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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税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22-02-05 02:14:54

⑴ 关于资源税计算问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税总规定:开采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
因此,应纳资源税=40000*5*(1-30%)=140000元

⑵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的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
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换算比或折算率应按简便可行、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省级财税部门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⑶ 资源税计算:

因为铁矿石资源税是减按60%征收的,也就是说,这题资源税是8000*14*60%=67200。

⑷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⑸ 资源税征收范围,税目,税率是多少

征收范围

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等。

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税目和税率 (1)原油8一30元/吨 (2)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一5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属矿原矿2一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 (7)盐固体盐10一60元/吨液体盐2一10元/吨

(5)资源税税怎么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第五条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六条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八条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第十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⑹ 资源税的计算

煤矿12月份应纳的资源税为:(100+50)×2=300万元

⑺ 资源税怎样计算计税依据是什么!麻烦详细讲解,谢谢!

资源税: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每立方米05元。

⑻ 矿石开采的资源税怎么计算

按开采的金额从价计征。

⑼ 关于关联交易中的资源税怎么计算

摘要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⑽ 如何计算和缴纳资源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们准备成立一开采矿石的工厂,我知道办开采业的工厂一般要缴纳资源税。那么,请问资源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这里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这里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为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