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临期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关于临期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比如广州省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法律依据:《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设定临近保质期。
食品临近保质期可以由食品经营者自行设定,也可以与食品供应商协商确定,但不得短于下列期限:
(一)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
(二)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
(四)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五)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
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② 食品临期标准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临保日期如下: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③ 距离保质期多久算临期
法律分析: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④ 化妆品临期产品是指几个月内
一般临期护肤品化妆品是指未开封的剩余保质期在90天以内的产品。
化妆品的保质期会比较长,一般有2至3年的时间。化妆品保质期长,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试用期会比较长。
如果售卖临近过期的化妆品,还未等消费者使用完就过期了,这样消费者的权益会受到损伤,也会有损品牌形象。未开封的化妆品一般有三年保质期,开封了差不多都是一年,化妆品离有效期少于90天不能售卖。
有些产品在包装上就会有一个像开了封的小罐头一样的标志,这个就是这个产品开盖以后的保质期。如果上面的保质期显示6m,就说明这个护肤品最好在开盖六个月之内使用完毕,过了六个月不是说不能够使用只是已经过了最佳的使用期限。
这个时候的护肤品在表面上看起来和刚刚开盖时的并没有不一样,但是里面的成分很有可能已经发生了改变,最好就不要再使用了。而且大多数的护肤品量都不是很多,按照官方的最佳保质期完全是可以使用完毕的,如果连质量都已经发生了改变,那么就最好不要再使用在脸上了。
⑤ 临期药品是指几个月
三个月
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禁袭悉止销售了,就是距失效期3个月以上的,也不能销售。但并非禁止销售,在货源充足时。
在消费者知情,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不上柜台了,且药品短缺时,对用药疗程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即使是距有效期1个月。
药品的效期通常用有效期或失效期表示。其中,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的期限。失效期是指药品从生产之日起到规定的有效期满以后的时间。
临期产品的具体临界期如下:
1、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罐头、糖果、饼干等)。
2、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无菌包昌禅数装的牛奶果汁之类)。
3、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之类)。
4、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
5、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点心等)。
6、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必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评价耐首或者直接组织开展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等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