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
主条目:生态价值、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生态价值是区别于劳动价值的一种价值。指的是空气、水、土地、生物等具有的价值,生态价值是自然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它是“自然-社会”系统的共同财富。无机环境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也逐渐被人类发现。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一定范围内动物、植物、微生物有规律地结合所构成稳定的生态综合体。这种多样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与变异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不同生境、生物群体以及生物圈生态过程的总和。它表现为生态系统结构多样性以及生态过程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尤为重要,因为无论是物种多样栓还是遗传多样性.都是寓于生态系统多样性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直接影响物种多样性及其基因多样牲。
潜在价值
潜在价值指的是人类尚不清楚的价值。
直接价值
直接价值包括对人类的医药、仿生、文艺、旅游等非实用意义的价值。
间接价值
间接价值亦称“生态功能”,指的是对生态环境起稳定调节作用的功能,常见的有:湿地生态系统的蓄洪防旱功能、森林和草原防止水土流失的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间接价值远大于直接价值。(稳态与环境125~126)
Ⅱ 论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
摘要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以资源环境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的使用价值为尺度,按其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和生产力价值两种形式。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努力实现两种价值的平衡。资源环境承载力是界定生产力价值实现的最高上限和生态价值实现的最低下限的有效工具。
一、生态文明的时代特征
(一)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进程的新阶段
文明是人类这一智能生物主体以自然资源环境为对象,在不断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过程中发展和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不仅代表人类社会进步和开化的状态,也代表着人类从认识自然、依从自然的蒙昧状态,逐步发展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自主创造状态的过程。
以生产力水平为标志,人类文明进程迄今基本经历了渔猎文明、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时期。尽管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文明程度不同,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全球化的趋势出现,人类文明开始逐渐融合、趋同。人类文明发展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出现,而自然环境的整体性特征决定了生态环境问题的全球性,这使得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共同面临着环境问题的巨大压力,共同面临着生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因而转变发展方式、缓和人地矛盾成为人类共同的诉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一词,到1992年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上《21世纪议程》中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标志着人类文明一个新时代——生态文明时代的来临。
(二)生态文明的时代特征
文明的发生发展以人地关系的变化为主线。在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不同的哲学表达。马克思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活的灵魂”。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是用主、客体二分的思维框架,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问题,人和自然的关系被两极化,从环境中心论到人类中心论,人从崇拜自然、信奉拜物神教,逐渐被作为价值核心“自由”存在,而自然则退居从属地位而失去“自然性”,到工业文明时期表现尤甚。工业文明的发展观和相应的发展实践带来的是严重的资源危机、生态环境危机,相应的结果必然是人类生存危机。因此能否持续发展成为当今的时代主题。
在人地矛盾危机重重的时候,我们需要从哲学的视角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是孕育人类的空间基础与物质能量基础,是人类永远的家园。人类不过是处在食物链末端的一个普通的生物群体,只是人类具有智能这一特性,使其具备了缔造文明的能力,也使其在人地关系中成为主宰,而将自然作为被动的客体。自然成为人类文明的基石,却失去其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独立性、自我性。自然家园毁灭,人类文明焉附?生态文明时代的哲学灵魂,是对自然生态系统发生、发展的哲学表达。在这个系统中,要尊重自然本身固有的存在与发展规律,要视自然万物与人平等、共生、共同发展,改变以人类自我为中心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把自然视作在生态系统中与人类平等的主体,而不仅仅是劳动对象。当自然做为人类文明的来源的时候,人类不应只从中索取,更要保护和促进自然的发展,这是人类必尽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重建人地关系,重建新时代的文明发展方式。新的文明应以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平等、共生、持续发展为宗旨,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资源环境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这种把生态持续发展视作与人类社会持续发展同等重要,并在人类文明建设中推动生态持续发展的文明,称之为生态文明。因此生态文明建设要以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手段,在以自然资源环境为对象创造和享受社会财富的同时,促进自然资源环境的循环、更新、稳定、持续发展,形成共生、包容、协调、统一的人地关系。这不仅仅是认识上的进步,更意味着行为方式的全面改变,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历史必然。
二、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问题
(一)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理论创新
