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专利有哪些查询途径
(一)专利查询的方式
1、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
2、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
3、可以利用信件查询,写清楚您专利的着录事项和要查询的内容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4、可以面对面的查询,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当面咨询;
5、还可以通过电话查询,010-62356655,告诉咨询员您的专利申请号、申请人、发明名称就可以查询。
(二)专业的专利查询操作流程
1、选择适合的专利数据库
为什么要选择合适的专利数据库?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若创造发明者的技术或是技术延伸商品想要在某一个国家 排除他人 使用、出售与制造等,那么就需要在该国申请专利保护。此外,由于专利资讯是一种鼓励创造发明的技术揭露,因此各国家均会在该国申请或是已经核准的创造发明专利公开,也因此有了各国免费资料库的出现。
然而,专利申请与布局常牵涉到数个国家。因此在不同免费专利数据库分别检索不仅浪费时间,还会因为不同资料库所使用语言与语法的不同而有所误差(每一国资料库所使用语法均不相同)。所以选择综合性强、数据资料多的源文件库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2、一般专利数据库所包含的内容
以专利分析系统佰腾(BaiTeng Patent Search)为例,其中包含的专利资料库为美国USPTO(公开库、授权库的英文资料全文)、欧盟EPO、日本JPO、韩国KPO、中国SIPO、德国(DE)、英国(GB)、法国(FR)与瑞士(CH)(英文书目资料)、与WIPO PCT等,而上述的专利资料查询均可在统一的检索语法与架构下进行。总而言之,这些专利数据库借由建构一个统一的检索接口,让使用者可以同步检索多国专利,因此也让专利检索与分析工作变的较为简单一些。
3、一般专利数据库中所涉及的检索语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㈡ 产品专利怎么查
产品专利查询步骤如下: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点击进入;
2、进入界面后选择公众查询,不必要注册账号;
3、点击进入阅读一下注意事项即可,然后拉到页面最下方,选择同意以上声明,点击继续;
4、进入界面后会看到很多待填写的空格,只需要填写产品的专利号即可;
5、输入后,填写一下验证码,再点击查询即可。
专利产品是指适合民众使用的具有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实用产品。制造专利产品,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具有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设计方案的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