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庭审中对房屋装修材料价格有异议可不可以申请价格评估鉴定
在庭审中,如果涉及到房屋装修材料价格方面存在争议,您通常可以申请价格评估鉴定,以获取专业的价格评估报告。价格评估鉴定可以提供有关装修材料价格的独立和客观的评估,这些评估可能在解决争议或法律程序中非常有用。
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律师咨询:首先,与您的律师讨论是否需要进行价格评估鉴定,以及如何提出申请。
专业评估师:寻找合格的专业评估师或价格鉴定专家,他们应该具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以进行价格评估。
法庭申请:与您的律师一起,向法庭提出价格评估鉴定的申请。在申请中,要说明为什么认为有必要进行价格评估鉴定,以及如何预期它将有助于解决争议。
审查和证词:法庭会审查您的申请,并决定是否接受价格评估鉴定。如果接受,法庭将安排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
报告提交:专业评估师会完成价格评估,并提交详细的评估报告,其中包括关于装修材料价格的信息和估算。
法庭程序:法庭会在审理过程中考虑评估报告,其中包括专业评估师的证词。这将帮助法庭更好地了解装修材料价格的相关问题。
价格评估鉴定可以提供有关装修材料价格的客观证据,有助于解决价格争议和维护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如果您在庭审中有异议,应与您的律师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价格评估鉴定以支持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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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清单计价中建筑材料检验试验费怎么确定
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仪器设备检定折旧维修费、检测用房维修费、人工工资、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税费等项目(不包括重型设备进出场费)。
材料检测费:由于各地对材料及产品检测的品种和范围不同,所发生的检测费用差别较大,该项费用应由施工单位在投标竞价中,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计算。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附属安装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其中:建筑工程占50%,装饰工程占20%,电气工程占15%,暖通工程占15%。市政、园林工程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计算。
(1)建筑面积小于10000m2的,每平方米4元。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 m2的,每平方米3元;每一单项工程最多计取8万元。
(2)材料费怎么鉴定价格扩展阅读
工程概算定额作用:
(1)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是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的依据,也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修正概算的依据;
(2)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也可作为建设、施工单位编制主要材料计划的依据。
概算和预算大致有如下区别:
(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和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审批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着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预算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3)编制内容不同,概算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如总概算要考虑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如勘察、征地、生产职工培训费用等)。
㈢ 鉴定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