生态文明时代亟需解决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就是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价值问题。
一般意义上的价值,是指自然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即使用价值,是物的自然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劳动,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产品的社会联系的反映,是为解决商品交换标准而提出的概念和界定的计量工具。劳动价值论以生产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格,而效用价值论则以补偿消耗等量资源的平均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格。无论劳动价值论抑或效用价值论,都是以人类社会活动为出发点,以人类的主观视角来探讨和判断人类生产活动的对象或产物有没有价值、价值的大小,而对资源环境的价值也出于资源环境是否参与到人类社会生产活动过程中,是否经过人类劳动,是否对人类有用来判断。
现代社会发展对传统理论提出两个挑战,其一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劳动和劳动创造价值的范畴及其作用问题的质疑;其二是对于有些自然物质以及环境,因为没有参与社会劳动,没有在商品交换中体现出实体性,导致部分价值(使用价值,未进入计价、交换)的缺失,造成的恶果是对资源环境的无节制使用却没有相应补偿,导致资源环境的恶化与破坏。
理论的缺陷和实践的需求急需资源环境价值理论创新。劳动价值论以劳动决定价值立论,效用价值论以物质满足人类需求的程度决定价值立论。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理论应建立在人地和谐、“天人合一”的基础上,以资源环境对自然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的使用价值为尺度,寻求保障发展、保护生态平衡的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自然生态系统的各种物质、能量及其所处环境,有些需要通过人类劳动,有些根本不需要经过人类劳动,都能够被人类利用,只要能够被人类利用,就具有使用价值。资源环境不仅对于人类具有使用价值,同时对于自然生态系统也具有使用价值,这是创新资源环境价值理论的根基和出发点。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按其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功效不同,资源环境价值可以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
(二)资源环境的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
资源环境的生态价值。生态是自然生态系统存在的形式和运动的状态。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主体,依靠自身的组织机制,通过空气、水、阳光、土壤、生物等生态要素的运动,完成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过程,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平衡发展。这一过程无需人类劳动的参与,依靠自然本身的机制实现,创造价值的“劳动者”是自然生态系统本身。资源环境对于自然系统来说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价值,但却有着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平衡和发展的生态价值。
生态价值的实现是保证人类拥有充足的资源、良好的环境的前提条件,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与生存需要的“维生价值”。
资源环境的生产力价值。生产力是在人类利用资源环境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当资源环境进入社会生态系统,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素(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经社会物质生产过程的加工,最终形成人类社会文明的物质财富基础,其效用或价值体现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资源基础与环境基础。资源环境这种相对于社会系统、相对于人类生产劳动的使用价值,称之为生产力价值。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的程度,促进了生产力价值的实现,资源环境生产力价值实现的过程正是文明进步的过程。
(三)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的对立统一
资源环境具有相对于自然主体的生态价值和相对于人类主体的生产力价值,首先具有生态价值,然后才具有生产力价值,生产力价值依附于生态价值存在。二者统一于资源环境本身,互为矛盾,不可兼得,形成了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
在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人地观必然产生不同的资源环境价值观,文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诉求不同,导致资源环境价值的实现不同。文明早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有限,自然为中心的人地观使人们对自然充满敬畏,以被动依赖为主,生产力水平最为低下,只能靠石器、动物骨角、树枝等简易工具,直接利用自然物质为生活资料,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微弱,生态价值得以保全。农业文明时期,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不断加深,慢慢出现了人定胜天的思想,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人类开始从被动依赖到主动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社会物质生产表现为利用畜力、水力发展农业、畜牧业,人类中心主义思想逐渐形成。在这个阶段资源环境的生态价值与生产价值此消彼长,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出现一定程度的生态环境问题。以蒸汽机、电动机、微电子技术为标志的三次技术革命,把人类带人工业文明时代,在不到二百年的时间内,社会物质财富迅速积累,人口迅速膨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使得人类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资源环境的生产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而伴随出现的土地退化、水资源短缺、森林锐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一系列的资源环境问题,生态价值严重损毁。
