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县级国土局有哪些部门
县级国土局有如下部门:
(一)办公机构
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人事教育股(加挂纪检室牌子)
建设用地股(加挂统一征地办公室牌子)
(二)下属事业单位
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室(已设,加挂测绘室的牌子)
土地利用与市场管理室(已设)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已设)
地质矿产管理所(已设)
(三)中介服务机构
互助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已设)
互助县土地经营中心(已设)
(四)国土资源中心管理所
根据国发[2004]12号文和东署办[2005]10号文及我县的实际,各乡(镇)设置的专职土地管理员,其人员、编制、经费从乡(镇)划归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双树、台子、五十、哈拉直沟、威远镇、五峰、加定等七个中心管理所。
(1)临漳国土资源局在哪里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本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组织编制县级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地质环境保护、矿山环境保护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承担规划的执行;参与报地区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地区、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实施、监督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县、地区及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县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
(十二)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较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的界址确认、面积测算、宗地图绘制等;负责全县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组织实施测绘成果的社会化服务以及测绘资料年检上报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临漳圈地
此处仅提供2006年的圈地事件,之前的虽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
2006年2月份,临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城关镇三个村(王明寨,东前坊表,西前村)共计1100亩的基本农田划为工业园区。县里派镇里的干部,轮番恐吓村民,强迫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2月,县里开始动员镇和村,3月上旬开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 。 同月,把500亩土地非法出卖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并大肆疯狂破坏耕地和建设工业园区。
从2006年4月份起,在那块地上修建了3条南北长1.5公里,一条东西长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发生后,部分农民到县法院上诉他们的这一违法行为,但是,法院以“土地问题涉及社会安定”为由,拒绝受理这一案件。县检查院,县国土资源局,也拒不接受这个案件的上诉和投诉。
事发之后,省国土厅不但没有纠正临漳县的错误,而且,为他们的错误开脱罪责。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至此,这片本来是违法圈占的的基本农田,被省厅以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临漳官员一片欢呼,也使临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于省厅的行为,使临漳县政府有持无恐,开始了疯狂的毁地建设行为。目前已经建成了县消防队驻地和纺织厂等一些大型工地,还有两个占地200亩的啤酒厂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整个事件中,河北省国土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临漳县违法之后又包庇它们,难道省国土厅不知道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吗?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废除?为什么不责令他们拆除违法建筑?为什么在他们错误的基础上再次犯错?为他们开脱罪责,而且还将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呢?
虽然临漳人民不断的前仆后继的上访,到国家信纺局和国土部反映省国土厅这一助纣为虐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中国太大,当地政府对于上纺者一贯的非法拘役,中央有关部门并没有重视这个发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论将违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门了,因此也使临漳圈地毁地运动更加疯狂。这充分说明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混乱状态,证明了中国民意反馈系统的彻底瘫痪,证明了当局的无能和虚伪!证明了当局和CCTV的无耻谎言!
临漳圈地事件,虽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县,但是,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的导演者无一受到处罚,反而皆得升迁。而上纺这件事的人多遭打击。这件事发生后,当地许多农民退出党组织。党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检察部门被当做最无耻的人,所有的官员被人们排在禽兽之列,人们对中国的统领者已经彻底失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彼已经变成靠无耻威胁与哄骗而存的组织。导演者原县长和县委书记成为临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将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而万劫不复!
