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食品临期标准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临保日期如下: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② 临期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关于临期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比如广州省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法律依据:《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设定临近保质期。
食品临近保质期可以由食品经营者自行设定,也可以与食品供应商协商确定,但不得短于下列期限:
(一)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
(二)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
(四)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五)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
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