资源环境的双重价值在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中心的人地观导致了资源环境价值实现的逆转,生产力价值逐渐扩大,而生态价值日渐被侵蚀和忽略。生产力的进步实现了资源环境生产价值最大化,带来人类文明的进步,却使得生态价值大大降低。这是自然生态环境日渐恶化的根源所在。要形成协调可持续的人地关系、发展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需要合理处置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的矛盾关系。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图1)。
图1
人类要在生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发展是为了人类生存得更好。若生态受到破坏,生存质量无从谈起,发展亦无从谈起。因此文明发展在实现资源环境生产力价值的同时,更要确保生态价值的实现,这是自然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
(一)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传统文明对资源环境的生产力价值已经实现了最大化,相应使生态价值大大受损,生态文明时代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资源环境的价值平衡问题。生态文明时代,需要有效控制资源环境生产力价值的实现,生产力价值实现以不破坏自然生产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即不破坏生态价值为底线。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在两种价值实现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度,达到两种价值同时实现最大化、最优化。
今天,在世界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对资源环境价值的追求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在深度挖掘了资源环境的生产力价值之后,实现了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现已经开始注重转向生态价值实现。而发展中国家大多仍然处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迅速发展的阶段,对生产力价值的追求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全球性资源环境问题的出现,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上了文明发展的议程,生态文明时代如何协调和平衡区域乃至全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关系,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发达国家在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对人地关系的错误认识,以牺牲生态价值换取生产力价值,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在今后应当承担更多的保护生态的责任和义务,发展中国家虽然面临发展的压力,也必须要兼顾生态环境问题,确定合理的生产力发展速度、生态保护的约束强度,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寻求合适的合理的“价值平衡点”。面对生态问题全球化,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形成有差别的共同行动,保护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只有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处在一个合理的平衡位置,才可能确保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的依据与途径
人与自然构成统一的系统。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社会的承载体,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包括生产消费的所有环节,是资源环境所要承载的对象。承载力是指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前提下,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资源环境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就是采用科学的方法,对资源环境各种要素指标及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用以指导确定承载对象活动的范围、强度、规模等,通过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放总量的控制,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可见,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中,一方面考量资源环境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一方面考量社会需求的总量,同时考虑经济社会进步、科学技术发展、文化背景、政策制度及管理体制和法制等因素对人类社会开发利月资源环境的方式、规模和速度等的影响,最终确定承载力大小。承载力大小实际上界定了生产力价值开发的最高上限值和生态价值实现的最低下限值,就是将资源环境开发利用控制在可承载的范围之内,即保证实现资源环境生产力价值的同时也确保生态价值的实现。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可以作为平衡两种价值的工具和手段,承载力阈值就是平衡生产力价值与生态价值的科学依据,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认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
在资源环境两种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人类不是消极等待,应该积极应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保护能力,既要保障发展,又要保护资源,既要充分利用资源环境的生产力价值,又要确保资源环境的生态价值实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原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年8期,作者与樊笑英合作撰文)
Ⅲ 生态价值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
以前人们认为资源`环境是不具有价值的,但是现在为了保护环境,要求人们认同这些是有价值的,并为它们制定价格,让人们有偿使用这些,
(例如:一棵50年树龄的树,以累计计算,产生氧气的价值约31,200美元;
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大气污染价值约62,500美元;
增加土壤肥力价值约31,200美元;
涵养水源价值37,500美元;
为鸟类及其他动物提供繁衍场所价值31,250美元;
产生蛋白质价值2,500美元。
除去花、果实和木材价值,总计创值约196,000美元。)
白鱼的生态价值姐姐就不知道了,估计是个不定值,以上的权当参考
Ⅳ 什么是生态价值
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价值是巨大的,它属于间接使用价值,主要与生态系统的功能有关。通常它并不表现在国家核算体制上,但如果计算出来,它的价值大大超过其消费和生产性的直接使用价值。根据资料,在全球水平上,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命支持系统包括:
