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工程的计价方式有哪些知识
2、关于如何选择合同价格类型的建议
通过之前的对比可以看出,不同的价格类型都有其优缺点,而国际通行的EPC和DB通常采总价合同的价格类型,单价合同据实结算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在国内是一种尝试,主要是为了应对国内投标时间准备不足、发包人审计压力大及发包人对工程普遍介入较多的情况,因此更适用于这类工程。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来讲,通常不会存在审计压力,因此更适合使用总价合同的价格类型,如此类项目选择总价合同形式,应保证招投标时间的充裕,以给予承包商更多的时间,分析项目风险,并尽量减少对发包人对工程的过程控制。但如招投标时间不充足,项目评价指标复杂,如民用住宅、商用写字楼等,可适当考虑选择单价合同。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讲,由于该类项目通常存在审计压力,且项目进程会受到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因此相对来说,不适合总价形式,评价指标较多、投标期短的项目,尤其不适合总价形式,如学校、医院等项目。而评价指标单一、投标期充裕的项目,如库房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总价形式。
如选择单价合同,不建议使用定额下浮形式的单价合同,建议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并根据项目特征辅以目标激励的单价合同。
但仍需强调的一点是,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无法将工程造价的风险与收益真正转嫁给承包商,无法调动承包商设计优化的积极性,无法发挥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且该种工程总承包并非国际通行的模式,无法与国际真正接轨,仅是国内现行法律制度限制下的一种妥协形式,经常被称为假的工程总承包,也因此本文并不推荐单价合同。国家层面应尽快引导改变国内法律制度和国内市场的现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价合同形式的推广,发挥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培养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工程总承包公司。
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共同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大力推动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制度发展。可以预见,未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将迎来进一步的快速扩张,因此,准确认识了解工程总承包合同各种价格类型,并有针对性作出选择十分必要。
❷ 如何明确总承包合同中的单价
在参与总承包工程的过程中,单价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明确单价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地介绍如何明确总承包合同中的单价。
一、概念和计算方法
单价在建设工程中,指工程量项目所需的每单位货币金额。用公式表示为:单价 = 合同价 / 工程量。其中,合同价是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价格,工程量则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计量的结果。
二、总承包合同中的单价应明确约定
总承包合同中应当清晰地规定工程各项工作内容及其计量方式,确定单价计算的基础和依据。同时,还应对单价的调整、变更等情况做出规定。只有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这些内容,才能保障工程款项的合理性。
三、确定单价计算的基础
确定单价计算的基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工程量计算时的清单
在总承包合同中应当列明工程量单位和计量清单,明确每个计量项目所需的材料种类、数量、计量单位以及单价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后审计和结算的准确性。
2、优化单价中各项成本
在确定单价时,应当考虑到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单位面积建筑物功率等成本因素。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和权衡利弊,以最优化的成本为目标,制定可行的单价。
四、单价调整和变更原则
一旦单价一经约定,在工程执行中发生变更或调整是允许的。但在进行变更时,要依照以下原则:
1、公正合理
在变更单价时,必须公正合理地对成本因素进行重新测算,并对最终单价的变化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2、法律合规
单价变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也不得侵犯工程参与各方的利益。
3、明确约定
在变更单价前,需要事先明确和约定变更的原因和范围,并尽量减小工程支付款项的不确定性,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总之,在确定总承包合同中的单价时,必须注重实际情况,以客观科学的态度来确定单价的基础、计算方法和成本因素等,同时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单价的公正、合理和稳定性。
❸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签订合同时通常要涉及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合同价款如果不能清晰、准确的作出约定,那么在结算的过程中,就会引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确定合同价款呢?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
1、合同承包(已有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部分执行一口价(原定604万元)。
2、合同承包(暂未有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等工程内容,待施工图纸确定后,双方再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价款。
三、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工程承包范围未提到锅炉房的施工,也应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锅炉房的施工内容及待施工图纸确定后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中的工程价款,不宜笼统的写为按有关规定和双方审定的预(结)算为准等不明确的说法,这样会造成“先干后算”,导致投资、资金、计划安排都心中无数,为结算工作造成了隐患。相反,如果我们坚持“先算后干”,坚持开工前必须确定价款,及时处理合同规定允许调整工程价款部分,及时增补合同值,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监理人员才能对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条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签订的愈细愈好,能事前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在合同中明确,减少扯皮;语言上要严密,双方责任权利要明确,工程索赔条件必须清楚,合同价款的调整要明确规定。对于已经确定的合同价款,是否还可以调整或到某一个阶段前不变价,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定额费率等等的变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都要明确。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要反复推敲,认真仔细琢磨,不可盲目签订。合同签订前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杜绝各种条款不全、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生效,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避免合同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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