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机认证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有机认证中心办理,
1、申请人向有机食品认证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相关文件。
3、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属于产品认证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第67号令)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相关认可准则CNAS—CC23:2006《〈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有机产品认证的应用指南》的要求以及国际通行做法,有机认证程序一般都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包括合同评审)、文件审核、现场检查(包括必要的采样分析)、编写检查报告、认证决定、证书发放和证后监督等主要流程。
申请者书面提出申请认证时,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应向有机认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 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② 申请者及有机生产、加工的基本情况,如申请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加工规模,包括品种、面积、产量、加工量等描述;③ 产地(基地)区域范围,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图;④ 申请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计划;⑤ 产地(基地)、加工场所有关环境质量的证明材料;⑥ 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⑦ 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的声明;⑧ 有机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⑨ 其他相关材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和GB/T19630《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企业要想将自己的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必须通过有机认证。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必须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英文缩写CNCA)的批准。国家认监委(CNCA)网站上对获批的认证机构给予公布。只有获得CNCA批准并与公布的认证机构才是合法的可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可以在CNCA网站查询其批准的认证机构目录,具体办法为CNCA网站——综合服务专区——机构查询——认证机构名录——选择有机产品(共分植物、畜禽、水产和加工四类)。
公众还可以通过在CNCA网站的“食品农产品查询”服务区查询全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名录及其认证产品等信息。
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有机食品认证程序及有机食品标志已正式启用。
法律依据:
《有机认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
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⑵ 质量体系认证在哪里办理
质量猜腊歼管理体系认证可以找第三方机构办理。
质量管理体系指的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最普遍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ISO9001认证,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向国家认可的机构提出ISO9001认证申请。后签订相应的认证合同,同样也需要确定好认证的范围等。而且审核之前的一个月,就需要做好资料方面的提交。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1、认证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确切地说,是“企业质量体系中影响持续按需方的要求提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和某些要素”,即质量保证体系。
2、证明的方式不同:
产品质量的认证的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认证标志,证书和标志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方式是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体系认证标记,证书和标记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保证标准,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授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行业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局世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穗冲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⑶ 绿色食品认证去哪里办理
从党的十八大中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中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等,农业可持续、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旋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绿色食品发展理念与我国目前广泛接受的粮食安全、就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基本一致,可以说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领导者和实践者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绿色食品属于三品一标其中的一项,也被列入政府项目申报的准入资质。
绿色食品的申请有哪些要求呢?根据《绿色食品蔽罩标志许可审查程序》,这里简单概括地给大家说一下:
◆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3p4#“绿色食品的四位一体”,即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编号及防伪标签。
#3img4#AA级绿色食品标志底色为白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而 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底色为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
3“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写上“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文字,其英文规范为“Certified Chinese Green Food Proct”。
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
区/县级负责材料初审工作,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 认证程序如下:
1.认证申请/获取内审员证书
2.受理及文审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
5.产品检测
6.认证审核
7.认宽并租证评审
8.颁证
正常办结周期:12-18个月
政府扶持绿色奖励:8千-10万
其中,江门10万,惠州10万,河源4万,肇庆5万,阳江5万,清远5万.
奖励参考广东各市“三品一标”品牌培育文件!
其它地方的奖励标准以当地最新的文件为准!
申报注意事项及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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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申请
办理部门: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股/科
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慎兆(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2
内检员培训
省绿办定期组织绿色内检员培训,企业安排技术人员参与,通过培训并获取内检员证书。
3
办理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4
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县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县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企业 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 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9.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
6.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7.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8.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9.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文章来源:项目申报服务公众号
⑷ 产品3c认证在哪里办理
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办理。产品3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一、怎么办理产品3c认证
1、产品认证申请:
凡生产3c目录内产品的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供申请;
认证机构对资料进行评审,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将向检测机构下达测试任务;
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单元。
2、产品型式试验:
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产品检测费按国家认监委国认证函(2002)111号文件执行。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认证机构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评定;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工厂审查费收费标准为每个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3500元。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认证机构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批准与注册(含证书费)收费标准为每800元/单元。
5、获证后的监督:
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
认证机构将按批准的认证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认证监督检查和年金收费通知,同时向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认证证书;
监督复查费按不超过认证时的工厂审查费和产品检测费的各25%收取。
二、为什么要进行3c认证
1、国内市场通行证。3c认证是强制性认证,是进入国内市场的通行证,如果在国内销售,公司产品若在3c的强制目录里,必须要做3c认证;
2、竞争优势。有3c认证的产品和企业,容易得到认可,增强客户的信心,塑造企业形象,增加知名度,有利于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3、节约成本。由于3c认证是由独立于第一方(供应商)和第二方(采购商)之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严格的检验和检查,为产品的符合要求出具权威证书的一种公正、科学的质量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能给贸易双方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4、塑造企业文化。企业获得3c认证证书和3c认证标志,是企业文化、质量文化的重要表现。获争取得3c认证标志,生产高质量产品,不仅是物质成果,也是精神的产物,更是企业文化的结晶。
三、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3、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4、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5、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
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第十三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三十二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建立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按照认证规则规定在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和标注认证标志。
⑸ 产品合格证在哪里办
问题一:产品合格证怎么申请? 产品执行标准是你们自己编写的,到质检局备案就可以。产品执行标准的编写详见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合格证是你们自己签发的。注明合格证字样,包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检验状态、生产日期、制造厂家等信息。
问题二:产品合格证什么部门可以做 那都是企业自己设计,要印刷厂做的
问题三:产品合格证是由什么部门颁发的 10分 一般都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以及下属部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问题四:产品合格证是怎么办理的 到产品审批所去审批,然后进行调查。
问题五:如何办理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签发,不需要去哪办理,谁生产就由谁负责检验。
你可能对“产品合格证”的理解有偏差。
希定对你有帮助,不清楚请追问。
问题六:产品检验合格证怎么办理 5分 “产品检验合格证”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签发,不需要去定办理,谁生产就由谁负责检验。
你可能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理解有偏差。
希望对你有帮助,不清楚请追问。
问题七:全国企业产品合格证 怎么办到的。 产品合格证是生产企业自己出具的。
问题八:产品质量合格证好办吗 有些麻烦,不怎么好办。
办理程序: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2、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3、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4、报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应提交的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产品标准;3、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2、原发证的正、副本。
承办单位:县质检局质检股
问题九:食品合格证如何办理 到公司所在区的防疫站或指定医院体检即可
问题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是要到机关部门办理吗?还有就是一般的产品合格证自己公司就可以印制吗? 伪劣产品是指利用或质量较差的产品性能损失。假冒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比索(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品牌标志,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豁免和许可标志;
日(2)使用伪造或虚假的原产地;
比索(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称和地址;
比索(4)模拟其他人的注册商标;
(5)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比索(6)故障,变质;
比索(七)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的存在,财产不合理的危险
比索(8)表示与实际不符的指标;
比索(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下列产品的分布,指出不改正的视为假冒商品配送:
比索(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日(2)国内商品的商品名称不显示,随着中国的生产者和产地(未标示重要的工业用地)的;
比索(3)无指示故障时间有限使用;
日(四)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号码和到期标记;
比索(5)适用于中国的有关规定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但没有标明;
比索(6)高档耐用消费品中国没有使用说明
比索(7)属于不合格品(包括缺陷,不合格品),并在该显着部分没有标明“处理品”商品或包装in比索(8)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标记为使用标识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