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怎么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为了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最低授予价格,《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②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拓展资料
在公平价格确定之后,行权价格的确定有以下4种:
(1)等现值法 等现值法也叫作平值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的公平价格。这种行权价格相对比较适合股权激励的本意,也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方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零,但是拥有时间价值。
(2)现值有利法 现值有利法也叫作实值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价格的一个折扣,这种方法的激励力度是最大的。在行权价格小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正的,而且还拥有时间价值。但是这种方法对股东是不利的,会稀释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而且对激励对象的约束也比较小,他们只要维持现有股价,就可以在股权激励到期的时候获得股权激励的收益。一般对于陷入困境、发展潜力不大的公司会采用这种方法。
(3)现值不利法 现值不利法也叫作虚值法或溢价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一个溢价,也就是行权价格高于当前股票的价格。这种行权价格对股东有利,而对激励对象不利。这种方法用得不多,只适用于那些公司盈利状况和成长性都很好的公司。
(4)可变行权价格法 前3种方法确定的行权价格都是依据股权当前的市场价格确定的,授予的时期不同,行权价可能差别很大,尤其是在公司公开上市前后所授予的股权。例如美国雅虎,公开上市前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一般在0.01~4.00美元之间,而上市之后的行权价则一般达到30.00美元以上,最高行权价为135.00美元。为了杜绝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权价格确定方法,体现对股东和激励对象双方的公平,现在美国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设置一个可变的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变化的参数主要约定为业绩的变化和同行业股票的变化。例如指数期权、可再定价期权、业绩加速股票期权、业绩生效期权的行权价格就是可变的。
② 股权激励费用如何计算
我觉得一般而言,在早期加入公司的员工,前期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一般是按照市价的1~3折购买。
而确定市价的依据,一般也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根据最近一次融资的估值作为市价,这是目前创业公司常用的一种方式;
(2)根据公司最近的净资产以及公司年营收×一定的系数进行估算。
我觉得一个好的激励方案,既能让员工充分参与,公司也不致于负担很重的成本。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对股权激励的价格进行准确的“测算”。也就是说,不仅要找到合理的“定价依据”,还要对每一个员工设定可接受的“价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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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价格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比如:最低不能低于多少之类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3)股权激励价格如何定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出现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出现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④ 股权激励价格如何定
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就有必要进行定价,即确定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不宜过高或过低,可参考最近一轮融资每股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公司在定价时会参考当轮融资每股估值的一定折扣。在公司A轮融资阶段,行权价格通常为当轮融资每股估值的10%-30%。行权价格会随着公司融资估值的提升而相应调整,越靠近IPO时行权价格越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公司预留激励股权的总量不同,但一般会对激励股权的总量严格限制,范围通常为10%-15%。
而针对不同岗位的个量,虽无统一行业标准,但可借助相对科学的计算方法确定。较为常见的做法是以职级体系为参考。
⑤ 激励股权如何定价最合理
您好,创始人利用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员工时,需要尽可能满足股权激励优惠政策享受优惠,确实不能满足条件的情形下,定价激励股权获取价格时至少应该考虑到根据上年末净资产确定的股票(权)公平市场价格,以尽可能避免获取激励股权的员工遭遇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达45%的“工资、薪金所得”个税。
两个常见的激励股权定价问题和建议:
第一,不建议无偿的激励股权定价,因为可能会导致激励对象对股权激励的价值造成误解;同时,创始人往往忽略了无偿意味着激励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应该由激励对象之外的人认缴和实缴,也就是说最终可能是创始人需要自己掏腰包缴付相应的资本金;此外,从税负角度来看,税务局也不一定会欢迎激励股权零价格因为一看就不是正常的公平交易,甚至可能怀疑创始人鄙视税务局的辨别能力。
第二,激励股权定价不一定全篇一律,可以按照公司所处阶段、激励对象入职先后及业绩表现等标准为每一批激励对象设定一个固定取得价格或者价格计算方式,原则上公司状况越好激励股权的价格越高,譬如C轮实施的股权激励往往比A轮前后实施的股权激励价格要高很多。
总之,在激励股权的成本价(票面价)和公司融资时外部投资人所支付股价的区间内,创业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设定激励股权的固定取得价格或者价格计算方式,不能满足股权激励优惠政策的,建议尽可能参考上年末净资产确定的股票(权)价格做到最优税收筹划。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⑥ 股权激励价格如何设定
价格的设定是需要考虑到市场中的很多元素的,最好的方式还是寻求艾德权程此类公司的合作
⑦ 股权激励时,企业如何给员工的股权进行定价
摘要 股权是商品,企业家把股权卖给员工,不仅要给股权定价还要让员工能够接受股权的价格,这样双方才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