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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大豆油产品准字号是多少的好

发布时间: 2024-10-11 13:36:32

⑴ 央视曝光食用调和油造假,商家:底线是吃不死人

油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特别是食用油是厨房的必需品,但是食用油的质量也有好坏之分,长期食用劣质食用油不仅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不利,甚至还可能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但是现在社会还是有些无良商家,为了谋取暴利,把老百姓的生死置之度外,最近央视就曝光了食用调和油造假的情况,商家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呢?
1、央视曝食用调和油造假
说起食用调和油大家并不陌生,它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用油调制成。近年来,调和油以其特有的营养搭配理念,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记者通过长达半年多的深入调查发现,一些名目繁多的所谓食用调和油实际上和消费者的印象并不一样。那么这调和油里究竟“调”了什么呢?
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是浙江温州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之一,这里销售的调和油包装精美,种类繁多。
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销售人员:橄榄调和油很好卖。
记者:比其他的调和油好卖?
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销售人员:对。
食用调和油包装精美背后暗藏玄机
记者注意到,这些橄榄调和油虽然来自不同厂家,但是大多产品的包装上,标称的“特级初榨橄榄”和“橄榄原香”等字号都很大,而作为产品属性的“食用调和油”的字号却很小,并且颜色较浅,如果不仔细分辨,还以为这就是纯正的橄榄油。
按照国家规定,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另外,食用调和油的营养价值取决于所调配食用油的种类和添加量。
国家规定:应标示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但在浙南农副产品市场,大量的所谓橄榄调和油在配料表中只标注了配料名称,却没有标明具体添加量或者含量。还有一些标称山茶调和油、核桃调和油等其他所谓的高端调和油都存在类似问题。为什么要这样做?商户们讳莫如深,只是说这些配料含量不明的调和油几乎都是来自同一个产地。
记者:这是哪啊?福建产的?
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销售人员:现在调和油都是福建做的。
厂家偷工减料虚假标示玩猫腻
故意突出橄榄油、山茶油等高端油种,但是却不标明具体含量,这种在产品包装上玩猫腻的食用调和油,里面到底暗藏着怎样的玄机呢?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福州规模较大的食用油加工企业之一。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厂主要加工食用调和油,产品不仅卖到浙江温州,全国各地都有销售。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罗定发我们现在供云南、海南、北京、天津、安徽、广东、浙江、江西、四川、湖北,我们全国各地都做起来了。
记者:一年能做多少?
负责人:按照我们目前的情况,一年差不多卖一个多亿吧。
这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温州市场上那些未标示配料具体含量的调和油都是以前的老包装产品。由于最近对调和油包装的监管越来越严,倒逼着他们生产企业更换新包装,规范产品标识。在样品展示区,记者看到了新包装的福工坊牌初榨橄榄调和油,配料表中做了详细标示:玉米油含量95%,橄榄油含量5%。记者参照当时的国际标准油价核算了一下,橄榄油每吨售价4万多元,每桶油标称添加5%,成本在10元左右;玉米油每吨售价约7000元,每桶油标称添加95%,成本在30元左右,不算包装和加工费用,整桶调和油仅原料成本就已经达到了40元,但这家企业出厂价只卖到了32元左右。
公司负责人承认,他们不会做亏本买卖,而是在配料上动了一些手脚,添加了大量价格低廉的大豆油。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罗定发:我们这里面有一部分大豆油。
记者:大豆油能占到多大的比重?我们多大的比重,按照现在来讲,大豆油差不多占到50%。
记者:一半一半?对,有50%。
配料大同小异产品以次充好
在福建吉农食品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一款净含量5L装的橄榄调和油,配料表里标称含有6%橄榄油,94%菜籽油,出厂价34元。记者提出了成本的疑问,负责人不得不承认,包装上所突出的橄榄油实际上添加不了那么多。
记者:拿这个配方来做,94%菜籽(油),橄榄(油)实际上能给加到多少?
福建吉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龙:实际3%以上是肯定有的。
记者:3%?
福建吉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龙:我们一般在3%和4%之间。
福建添顺粮油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橄榄调和油和山茶调和油,一桶5L装的产品,出厂价格卖到30多元。公司负责人坦言,卖这个价位的产品,无论是昂贵的橄榄油还是山茶油,实际添加量肯定不会太大。
记者:橄榄油大概占到多少?
福建添顺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_:橄榄油加到2%就可以了。
记者:2%左右?
