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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有什么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6-30 01:01:10

‘壹’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4月,规划范围为东至107辅道、南至郑尉路、西至中州大道以东七里河桥、北至陇海铁路线以南经北六路,规划面积为12.49平方公里。2000年2月,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范围为“陇海铁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约50平方公里的三角地带”,于同年9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对周边17个行政村实行托管,形成东至京珠高速、南至西南绕城、西至机场高速、北至陇海铁路线55.63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2006年9月,第二次对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东部的9个行政村实行了托管,形成了82.1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

吴振华 局长(女)

王旭 副局长

白东 副局长

樊杰 副局长

刘玉德派腊亮 副局长

吴振华简介:女,汉族,河南荥阳人,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至今,任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立1室、4组、1队,分别为办公室,地籍、利用、交易组,用地、规划、耕保组,土地征收清点测量组,土地征收核算组,信访、执法监察大队。

【土地资源】截止2010年底,本区耕地2332.4公顷、园地308.3公顷、林地962.4公顷、草地297.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40.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0公顷、其他土地9.1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报批土地完成占补平衡指标5266亩。因开发区无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无法保障我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领导前往驻马店、信阳等地协调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异地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744亩;市级协调中牟县、惠济区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522亩。

【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自从2009年,全国开始进行第二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开区国土分局积极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搜集了全区各镇(办)经济统计情况、城乡专题补充调查、统筹专题调查、新增建设调用地总量核查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核查表等相关资料。目前,京珠高速以西区域用地全部纳入郑州市450范围。共保留基本农田2.5平方公里,并调整到东南部和京珠高速公路两侧,以满足未来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京珠高速以东区域8000余亩土地进行调整规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新城打下坚实基础。

【建设用管理】2010年共报批土地10171亩,其中京珠高速以西2790亩,京珠高速以东7381亩。共批回土地8570亩,已供地330亩,可进入供地5553亩,省政府批回2687亩。京珠高速以西报批土地总面积2790亩,其中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报批土地2687亩。第二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金荣房地产、安置小区、赵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03亩。京珠高速以东报批土地总面积7381亩(市本级批次1167亩,中牟县批次6214亩),其中市本级批次的双汇二期、宇通剩尘宽余地、恒昊剩余地、海尔、牧鹤、大王庄大孙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167亩。中牟县批次的恒天、宇通新能源汽车、宇通重工整体搬迁、日产零部件园、龙工、双汇剩余地等项目6214亩。2010年省政府共批回土地8570亩,其中2009年局缓批次5883亩,2010年批次2687亩。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2687亩,省政府已批回,正在进行征收工作。2010年完成开发区项目涉及区外土地征收工作1宗(经北六路),面积24.5亩。

【土地利用管理】全面实施土地“招拍挂”工作,保证项目落地建设。2010年全年完成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百事饮料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土地“招拍挂”工作,土地总面积4602亩,总成交价11.3亿元。2010年11月准备挂牌3宗,面积95.58亩,预计可征收出让金247万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包括数据、图件、相关文字和土地数据库等成果,全面查清了目前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了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执法监察】完成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99个,其中合法图斑28个,违法图斑51个,实地伪变化20个。7月16日,国土资源部下达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增补图斑核查的工作任务,经初步核查,开发区共增补图斑128个。经实地认定,128个卫片图斑分解为105宗用地,用地面积2662.3亩。截止2010年12月,开发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已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关数据填报已全部按时上报,涉及违法的图斑已全部立案查处。2010年加强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周二、周四例行巡查的同时,会同办事处对所辖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用地事件的发生。2010年共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8起,并通报督促各办事处组织进行联合拆除,将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地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信访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主要领导接访日和工作人员下访日制度。按照日常工作安排定期深入到村、组,认真排查信访有苗头的地方,了解情况,找出问题,认真同信访人见面,同他们谈心,听取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给予认真解答。2010年共收到传真、文件、转办共计13件,20余人次,政策咨询9起,11人次,均复核复查完毕。

(张伏佳)

‘贰’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窗口办文、信访、保卫、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职能
组织起草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协调有关立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错案追究等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 规宣传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土地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负责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土地、矿业违法案件。
规划处 职能
研究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指导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财务处 职能
负责拟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国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纳费登记、年审、征收和稽查。
耕地保护处 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
用地管理处 职能
负责全市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负责新增用地的出让、划拨工作。
地籍测绘管理处 职能
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籍档案和信息系统;负责调查处理跨县(市)区和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 职能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入股)、出让、转让、租赁、抵押、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的流转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负责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
矿产开发管理处 职能
负责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受委托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工作。
地质勘查储量处 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健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系统;管理全市矿床工业指标;负责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储量报告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地质矿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负责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负责综合评价全市矿产资源态势;负责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负责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勘查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地质勘查及地质勘查项目登记管理。
纪检监察室 职能
组织制定党风廉正建设的规划、计划;协同局党组加强反腐败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工作;主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负责对全市土地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正、勤政情况进行检查。
地质环境处职能
负责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买施;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参与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管理;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机关党委 职能
(一)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情况,指导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依据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的权利。
(三)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处级(含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本系统的重大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检查处理。
(四)受理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五)指导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局党组、理事会及有关单位提出报告和建议。
(六)协助局党组和理事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承办总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总社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七)承办中纪委、监察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矿业监察处 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贯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督查各县(市)区对无证采矿、无证勘探、越界采矿、非法转让探、采矿权等矿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对无证非煤矿山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受理各类矿业违法行为举报,负责重大矿业违法案件的调查、立案、听证、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承担市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信访处
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信访,并将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局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基层信访部门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办局以上单位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期上报处理结果;参与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区到市以上单位的异常上访问题。
人事教育处 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窗口办公 职能
负责受理和发放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方面的报件、批文、证本;负责收取国土管理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规费;负责联系有关业务承办科室的工作情况,随时掌握办文进度,主动提供业务政策咨询服务。

‘叁’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管的是什么什么是违法呢

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

设立了新浦、海州、连云、开发区、直属共5个国土资源分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有什么项目扩展阅读: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二)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六)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八)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