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能
泰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在发展规划方面,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制定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以及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策略。他们负责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大型农业机械的报废和更新标准。此外,他们还指导农用机械产品的结构调整,推动各类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以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的整体水平。
在生产环节,该局关注农机行业的科技创新,指导科技成果鉴定、审核和申报工作。他们负责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的新技术、新设备,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在销售管理上,他们确保农机市场的秩序规范,对农机供应和修配网点实施合法管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农机用户的权益不受侵犯。
在使用环节,他们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理和使用管理,组织农机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组织农业机械参与“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业活动和农田水利工程的开发,推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社会化。
此外,管理局还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资金管理、农业用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统计,并致力于农机信息和网络建设,以提升农业机械行业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