福建添顺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_:基本上这几种油总量比差不多占到3%这个的话我跟你说,一分价钱一分货,本身橄榄油这么贵,不可能要占到很多是不是。
记者:我看标的都是6%。
福建添顺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_:标是这样标,他们可以检测出我们这里面有这个成分。
原来,不论是记者之前在温州市场上看到的配料含量不明的所谓高端调和油,还是福建西海、吉农、添顺等生产企业重新推出的标示了配料含量的食用调和油,其实都是同一种油。这种油出厂价基本一致,配料表大同小异,对外打着所谓高端调和油的旗号,实际上在生产者眼里,不过都是大量采用普通植物油勾兑出来的低端油。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罗定发:说白了吧,现在我们这些低端油啊,它万变不离其宗。
记者:啥意思呢?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罗定发:万变不离其宗这个意思就是,我们里面的总配方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写了山茶油,我们一定要放一点山茶油进去,一个是对得起良心,还有一个要经得起检查,说白了就是这个意思。最起码工商检查不会查出问题,吃不死人,不是地沟油,这是最基本的啊。
调和绝不是“搀和”配方不应是“秘方”
“油掺油,神仙愁”,这是流传在调和油行业内的顺口溜。一直以来,配方不公开、配比不透明,成为消费者选购调和油的一大困扰,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食用调和油新的国家标准有望在今年落地,其中新标准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求调和油必须标注油品成分配比。公布配方和配比,是调和油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它不但有利于行业自身规范发展,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将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2、食用油的选购方法
1、看颜色
同一品牌的油,颜色相差无几,如果两桶一样牌子的油颜色差异明显,说明油的质量有问题了。不同品牌、原料的油颜色不相同,购买时注意区别。品质好的豆油为深黄色,一般的为淡黄色;菜籽油为黄中带点绿或金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棉籽油为淡黄色等。
2、看有无沉淀物
高品位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3、看有无分层现象
若有分层则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
4、闻气味
打开油桶盖后,油的芳香会扑鼻而来,香气纯正的是好油,如果有其它异味说明油有问题。可以用手指沾一点油,抹在手掌心,搓后闻其气味,能进一步辨别油的味道。
5、尝一尝滋味
用筷子沾上一点油放入嘴里,一般是清香的味道充满嘴里,不应有苦涩、焦臭、酸败的异味。如果有说明油质量较差,不能购买。
6、看好标示
买油要选择标有非转基因的,对人体的健康有好处。而且要标明具体生产日期、地址、质量安全标志、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等。
3、如何健康吃食用油
1、大豆油
大豆油含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其中以亚油酸占绝对优势,并含有少量α-亚麻酸,维生素E较为丰富,淡黄色则来自于少量的胡萝卜素。亚油酸对减少心脏病风险作用有限,但α-亚麻酸较为有益。临床营养实验证实,引发冠状动脉心脏病的危险因素,除了高量胆固醇外,其他两种因素就是高血压及血管栓塞,亚麻酸恰好可减少这两种因素,所以具有降低血脂和血胆固醇的作用。不过,由于亚油酸和亚麻酸都不耐热,亚麻酸尤其怕热,煎炸或反复受热之后容易氧化聚合,对健康十分有害。
若用大豆油炒菜并不能起到保护心脏的作用,炖煮菜用它挺合适,炒菜的话尽量别烧到10成熟别冒烟。另外大豆油全部是溶剂浸出法制造,精炼后维生素E损失比较大。在购买时也要特别注意,凡是没有写着“不含转基因成分”的大豆油都是转基因产品。
2、花生油
花生油三种脂肪酸的成分构成基本是1:1:1,可以说脂肪酸组成比较合理,含有40%的单不饱和脂肪酸和36%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富含维生素E。很多人认为花生油对心血管疾病有帮助,其实真正起到降低血胆固醇和有害胆固醇效果的还是花生蛋白质和其中的大量维生素E、膳食纤维等,而不是花生里面的油脂。
买花生油要优先选压榨油,还要选优质产品,因为花生容易污染黄曲霉毒素,这种毒素特别容易溶于油脂。不过,花生油风味特别好,耐热性也不错,更适合用来做一般炒菜,但不适合用来煎炸食物。
3、橄榄油
橄榄油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食用油,能降血脂、降胆固醇、预防多种癌症,还有非常好的美容功效。它的优点在于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可达70%以上,也就是油酸,多不饱和脂肪酸虽然可以降低血脂,却容易在体内引起氧化损伤,过多食用同样不利于身体健康;饱和脂肪酸不易受到氧化,但却容易引起血脂的上升。单不饱和脂肪酸则避免了两方面的不良后果,而且具有较好的耐热性,有利于降低血液中的“坏胆固醇”(LDL),升高其中的“好胆固醇”(HDL),缺点是缺乏维生素E。不过,橄榄油还广泛用于各种化妆品和护肤品当中,能让皮肤光润柔滑,延缓衰老。所以特别受到世界人民的赞誉。
由于它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低,耐热性比大豆油更好,氧化危险也比较小。所以,它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不能加热。橄榄油用来凉拌固然清香可口,用来炒菜炖菜也完全没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橄榄油当中也分不同等级,市面上的进口橄榄油的掺假现象相当普遍,老百姓很难尝出来,所以购买时切不要贪便宜哦。
各种食用油的特点各种食用油怎么吃各种食用油的食用方法
4、玉米油
玉米油也称为粟米油、玉米胚芽油,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达86%,其中以多不饱和脂肪酸占绝对优势,亚油酸含量最高其脂肪酸组成与大豆油类似,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比例约为1:2、5,玉米油的优势是其中维生素E的含量高于普通植物油,还含有一定量的抗氧化物质,对皮肤和抗衰老比较有益。玉米油可以用于炒菜,也适合用于凉拌菜。
玉米油不是非常耐热,适合用于制作加热时间较短,或者加热温度不到发烟点的烹调。很适合用来制作成沙拉酱或者色拉油。
5、茶籽油
茶籽油脂肪酸构成与橄榄油相似,其中不饱和脂肪酸高达90%以上,单不饱和脂肪酸占80-83%,甚至比橄榄油更高,其中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由于茶油的脂肪酸比例合理,对于改善血脂模式和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都有意义,因而为营养学界所重视,尊为一种营养价值较高的油脂。精炼茶油风味良好,耐储存,耐高温,适合作为炒菜油和煎炸油使用。希望使用橄榄油的家庭可以用茶油作为替换品。
它耐热性较好,适合用来日常炒菜,且完全可以替代橄榄油用于化妆和护肤用途当中。由于这种油脂是木本植物所产,种植于少污染的山区,不破坏植被,化学品使用较少,是最为环保的烹调油选择。买的时候也要优先选择压榨的产品,安全性高质量也更好。
6、稻米油
稻米油也叫米糠油,来自于米的糠麸部分,是米胚和米糠中所含的油脂。它和玉米油一样,含不饱和脂肪酸在80%以上,还含有相当丰富的维生素E。它的特殊优势是含有米胚中丰富的γ-氨基丁酸,它是一种重要的神经递质,有一定的抗焦虑作用,对血压控制有益。米糠油的脂肪酸构成和花生油比较像,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最高,也含有部分多不饱和脂肪酸和饱和脂肪酸,比例比较平衡。
稻米油的耐热性玉米油要好,适合用于一般家庭烹调当中。因为大米也容易生黄曲霉,也要注意其中是否黄曲霉毒素超标的问题。
7、葵花籽油
