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二)受理
受理条件: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规定形式。
申请条件
1、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2、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人资社保部-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办事指南
⑵ 如何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2、递交相关材料;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产权、使用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及员工的基本情况、身份证、从业证明;
6、公司章程;
7、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员工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⑶ 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怎么办
可以办理的人力资源的,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办公场所证明
5、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6、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证报告(部分省份需要)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工作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书案例
⑷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米)、办公设施;
3、有一定数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合伙企业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材料: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含告知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简历
4.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6.工作设备情况
7.工作规范和章程
8.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服务大厅“单一事项综合受理”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窗口工作人员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推送给审查人员。审查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告知申请人现场踏勘、审图和专家评审的具体要求及时间。
4.实质审查完成后,审查人员将申请材料推送给批准人员。批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质审查意见,对申请事项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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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人力资源许可证如何办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 社保 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 身份证 、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 营业执照 》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 居住证明 ;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 租赁协议 );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 劳务派遣 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⑹ 人力资源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哪哗局审核;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6、银行开户;7、税务局核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法律客观: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举肆出决定的,李答行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⑺ 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具体办理流程有人知道吗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企业提交名称至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准备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交由责任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与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符合要求则下发人力资源许可证。
企业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请报告;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4名以上专职人员的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证》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及相对应的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并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的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6、新设立的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或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8、应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不得为私人住宅),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9、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