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销售的产品应该具备哪些证件或者认证
认证,是一种信用保证形式。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定义,是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TS)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此处的认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两大类,体系认证一般的企业都可以做,也是一个让客户对自己的企业或公司放心的认证,比如说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一般价格以企业或公司人数的多少来决定;产品认证相对来说比较广泛,各种不同规格的产品和不同的产品认证价格都不一样,当然他们的用途也不一样,比如说CCC国家强制性认证和CE欧盟安全认证。另外,同一类产品做不同的产品认证价格也不相同,比如说空调,如果出口的话就要做国外的相关产品认证。
认证按强制程度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种,按认证对象分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
强制性
包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官方认证。CCC认证是中国国家强制要求的对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产品实行的一种认证制度,无论国内生产还是国外进口,凡列入CCC目录内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均需获得CCC认证,除特殊用途的产品外(符合免于CCC认证的产品)。CCC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的产品认证。官方认证即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列入行政许可目录的项目所实施的许可管理,凡是需经官方认证的项目,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方可准予生产、经营、仓储或销售。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产品,但考核的是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包括内销产品(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和国外进口国内销售)和外销产品(国内生产出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均属于官方认证。
自愿性
是组织根据组织本身或其顾客、相关方的要求自愿申请的认证。自愿性认证多是管理体系认证,也包括企业对未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所申请的认证。我国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19001-2008(等同于ISO9001:2008);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4001-2004(等同于ISO14001:2004);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8001-2011(相当于OHSAS18001:2007);
4)HACCP认证,依据国家认监委(CNCA)2002年第3号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相当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
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2000-2006(等同于ISO22000:2005);
6)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质量管理体系[1]认证,依据GB/T18305-2003(等同于ISO/TS16949:2002)。
7)能源管理体系[2]认证,依据GB/T23331-2012(等同于ISO50001:2011);
8)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依据GB/T27922-2011;
9)品牌认证,依据GB/T27925-2011。
10)CQC认证,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
11)节能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
12)中国环保产品认证,[3]以加施“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认证的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设备和家具、建材、轻工等环境有利产品。
按照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获得认证的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消费者,包括在产品第一包装上加施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以误导消费者认为其获得产品认证。获得管理体系认证,只能说明一个组织已经按照某个认证标准或规范通过了认证机构的最低评价和认可,并不表示该组织的管理体系是优秀模式,也不表示该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具有优良的品质。
各类组织在决策进行认证后,选择具有品牌、有价值的认证机构十分重要,兴原认证中心、方圆认证中心、新世纪认证中心、新时代认证中心、船级社认证中心、中质协认证中心被认为是价值感较高的认证机构。
我国认证认可行业门户网站为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简称中认网。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主办的认证认可行业门户网站。中认网作为认证认可行业内专业性、权威性极强的大型门户型网站,力争面向社会,努力为社会大众、大中小型企业、行业各机构和质检系统相关单位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和信息。
❷ 网上买到三无产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要明确知道购买到三无产品消费者是可以维权的,根据新消法规定,若消费者购买到“三无”产品,商家应退一赔三,商品价格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其是否具备一些应有的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一些相关证书等等,特别是在网购时,也要对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别。一旦发现有违规商品,可以向商家索要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遭拒绝,要敢于提起诉讼,维权的同时,也能对商家起到监督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