风味很好。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达85%,亚油酸比例比大豆油还要高,含量可高达66%,远远高于市场上的其他油类。但现在研究发现,亚油酸它既能降低坏胆固醇,也能降低好胆固醇,可以说是“不分好坏”,所以实际上并不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此外,近年来的研究认为,亚油酸属于欧米伽-6脂肪酸,而膳食中这类脂肪酸已经相当过剩,欧米伽-3脂肪酸的比例过低,这种情况对预防心脏病和癌症相当不利。所以,葵花籽油、大豆油和玉米油这类含有大量亚油酸的油脂慢慢地退出了“保健油”的行列。
由于葵花籽油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E和抗氧化的绿原酸等成分,抗氧化能力较高,耐热性比大豆油好。所以精炼葵花籽又适合温度不高的炖炒,但不宜单独用于煎炸食品。
各种食用油的特点各种食用油怎么吃各种食用油的食用方法
8、调和油
调和油即由脂肪酸比例不同的植物油搭配而成,可取长补短,有利于膳食脂肪酸的平衡,对健康有利。但混搭时要让脂肪酸搭配均匀,比如大豆油和葵花油都以多不饱和脂肪酸为主,所以大豆油混搭茶籽油比大豆油混搭葵花油更好。由于不同类型脂肪酸的健康作用是不一样的,合理的比例最为重要。目前认为膳食中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合理比例在1:(1-1、5):1。
调和油用具有良好的风味和稳定性,价格合理,适合于日常炒菜使用。
9、核桃油
核桃油味道出众诱人,非常适合做调味作料。所含有的不饱和脂肪酸接近80%,尤其是亚油酸、亚麻酸的含量为其他食用油类品种之冠。对软化血管、降低人体胆固醇含量、防止动脉硬化和血栓形成有积极作用。但是核桃油比较不稳定,常温放置容易变质,少量购买并冷藏保存为宜。维生素E的含量很少,价格比较高昂。
核桃油适合拌蔬菜色拉、直接食用,或加入饮品(如蜂蜜、牛奶、酸奶)中。
10、麻油
麻油有“植物油之王”的美誉,富含多种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钙、磷、铁、卵磷脂、维生素A、D、E,有清除自由基,提高免疫力,延缓衰老,防治便秘、冠心病、糖尿病、头发早白以及润肤美容的作用。
中医认为肺气肿患者,在睡前及次日起床前喝一点麻油,可减轻咳嗽症状。
11、猪油
猪油含较高的饱和脂肪酸,吃得太多容易引起高血脂、脂肪肝、动脉硬化、肥胖等,但也不要不敢吃,因为其含的胆固醇是人体制造类固醇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和自行合成维生素D的原料。猪油中的α-脂蛋白能延长动物的寿命,这是植物油中所缺乏的。
在熬制猪油的时候不要用大火,当油温超过200℃时,其营养物质将会发生变化,不仅产生异味,而且食入后能影响消化,并引起咳嗽、眩晕、呼吸困难、双目灼热和气管炎等症。此外,猪油不宜贮存过久,当猪油变质并有酸味的时候,切忌食用,因为其中含有胆固醇,能够使人患动脉粥样硬化,危害人体健康。
12、色拉油
色拉油是植物油中加工等级最高的食用油,已基本除尽了植物油中的一切杂质和腊质,所以颜色最淡。
色拉油适用于炒、炸、煎和凉拌,这是其他食用油所不及的。
食用油是人们每天都会食用的必要成分,经常下厨做菜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食用油的好不仅关系到食物的健康和营养也关系到食用人的身体健康,但是市面上的食用油品种和质量层次不齐,消费者还是要擦亮眼睛,不要购买到劣质的食用油,也希望国家能大力打击那些食用造价的无良商家,还消费者放心安全的食用油。

⑵ 食用油的产品标签应该送给哪个部门审核

这个不需要送审,产品标签上的内容符合相关条例即可。
食品标签标识禁止性规定汇总 (一般食品)
(一)包装设计与材质: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167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机硅防粘涂料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QBT 1014-2010 食品包装纸
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包装用原纸、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废纸、回收塑料、酚醛树脂,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食品包装上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食品不得过度包装。例如:粮食初级加工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10%,包装不得超过3层,除初始包装的外包装成本总和不得大于食品售价的20%。
(二)不得标示与驰名商标商品和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不得在不同或相同相近似商品上擅自使用驰名商标商品、知名商品特有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
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它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不得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反向假冒);
不得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不得将“中国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三)标示内容不得模糊不清。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签、标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的食品除外)。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清晰醒目,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四)标示内容不得有封建迷信、黄色内容。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五)标示内容不得有治疗疾病及其它虚假、误导、欺骗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
包装、标签、标识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凡是加工过的食品,不得在包装、标签、标识上或名称前加“鲜”或“新鲜”等表明食品鲜活天然的字语;
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健康科学,不得虚假误导,不得出现医疗术语、宣传疗效用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3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不得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不得伪造食品产地;
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不得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不得伪造、冒用产品条码;
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2)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3)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5)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6)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食品包装以下用语都不得有:
