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区域经济政策如何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嘿嘿,我也在写这类型的论文。。。
Ⅱ 财政如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我国财政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调控、监督管理。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对资源配置结构的不断优化组合,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具体地说,主要通过资产结构调整,促使最佳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地区结合和企业组织结构形成,以科学合理地运用经济手段或组织方式使资源能够充分利用。
资源配置的方式:从机制角度: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 从市场主体:企业配置、个人配置、信用配置、财政配置。
现阶段,我国采取市场经济体制,市场配置是主导配置手段,市场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计划机制起调节性作用。
政府运用财政手段进行资源分配成为资源配置的有效补充方式。
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就是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安排调整部分社会资源,弥补市场配置缺陷,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财政不仅直接影响部分资源配置,而且通过部分的资源分配影响全社会的资源配置。
1.各国政府通常采用一些指标(如失业率、经济增长率)或若干指标组成的“景气指数”来表示资源配置的效率。我国当前主要采用GDP增长率指标(该指标的缺陷是GDP增长有可能不会带来居民福利和社会福利的提高。)
2.实现本职能的主要手段:
① 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
② 确定财政收支占GDP的合理比例;
③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
④ 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和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
⑤ 通过政府投资、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带动和促进民间投资、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
⑥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Ⅲ 税收优惠政策怎样优化了资源配置
《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1.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
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Ⅳ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指的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税务筹划是由应为TaxPlanning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税收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收任务的安排叫做“税收计划”,为之避免与之混淆,在从国外文献中引进这一术语之初,将其译为“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一体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实现策划安排的特点。
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注册税务管理筹划师
注册税务管理筹划师,是由知名、权威的香港金融理财管理协会前身是英国金融理财管理协会香港分会在2005年开发和推广的,此证书最大优势在于国际化,由于税务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所以国内很多相关证书着眼点只在本土税务,而CTMP以理论为经,实用为纬,其着眼点不仅在本土税务,还在香港及海外主要经济体税务方面提供更多的培训和考试内容,所以获得该项国际专业资格认证证书将帮助您在财税管理方面的职业发展中快人一步。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一般性合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B研究院若实施一般性合并,A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几乎等同于公允价值,无评估增值可能,A公司资产近5年未弥补亏损500万元不能在B研究院未来所得中得到弥补。合并后A公司其他应付款下B研究院的往来借款,与B研究院其他应收款下A公司的借款对冲,B研究院滚存未分配利润合并后减少1650万元。该方案下,B研究院因一般性合并,投资A公司的亏损未获得税收弥补。
Ⅳ 谈谈怎样投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
如何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经济发展方式,关系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是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评判的标准之一。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创造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环境,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进: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前提。一是加快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2)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
(3)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动力。
(4)加强环境资源制度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节能环保,构建能源资源等 生产要素投入的约束机制,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条件。
(5)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与政策环境。优化财税等政策设计与制度安排,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良的政策环境。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要要走"优质,高效,高产"的新型农业道路,发展生态安全农业.努力做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发展是第一要义,同时做到统筹兼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要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者的统筹兼顾.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保证农业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合理调节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国家的惠农政策.走集约化经营道路,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做到可持续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意义:
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
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农村市场需求,消化富余的工业生产能力的根本出路。
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的一个实际步骤。
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大多数人利益的集中体现。
统筹区域发展也具有重大的意义:
所谓统筹区域发展,就是中央政府从区域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将不断扩大的区域差距重新回归到民众能够普遍接受的范围,从而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目标的动态努力过程。
①统筹区域发展是抑制区域经济差距负面效应的需要。
②统筹区域发展是联动解决各类区域存在和潜在的各种区域病的需要。
③统筹区域发展是谨慎渡过“矛盾突显期”的需要。
抓好资源节约工作:
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资源。
二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
三要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四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
五要全面加强管理,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六要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人心,蔚成风气。
要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重点搞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松花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继续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强化环境和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健全环境保护的监测体系、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Ⅵ 企业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会面临企业税负压力大的问题,那么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压力呢?
根据小编多年税收筹划经验,推荐企业选择总部经济招商模式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合理合法合规,而且受园区地方政府支持,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
3.税收返还及时,当月纳税,当月返还。
4.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具体返还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纳税额而调整。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企业于我司合作园区注册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就能申请核定征收。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后个税0.5%-2.1%,综合税率仅3.16%。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规划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行业、建筑行业、商贸行业、企业管理咨询等。
企业于税收优惠园区办理入驻,不用企业亲自跑流程,全程都由我司专业人员代办。正常情况下,一周左右就可以出执照,我司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Ⅶ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对于股东来说,投资决策都必须考虑税收政策因素对投资回报的影响。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简要介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注册地点的选择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区税负存在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比如,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做法,具体内容包括:
1. 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
(2)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4)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5)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6)以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7)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8)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2. 征税范围
减按24%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投资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企业的创立初期,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机构的损失转嫁到总公司,进而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而当投资的企业进入常规运行的轨道之后,则可采用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动的企业。企业非正常流动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
1.脱壳分离型
这类企业“东边垒窝,西边注册;南边挂牌,北边生产销售”。有些企业只是在某个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登个记、挂个牌,实际生产经营地未变。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记注册几家甚至十几家公司。
2.总分机构“倒置型”
有些企业原总机构在某城区,为享受优惠政策,将总机构办公住所迁移到某经济开发区,而在原地设立分支机构,造成主体税收转移或税收级次变更。
3.“全脱型”
由于各区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一,出现了“哪里政策宽松、企业就往哪里迁”的现象。这类企业新注册地与经营地虽然是一致的,但并非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迁址,纯粹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免缴、少缴税收和各项基金。个别企业这里享受完了优惠政策,又搬迁新址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4.“游动无照经营型”
少数企业为脱离工商、税务部门的属地管理,借变更经营场所之名搞游动无照经营。
投资方向的选择
随着社会越来越注重环保型经济的发展,环保产业和产品也会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实现投资方向的调整,达到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就规定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的减免优惠
(1)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年免征营业税;之后3年减半征收营业税。
(2)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成果转让,及其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成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
(2)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3)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198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同时,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②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