⑶ 我现在在国土资源局上班,马上要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我应该到哪
其实差不多,都是一个领导
⑷ 临漳县土地管理局的电话是多少
摘要基本信息基本内容微信文章新闻态 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更义项 陈太平男19605月籍贯河北省临漳县汉族共党员19825月参加工作专历现任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党委委员 快速导航 微信文章 基本信息 文名 :陈太平 籍 : 期 :19605月 职 业 :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 基本内容 陈太平男19605月籍贯河北省临漳县汉族共党员19825月参加工作专历现任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党委委员 简介: 陈太平男汉族19605月于河北省 临漳县共党员专历 19825月参加工作历任县农业局技术员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三 皇庙乡政府乡 19961月任临漳县土管理局副局(党支部员) 20028月任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党委员) 20112月任临漳县土资源局副局(科)、党委委员
⑸ 国土资源局有什么部门
内设机构
1.原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
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执法监察局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2.原国家海洋局
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
海域综合管理司
预报减灾司
科学技术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3.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土测绘司
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4.国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阳局
南京局
济南局
广州局
武汉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国地质调查局
(5)临漳国土资源局在哪里扩展阅读:
1.职责: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参考资料: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⑹ 临漳土地违法问题
此处仅提供2006年的政府非法卖地事件,之前的虽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因为在这之前也有很多土地 违法 问题,但没有2006年的卖地风潮来的疯狂,肆无忌惮和面积广、点面多。
2006年2月份,临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城关镇三个村(王明寨,东前坊表,西前村)共计1100亩的基本农田划为工业园区。县里派镇里的干部,轮番恐吓村民,强迫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2月,县里开始动员镇和村,3月上旬开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 。 同月,把500亩土地非法出卖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并大肆疯狂破坏耕地和建设工业园区。
从2006年4月份起,在那块地上修建了3条南北长1.5公里,一条东西长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发生后,部分农民到县法院上诉他们的这一违法行为,但是,法院以“土地问题涉及社会安定”为由,拒绝受理这一案件。县检查院,县国土资源局,也拒不接受这个案件的上诉和投诉。
事发之后,省国土厅不但没有纠正临漳县的错误,而且,为他们的错误开脱罪责。
此事拖到2007年,终于有了结果。但是,这个处理结果使农民心寒。
河北省临漳县违法圈地千余亩的事件,在被《农村工作通讯》07年第7期披露后,临漳县的官员惊慌失措。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自保。
在农民们不断上访的压力下,河北省才不得不对这一事件做出了处理,但是,这个处理极为敷衍:对于负主要责任的县长,县委书记等人,没有给予任何处罚,只是给了镇党委书记李某一个轻飘飘的党内警告处分。而且,这个党内警告,还没有记录到李某的档案里去,也就是说,是对外的一个说法而已,是欺骗民众的谎言。但是,临漳县以此为依据,对外谎称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根据《土地法》,如此情节严重的案件,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河北省国土厅,却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对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县长暴长青、县委书记胡梦龄,没有给予任何处罚。这显然是为犯罪分子开脱,是包庇犯罪、纵容犯罪,是严重的渎职和失职行为。河北省对这次百日大行动里查处的九起土地违法案件,均采取了“避重就轻,处罚不涉及主要责任人”等手段,使九起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均获开脱。这证明:河北省国土厅,与下属部门有利益瓜葛,河北国土厅的做法是渎职,是失职,是违法!我们强烈要求彻查河北省国土厅的枉法行为。
这个所谓的处理,完全是一个名义上的处理,丝毫没有触即问题的实质:
(1):已经建好的工厂企业等违法建筑没有拆除。
(2):工业园区上建设的四条水泥路没有拆除。
(3):违法合同没有作废,土地仍然在被官府变卖,农民仍然没有耕种土地的权利。土地的所有权仍在县政府手中。
(4):非法建设仍在继续,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5):对违法刑法和土地法的主要人员没有任何处理。仅对次要责任人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这一不疼不痒的所谓处理,而且,这个处分还没有记录到档案里,是虚假的处理结果。这是严重不符合法律的枉法。
(6):新上任的新一届县委书记和县长,不但没有纠正错误,而且,在原来人错误的基础上,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进一步的扩大错误,使这1100亩土地完全被毁,所以,我们要求追究新一任县委领导班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临漳县国土局信访办的说法: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已经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事实证明,省厅的行为,是完全违规违法的。如果省厅镇的象临漳县国土局所说的,那么,省厅的做法有严重的问题,是助纣为虐,绝对有违法官员的违法操作,需要中央彻查此案件的贪官。
至此,这片本来是违法圈占的的基本农田,被省厅以违规文件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临漳官员一片欢呼,也使临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于省厅的违规行为,使临漳县政府有持无恐,开始了疯狂的毁地建设行为。目前已经建成了县消防队驻地和纺织厂等一些大型工地,还有两个占地200亩的啤酒厂项目正在建设中。。。。。。。
种种事实表明:这个处理结果,完全是在包庇临漳的涉案官员,是一个虚假的处理结果,没有对违法官员造成任何实质处罚,没有对官员构成丝毫威慑力,相反,还助长了临漳县进一步毁地卖地的嚣张气焰。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特大案件背后,有市级甚至省级官员的撑腰,是一起典型的官员串通犯罪的典型,否则不可能无人 过问、无人去管。也不可能这么多的上访人遭到打击报复且毫无效果。我们恳请中央彻查这一案件,否则将成为地方安定的隐患,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人民对于政府的信任和期望,会给我党造成严重的政治损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要因为是一个小小的临漳县无关紧要,正是这一个个县的腐败,给我党政权以极大的破坏,给人民的信任以严重伤害。所以,我们党必须象四川彻查黑社会一样,彻查临漳以及该县周边的几个县的土地问题。
在整个事件中,河北省国土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临漳县违法之后又包庇它们,难道省国土厅不知道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吗?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废除?为什么不责令他们拆除违法建筑?为什么在他们错误的基础上再次犯错?为他们开脱罪责,而且还将他们的行为合法化呢?