1.免疫调节;2.调节血脂;3.调节血糖;4.延缓衰老;5.改善记忆;6.改善视力;7.促进排铅;8.清咽润喉;9.调节血压;10.改善睡眠;11.促进泌乳;12.抗突变;13.抗疲劳;14.耐缺氧;15.抗辐射;16.减肥;17.促进生长发育;18.改善骨质疏松;19.改善营养性贫血;20.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21.美容(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和油分);22.改善胃肠道功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润肠通便/对胃黏膜有辅助保护作用);23.抑制肿瘤。不得标示对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不得标示“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

(六)不得使用绝对化等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使用的广告语违禁词:
1、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唯一、首个、最好、精确、顶级、最低、最底、最、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最赚、超赚、最先、巨星、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绝对性用语;
2、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3、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4、使用人民币图样(但央行批准的除外);
5、繁体字(商标除外)、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中英文结合用词;
6、祖传、抑制、秘制等虚假性词语;
7、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夸大性词语;
8、处方、复方、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疗效、防治、防癌、抗癌、肿瘤、增高、益智、各种疾病名称等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的词语;
9、神丹、神仙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七)标示内容必须使用汉字(注册商标除外),一并使用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 其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注册商标除外)。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注册商标除外);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注册商标除外)。
(八)强制标示内容不得小于1.8 mm。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875px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 mm。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250px2时,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为该标准强制标示内容。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九)食品标签、标识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标签、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十)食品名称标示必须醒目、突出,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缩隐、晦暗、含糊不清。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
包装、标签、标识应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表明和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可以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但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的该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或等效的名称中的任意一个名称;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橙汁饮料”中的“橙汁”、“饮料”,“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心饼干”,都应使用同一字号;
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
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不得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不包括药食两用的物质)暗示疗效、保健功能。
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包括婴儿食品),即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在名称中使用诸如“婴儿配方乳(奶)粉”、“无糖速溶豆粉”(供糖尿病患者食用)、“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供贫血症患者食用)等特殊含意的修饰词。
(十一)标示内容必须有配料清单。
预包装食品应标示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人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
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十二)净含量标示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且要与食品名称在同一版面展示。
定量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如“净含量450g”,或“净含量450克”;
应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方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1,液态食品,用体积—L(1)(升)、mL(ml)(毫升);
2,固态食品,用质量—g(克),kg(千克);
3,半固态或粘性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排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如糖水梨罐头),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用质量或质量分数表示。
示例:糖水梨罐头
净含量:425克
沥干物(也可标示为固形物或梨块),不低于255克(或不低于60%)
同一预包装内如果含有互相独立的几件相同的预包装食品时,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食品的数量或件数,不包括大包装内非单件销售小包装,如小块糖果。
(十三)必须标示厂名、厂址。
预包装食品应标示食品的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规定予以标示:
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2.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只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但不承担对外销售,应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4.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5.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十四)必须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
