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这是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而制定的,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⑵ 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本着简政放权、高效便民的原则,江苏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并从其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审查审批权限及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制度明确了论证具体的范围。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直接取用其它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明确了报告表适用情形。规定取用地表水10万立方米/年以下、浅层地下水1万立方米/年以下、自来水或工业水厂及其他非传统水源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可编制水资源论证表。同时,适用报告表的还应具备三个条件:非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工艺比较简单,取水水域附近无敏感目标,取水口不设置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不设置入河排污口,或退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明确了报告表审查审批工作程序。报告表审查审批权限与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一致,原则采取函审或网络审查的方式,经审查修改并由专家组长复核签署意见后,正式提交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⑶ 水资源论证报告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报告基本内容包括:
总论:项目来源、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编制依据、工作等级与水平年、水资源论证范围;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地点、规模、原料、产品方案、投资等)、项目与产业政策、有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生产工艺技术介绍、建设项目取用水情况、项目退水情况;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基本情况、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用水合理性分析:用水节水工艺和技术分析、用水过程和水量平衡分析、用水水平评价及节水潜力分析、项目用水量核定;
取水水源论证:水源方案比选及合理性分析、地表水取水水源论证、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矿坑排水水源论证、公共供水取水水源论证、再生水取水水源论证;
取水影响论证:对水资源的影响、对水功能区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受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取用水状况;
退水影响论证:退水方案、对水功能区的影响、对水生态的影响、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论证;
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节约措施、保护措施、管理措施;
结论与建议: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
⑷ 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资源论证工作是一项针对那些扩建、改建或新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取水以及退水的合理性和对水体与其他的相关权益的合法性而展开的一系列的分析及论证活动。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时向审批机关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日取地表水五千立方米以上的;(二)日取地下水一百立方米以上以及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地下水的;(三)水力发电总装机一千千瓦以上的;(四)洗矿、造纸、电镀、印染、规模养殖等污染较大的。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时向审批机关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一)日取地表水一千立方米以上不足五千立方米的;(二)日取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上不足一百立方米的;(三)水力发电总装机一百千瓦以上不足一千千瓦的。
⑸ 办理水资源论证
首先,你要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看看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这个和取水量的大小有关系,取水量小,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批给你不需要做论证,大一点也可以仅仅做水源论证,取水量大小还关系到论证单位的选择,论证有甲、乙两类资质,地表水日取4万方以下可以找乙级单位,否则就要找甲级单位;其次,根据论证的要求,你需要提供:
1、委托书;
2、项目建议书;
3、如果程序允许的话,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其他,和承接方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