虽然临漳人民不断的前仆后继的上访,到国家信纺局和国土部反映省国土厅这一助纣为虐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中国太大,当地政府对于上纺者一贯的非法拘役,中央有关部门并没有重视这个发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论将违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门了,因此也使临漳圈地毁地运动更加疯狂。这充分说明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混乱状态,证明了中国民意反馈系统的彻底瘫痪,证明了当局的无能和虚伪!证明了当局和CCTV的无耻谎言!
由于河北省国土厅的包庇和袒护,由于临漳县新旧领导班子的贪婪和违法,肆无忌惮。顶风做案。临漳县竟然在案件‘查处’几天之后,再次在工业园区上建设‘县消防队驻地’等项目,并公然在县电视台上发布地块招商引资信息,可谓是疯狂至极!由于这个事件,县官的 卖地热潮空前高涨,沿临漳县几大公路线查看,你会发现星罗棋布的违法占地建筑,如雨后春笋一般。土地违法在该县已经象垃圾场的苍蝇一样,触目皆是。发财的是官员们,而绝望的,却是我们这些靠土地吃饭的、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目前的最新情况是:这1100亩土地,已经完全被蚕食。所有土地均已经公开招标售出,并均已开工建设。县消防队驻地、啤酒厂、纺织厂等工地早已建成完工投入使用。还有和这1100亩土地一起圈占的该镇西南角村、东烟寨村的数百亩土地,均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楼盘。从该县的县官,到市里的官员,再到省里的官员,无不享受着非法卖地给他们带来的滚滚利益,而被坑害的,被打压的,永远是我们这群小民。在开工建设之初,对于农民的抗议和反对,临漳政府皆采取了用黑社会人员和警察共同镇压打击的手段,使得人们无力对抗这一官府撑腰的犯罪行为,敢怒不敢言。
临漳圈地事件,虽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县,但是,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的导演者无一受到处罚,反而皆得升迁。而上纺这件事的人多遭打击。这件事发生后,当地许多农民退出党组织。党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检察部门被当做最无耻的人,所有的官员被人们排在禽兽之列,人们对中国的统领者已经彻底失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彼已经变成靠无耻威胁与哄骗而存的组织。导演者原县长和县委书记成为临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将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而万劫不复!
在中国,所谓集体财产,也就意味,谁当上集体的领导,就是他的财产。比如:集体的领导(村长)被他的上司胁迫共同犯罪,也就意味着,集体财产变为集体领导者之上司(县贪官或省贪官)的私产。------这是一个十分不公的制度,吃人的制度,史上最荒谬的制度。虽然我们不能阻止这个制度,但我们可以反应这个制度所带来的无数黑暗的案例,我们可以提醒那些制度的制定者:你们不能再如此荒谬了!
不要以为我们地大物博。其实我们可以供耕种的土地,已经少到岌岌可危。世界粮食日宣传画报上的饥民的悲惨状况,并不是只会发生在非洲。如果我们这样任由疯狂的官员蚕食土地,那么,中华民族离饥饿不遥远了。然而利令智昏的官员们,是无暇顾及这一重大的 问题的。官员们在捞取了 足够的利益和政绩之后,会扬长而去。而留给老百姓的,却是无尽的问题甚至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卖地官员是最没有人心的。对于财富的不择手段的攫取,已经使地方官员丧心病狂。。。。。。今日官员的胡作非为,将会给明天的中国造成深重的灾难。作为中国人的一员,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揭露官员和地方政府的丑陋嘴脸,用我们的嘴和笔,用我们的行动,阻止丧心病狂的地方官员的卖地冲动,保护我们自己以及子孙后代的未来,要靠我们自己!
⑺ 请问国土局是属于那个部门管的
1、各级地方政府国土局归市政府管辖。
2、中央政府的国土局已改名为国土资源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以济南市为例: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是济南市政府工作部门。该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的。
(7)临漳国土资源局在哪里扩展阅读
国土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⑻ 中国国土资源局地址
国家海洋局
地址:北京市
复兴门外大街1号
在复兴门桥的西北角,往东一站地就是西单地区,商场无数呀(百盛、中友、西单、大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