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十五)标示内容必须有产品标准号。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十六)必须标示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分质量(品质)等级的)。
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产品,应标示质量(品质)等级、加工工艺等。
(十七)必须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食品)。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十八)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伤害人身的,须标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十九)酒精度大于0.5%的酒品和必须标示健康警示语;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必须标示安全警示语。
(二十)标注有“营养”、“强化”字样的,要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二十一)其他强制标示内容
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明。
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应标示有如“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 的转基因生物标识。
特殊食品:需标明适宜人群和警示语
如1.含咖啡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等成分的饮料,必须标注每天最多限量。2.低脂牛奶、脱脂牛奶、脱脂奶粉、含乳饮料等食品,应标注“不能完全替代婴儿食品”、“脱脂乳不适合或不能作为婴儿食品”。3.含蜂皇浆的食品应标注“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4.添加咖啡因的饮料,除须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标注“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
无糖食品:《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无糖”的要求是指固体或液体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克。如果某产品标上了“无糖”,那么其单糖(如蔗糖、乳糖、麦芽糖等)或双糖(如葡萄糖、果糖等)的含量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二十二)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⒈转基因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并标有批准文号方可生产或者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并标有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或者进口。批准文号为“卫新食试字”、“卫新食准字”、“卫新食进试字”、“卫新食进准字” +“(××××)”年+“第××号”。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批准的转基因食品,由卫生部列入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转基因食品品种目录。转基因食品名称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内容一致。
⒉转基因食品必须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产品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XX食物基因,对XX食物过敏者注意”。转基因食品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一定型包装的,在标签的明显位置上标注;
二散装的,在价签上或另行设置的告示牌上标注;
三转运的,在交运单上标注;
四进口的,在贸易合同和报关单上标注。
标识的标注方法:
①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②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③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一、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
二、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
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四、棉花种子
五、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转基因生物标识的标注方法有三种:
一是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为“转基因××”。
二是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三是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抄送国家质检总局、外经贸部等部门;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农业部备案。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口岸的标识检查验证工作。
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印制或另符加标识、说明。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1)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2)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3)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4)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5)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应当在报检(关)单上注明。
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进行标注。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进行标注。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销售(生产、加工、使用)”。
⒌转基因食品标注不得有治疗疾病等虚假内容。
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明示或暗示可以治疗疾病;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产品的作用;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
(二十三)进口食品:
1、必须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说明书符合以上一般食品的所用要求。还应标明原产地国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自2015年7月28日后进口的食品需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证明备注栏标有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