1.能量转换,能量从太阳光到植物,再通过食物网进行再分配;2.有机物的贮存、释放和再分配;3.养分循环,如氮、磷在“空气—水体—土壤—生物”体系进行循环;4.水循环,净化和分配水资源;5.氧分循环,通过植物和动物进行二氧化碳及氧气交换。
这些功能构建的气候环境给人类创造了一个适宜的生存条件。而这些功能的发挥,需要系统内许多物种的联合行动和相互作用。在生态系统内部,各个物种在提高人类的生存及生活质量中都有特殊作用。例如,蜜蜂等传粉者是生态魔术师,它们使大多数植物的繁殖成为可能;蜻蜓等是害虫的天敌,因而也可以利用生物多样性进行病虫害的生物防治。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将降低生态系统服务的频率和容量。区域内物种的减少将极大地阻碍生态系统的循环,整个系统将变得不稳定。这种不稳定性将减弱系统对极端环境和灾害事件(如洪灾、旱灾)的抵抗能力,并降低区域生产力。如果没有自然界提供的这些服务,人类将不可能生存,更别说繁荣发展了。
Ⅳ 什么是生态资源的价值
你以血性之躯,风流在海与岸之间、紫的,潇洒在水与天之间,游人可乘小舟深入林中,高潮可以看到红树林的树冠,阴森森黑黢黢
Ⅵ 现代自然资源的价值包括那三个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自然资源的价值由三个部分来构成的,即自然资源的天然价值、人工价值(劳动价值)和稀缺价值。
天然价值是指:自然资源本身所具有的,未经人类劳动参与的价值。
人工价值是指:人类劳动附加在自然上所产生的价值部分。
稀缺价值是指:其价值量大小是完全由资源的市场供求状况所决定。
Ⅶ 什么是生态资产
生态资产指自然环境中能为人类提供福利的一切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化石能源、水、大气、土地以及由基本生态要素形成的各种生态系统,其价值表现形态包括生态服务价值和资源、能源自身价值以及通过人类活动所提供的资源产品价值。生态资本的概念源于国际上的自然资本(nature capital)。1948年美国学者Vogt在讨论美国国家债务的时候第一次提出自然资本,他指出自然资源资本的耗竭会降低美国偿还债务的能力。Vogt在这里所讲的自然资本是指自然资源的价值。随着这一概念的拓展,不仅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也包含生态服务价值。1996年Daly将自然资本定义为能够在现在或未来提供有用的产品流或服务流的自然资源及环境资产的存量。
R· Costanza在1997年明确提出了自然资本的概念,认为资本是在一个时间点上存在的物资或信息的存量,每一种资本存量形式自主地或与其它资本存量一起产生一种服务流,这种服务流可以增进人类的福利。我国对于生态资本概念的研究主要是从生态系统的视角出发,当前很多研究混淆了生态资产与资本的概念,但事实上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别。生态资本是能产生未来现金流的生态资产,具有资本的一般属性,即增值性。生态资本通过循环来实现自身的不断增值,而生态资产则更多地以形态转换来体现其价值并实现价值的增值。简单来讲,生态资产与生态资本的实体对象是一致的,但需强调的是,只有将生态资产盘活,成为能保值或增值的资产,才能成为生态资本,经过资本运营实现其价值,这一过程就是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资产转变为生态资本需要有一个资本化的过程。生态资产通过人为开发和投资盘活资产转为生态资本,运营形成生态产品,最终通过生态市场实现其价值。生态资产形态和价值的不断变化致使生态资产不断增值,整个过程称为生态资产资本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能否实现区域生态资产存量转变为资本增量,完成生态资产的质变过程,对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Ⅷ 生态价值的简介
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论基础
“生态价值”概念是“生态哲学”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因而研究生态文明,必须弄清生态价值的含义。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使用了“生态价值”概念,标志着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已经超越了西方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不可持续的发展观,成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可持续的“新发展观”。
“生态价值”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地球上任何生物个体,在生存竞争中都不仅实现着自身的生存利益,而且也创造着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的生存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个生物物种和个体,对其他物种和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价值)。第二,地球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及其个体的存在,对于地球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都发挥着作用,这是生态价值的另一种体现。第三,自然界系统整体的稳定平衡是人类存在(生存)的必要条件,因而对人类的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对于“生态价值”概念的理解有两点尤其值得我们关注:首先,生态价值是一种“自然价值”,即自然物之间以及自然物对自然系统整体所具有的系统“功能”。这种自然系统功能可以被看成一种“广义的”价值。对于人的生存来说,它就是人类生存的“环境价值”。其次,生态价值不同于通常我们所说的自然物的“资源价值”或“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是自然生态系统对于人所具有的“环境价值”。人也是一个生命体,也要在自然界中生活。人的生活需要有适合于人的自然条件:可以生息的大地,清洁的水、由各种不同气体按一定比例构成的空气、适当的温度、一定的必要的动植物伙伴、适量的紫外线的照射和温度等等。由这些自然条件构成的自然体系就构成了人类生活的环境。这个环境作为人类生存须臾不可离开的必要条件,是人类的“家园”,是人类的“生活基地”,因而“生态价值”对于人来说,就是“环境价值”。
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基本关系:首先,从实践论(人本学)的关系看,人是主体,自然是人的实践和消费对象。在这个关系中,只有当自然物进入人的生产实践领域,作为生产的原料被改造时,自然物才具有了价值。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所引发的后果,一方面使人获得了生活资料,满足了人的消费需要与欲望;另一方面也使自然物在人的生产与消费中被彻底毁灭,失去了其本来的存在性。其次,人与自然之间还有一种“存在论”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与其他自然物种一样,都是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中的一个普通的“存在者”,它们都必须依赖于作为整体的自然系统才能存在(生存)。自然生态系统整体的稳定平衡是一切自然物(也包括人)存在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物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对人的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对人而言,自然所具有的“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自然的经济价值或资源价值,是一种“消费性价值”。