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办理CQC认证
1.登陆cqc认证公司网站,如果没有注册,就请先注册;
2.提交网上申请,填写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相关信息,信息必须保证准确;
3.cqc收到申请,会对申请进行初审,比如审查资料是否全面正确,产品是否在认证范围等,如果有错误就会退回申请,要求补齐资料或者通知不在认证范围;
4.受理申请后,会发出受理通知,企业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操作,提交正式申请书、企业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等)、产品送样、工厂检查安排等;
5.初次申请会安排工厂检查,检查合格后要求企业送样检测,检查不合格要求企业整改,或者不受理申请;
6.实验室接受样品检测,检测不合格会通知企业整改或者重新送样,检测合格会将检测报告提交cqc;
7.cqc收到检测报告,进行复审,并要求企业付费,复审合格会制作证书并邮寄给客户。
‘贰’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哪查
登录CQC的网站-证书查询-自愿性产品认证-输入关键字例如制造商名称等,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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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 CECP ”)两部分组成。管理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CECP 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行政挂靠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叁’ 上海去哪里做化妆品检测
化妆品检测包括备案检测和流通检测(除备案之外的其他用途检测)。
一款的化妆品要想合法进行生产/进口和销售,必须先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否则即为非法。
化妆品注册适用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进口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成功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将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由于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具有特定的功能,所含有的功能性成分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所以国家对其监管要比普通化妆品更为严格,这类化妆品必须要经过国家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核批准并下发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进口及销售,其中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及脱毛类产品在上市前需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防晒类、祛斑类、除臭类及脱毛类产品在上市前需做人体皮肤斑贴试验。因此,特殊类化妆品的申报要比普通化妆品复杂一些,申报周期也长一些。
无论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是特殊类化妆品都是需要进行申报的。特殊类化妆品无论国产还是进口,一律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审批。非特殊类化妆品,国产产品在省级药监局备案,进口产品分别在国家公布的11个自贸区所在省或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含有新原料的化妆品,应先向国家药监局进行新原料申请,批准后再进行成品的申报。
哪里可以进行化妆品检测?
中科检测
可开展化妆品检测备案服务,具备开展化妆品备案检测CMA/CNAS资质,可进行化妆品进口备案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理化检验项目和毒理学试验项目。
‘肆’ 产品3c认证在哪里办理
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办理。产品3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一、怎么办理产品3c认证
1、产品认证申请:
凡生产3c目录内产品的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供申请;
认证机构对资料进行评审,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将向检测机构下达测试任务;
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单元。
2、产品型式试验:
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产品检测费按国家认监委国认证函(2002)111号文件执行。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认证机构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评定;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工厂审查费收费标准为每个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3500元。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认证机构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批准与注册(含证书费)收费标准为每800元/单元。
5、获证后的监督:
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
认证机构将按批准的认证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认证监督检查和年金收费通知,同时向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认证证书;
监督复查费按不超过认证时的工厂审查费和产品检测费的各25%收取。
二、为什么要进行3c认证
1、国内市场通行证。3c认证是强制性认证,是进入国内市场的通行证,如果在国内销售,公司产品若在3c的强制目录里,必须要做3c认证;
2、竞争优势。有3c认证的产品和企业,容易得到认可,增强客户的信心,塑造企业形象,增加知名度,有利于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3、节约成本。由于3c认证是由独立于第一方(供应商)和第二方(采购商)之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严格的检验和检查,为产品的符合要求出具权威证书的一种公正、科学的质量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能给贸易双方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4、塑造企业文化。企业获得3c认证证书和3c认证标志,是企业文化、质量文化的重要表现。获争取得3c认证标志,生产高质量产品,不仅是物质成果,也是精神的产物,更是企业文化的结晶。
三、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3、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4、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5、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
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第十三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三十二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建立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按照认证规则规定在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和标注认证标志。
‘伍’ 怎样识别CQC产品的认证真假到哪里查询的到
你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就可以查到http://www.cq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