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3年土建工程结算定额人工费调整后管理费和机械费咋调
在土建工程结算时,面对定额人工费调整后,管理费和机械费的调整,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首先,机上人工费如果已包含在定额机械费中,那么调整方式应遵循相应定额子目的机上人工数总和乘以21.82元/工日的规则,再计算1.2%作为调整的机上人工费。
在具体操作中,首先要识别机上人工费是否已经计入了机械费的预算。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应按照已设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这一计算不仅涉及基础的工日数量,还考虑了每工日的费用标准,即21.82元。之后,再将这一基础费用乘以1.2%,以获得机上人工费的调整量。
在处理管理费和机械费时,同样需要遵循工程合同中的规定,以及项目管理的要求。管理费的调整,往往与工程总成本、利润目标和项目管理的复杂度紧密相关。因此,调整时需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确保调整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至于机械费的调整,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的使用频率、维护成本、市场租赁费用的变化、以及机械设备的折旧等。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市场行情和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确定调整的基准和方法。
总的来说,面对定额人工费调整后,管理费和机械费的调整策略应具备灵活性和针对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既需要遵循合同条款,也需结合项目实际状况,通过科学合理的计算和决策,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同时,应保持与项目各方的有效沟通,确保调整方案的透明度和可接受性。
Ⅱ 清单计价如何调价
1、战略调价
调价方法举例:
例如:现有一个工程我们按照正常水平(指正常工艺、正时季度造价信息)做出这个投标预算为:
由上表可以看出,早收钱原则可以比整体下调原则早收拢资金303-276=27万元。所以这样的调价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当然调价时应注意调价的幅度,正常情况下分项调价应控制在10%以内。
“早收钱”原则是这个行内所称的不平衡报价法,可以推广到单位工程上。
对于有些方式不是调价格本身,但也能达到调价的目的,调价策略如下:
1)、少担风险,增大报价。
对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如场地狭窄或地处闹市或交通要道),造价低的小型工程,自己施工有专长的小型工程,报价可高些。对工程比较复杂的项目,没有把握的项目,也可采取增大报价来减少风险。
2)、活口报价,在工程的报价中留下一些活口,表面看报价较低,但在投标报价中附加多项备注,留在施工过程中处理。其结果不是低标而是高标。
3)、运用多方案报价法,是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个投标方案进行报价,即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按原工程说明书和合同条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件可作某些改变时的另一个较低的报价(需加以注释)。
4)、保本微利报价,工程条件好,同时做过同类型工程,目前,本单位任务不饱满,不接任务就会发生窝工,为了争取中标,采取薄利保本策略,按最低的报价水平报价。另外,工程较简单而工程量较大的(如成批住宅区、大量土石方工程等),短期内能突击完成的且承包商较多而竞争能力较强时,报价宜低一些。
5)、先亏后盈法,如想占领某一市场或想在某一地区打开局面,可能会采用这种不惜代价、降低投标价格的手段,目的是以低价甚至亏本进行投标,只求中标。或某些实力雄厚的企业,为了占领开拓某一地区市场,以东补西的做法。如某承包公司在海外经营点上的一家建筑分公司,他们承包的一项土木工程马上就要竣工了,而新的施工任务尚未着落,且工地的施工设备和人员马上就要撤出工地,需要租地、租房、机械设备停滞。如窝工一年,经预测需花费租地费、工资和遣散费至少500万元。因此,该分公司在另一个工程投标中,以低于正常标300万元进行投标。如仅就该标来看,似乎无利润甚至亏损。但从该公司总体利润情况来分析,实际上却把亏损降至最低。当然,这些都是特殊情况报价处理,一般不可能采用。
6)、突然降价法,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先按一般态度对待招标工程,按一般情况进行报价,甚至可以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的兴趣不大,但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使竞争对手措手不及。
2、调价方式
1)、强制调价:指按正常水平做完预算后,根据领导的意思进行必要调价以达到其要求的数据的过程。
2)、适应调价:指按正常水平做完预算后,根据招标文件或其它的特殊性要求进行的必要的调价过程。
3)、整体调价:根据要求标的或要求的优惠进行的整体调价。
4)、项目调价:根据要求对原有报价项目进行的调价方法。
Ⅲ 总价合同已签订,在开工时国家有新的调价文件,工程结算时如何调整
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法律法规的变化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应按照如下方法调整:
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价差的乘积计算;
2.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规定出现变化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超过部分价格予以调整。
调整金额须计入结算金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