消费就意味着对消费对象的彻底毁灭,因而自然物对于人的资源价值或经济价值是通过实践对自然物的“毁灭”实现的;而“环境价值”则是一种“非消费性价值”,这种价值不是通过对自然的消费,而是通过对自然的“保存”实现的。例如,森林对于人来说,具有“经济价值”和“资源价值”。要实现森林的这种价值,就必须把森林砍掉。只有如此,森林才能变成“木材”进入生产领域,以实现其经济价值。与此相反,森林只有在得到保存(不被砍伐)的条件下,其对人才有“环境价值”。当人类把森林作为木材消费掉以后,森林以及它对人的环境价值也不复存在。这就使人类生存陷入了一个难以克服的“生存悖论”:如果我们要实现自然物的经济价值(消费性价值),就必须毁灭自然物;而要实现自然的“环境价值”,就不能毁灭它,而是保护它。也就是说,人类不改造自然就不能生存;而改造了自然,又破坏了人的生存的环境,同样也不能生存。解决这个生存悖论的唯一途径就是,必须把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消费限制在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所能容忍的限度以内。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减少人类对自然的消费,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关于这一点,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为的是“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Ⅸ 什么是生生态资源的价值经济评价答案
生态价值,是指哲学上"价值一般"的特殊体现,在对生态环境客体满足其需要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判断、人类在处理与生态环境主客体关系上的伦理判断, 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作为独立于人类主体而独立存在的系统功能判断。
"生态价值"概念是"生态哲学"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因而研究生态文明,必须弄清生态价值的含义。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使用了"生态价值"概念,标志着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已经超越了西方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不可持续的发展观,成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可持续的"新发展观"。
"生态价值"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地球上任何生物个体,在生存竞争中都不仅实现着自身的生存利益,而且也创造着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的生存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个生物物种和个体,对其他物种和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价值)。第二,地球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及其个体的存在,对于地球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都发挥着作用,这是生态价值的另一种体现。第三,自然界系统整体的稳定平衡是人类存在(生存)的必要条件,因而对人类的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对于"生态价值"概念的理解有两点尤其值得我们关注:首先,生态价值是一种"自然价值",即自然物之间以及自然物对自然系统整体所具有的系统"功能"。这种自然系统功能可以被看成一种"广义的"价值。对于人的生存来说,它就是人类生存的"环境价值"。其次,生态价值不同于通常我们所说的自然物的"资源价值"或"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是自然生态系统对于人所具有的"环境价值"。人也是一个生命体,也要在自然界中生活。人的生活需要有适合于人的自然条件:可以生息的大地,清洁的水、由各种不同气体按一定比例构成的空气、适当的温度、一定的必要的动植物伙伴、适量的紫外线的照射和温度等等。由这些自然条件构成的自然体系就构成了人类生活的环境。这个环境作为人类生存须臾不可离开的必要条件,是人类的"家园",是人类的"生活基地",因而"生态价值"对于人来说,就是"环境价值"。
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基本关系:首先,从实践论(人本学)的关系看,人是主体,自然是人的实践和消费对象。在这个关系中,只有当自然物进入人的生产实践领域,作为生产的原料被改造时,自然物才具有了价值。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所引发的后果,一方面使人获得了生活资料,满足了人的消费需要与欲望;另一方面也使自然物在人的生产与消费中被彻底毁灭,失去了其本来的存在性。其次,人与自然之间还有一种"存在论"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与其他自然物种一样,都是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中的一个普通的"存在者",它们都必须依赖于作为整体的自然系统才能存在(生存)。自然生态系统整体的稳定平衡是一切自然物(也包括人)存在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物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对人的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对人而言,自然所具有的"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自然的经济价值或资源价值,是一种"消费性价值"。消费就意味着对消费对象的彻底毁灭,因而自然物对于人的资源价值或经济价值是通过实践对自然物的"毁灭"实现的;而"环境价值"则是一种"非消费性价值",这种价值不是通过对自然的消费,而是通过对自然的"保存"实现的。例如,森林对于人来说,具有"经济价值"和"资源价值"。要实现森林的这种价值,就必须把森林砍掉。只有如此,森林才能变成"木材"进入生产领域,以实现其经济价值。与此相反,森林只有在得到保存(不被砍伐)的条件下,其对人才有"环境价值"。当人类把森林作为木材消费掉以后,森林以及它对人的环境价值也不复存在。这就使人类生存陷入了一个难以克服的"生存悖论":如果我们要实现自然物的经济价值(消费性价值),就必须毁灭自然物;而要实现自然的"环境价值",就不能毁灭它,而是保护它。也就是说,人类不改造自然就不能生存;而改造了自然,又破坏了人的生存的环境,同样也不能生存。解决这个生存悖论的唯一途径就是,必须把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消费限制在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所能容忍的限度以内。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减少人类对自然的消费,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关于这一点,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为的是"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