:43
吴江区厂房费用怎么计算 2024-10-19 14:37:25

和顺石油股东有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1-27 12:49:08

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五十个以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㈡ 公司股东都有谁

除了出钱不要股份的人,其余出钱,出力,出物的都可以是股东

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3)和顺石油股东有多少扩展阅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㈣ 统一企业的各股东是谁,各占股分是多少

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4日。公司为投资控股性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饮料及方便面(‘中国饮料及方便面业务’)。公司股份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根据AC Nielsen报告,在二零零七年前九个月中,公司是中国果汁饮料制造商第二名,占总市值的29.1%,并且是中国即饮茶的第二大制造商,占总市值的22.8%。公司亦生产及销售奶茶、咖啡、矿物质水、及酸奶产品等饮料。
主要持股股东
股东1: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304450.80 万股 占总股本 70.49%
股东2: President (BVI)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259.60 万股 占总股本 0.06%

㈤ 和顺石油最低申购多少股

你好,股票最低交易数量是一手即100股,新股和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一样都是最低100股。股票基础知识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问我哦。

㈥ 和顺石油加油站是中石化还是中石油

和顺石油加油站既不是中石化也不是中石油。湖南和顺石油公司是湖南省内除中石化、中石油外第一家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石油企业,也是目前中国中部地区较具规模和实力,拥有成品油采购--仓储--批发--运输--零售的完整产业链的石油销售企业。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壹亿元,主营汽柴油批发零售、加油站及便利店经营、成品油仓储、成品油物流配送、加油站与油库的投资建设等。

(6)和顺石油股东有多少扩展阅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域

公司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区域,目前旗下众多直营加油站网点主要位于长沙城区及周边,并正逐步向全省及周边区域扩展。旗下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位于长株潭核心区,容量3万方,配有1条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先进。

旗下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拥有一批多规格的运输配送车辆,采用电子铅封,GPS全程定位,远程24小时全程监控,为客户提供放心省心舒心的一站式体验服务。现公司仍在不遗余力地通过收购、租赁、参股等多种合作模式拓展加油站网点,扩大市场规模。

㈦ 股东有哪些

股东包括控股股东,主要股份和一般股东;这是根据参股数量及控制股份额度来划分的。

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 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㈨ 现有几个股东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