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矿产资源的利用前景
经济技术发达的国家,尽管现代化道路有所不同,但都无从摆脱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曾有人对世界上常用的40种矿产做过这样的估计:有很大一部分矿产资源,只能维持到本世纪末,加上它的分布的不平衡,因此国际间对矿产资源的争夺将长期存在。我们应该抓紧时机,充分发挥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加速开发利用,这是强国富民的根本。但是,由于经济技术和交通条件等的限制,资源利用程度还很低,大部分矿产还有待开发利用。
(一)当前国际市场紧俏和国内市场也紧缺的矿产,主要是有色金属。根据本省有色金属矿产品种全,点多面广,储量丰富,又具有悠久的开发历史,具备一定的经验和技术,因此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原料工业,矿山实行大、中、小并举,国家、集体、私有(含股份制)各自发挥优势,合作开发,综合回收,这样,选矿、冶炼统筹合理安排,既可解决国家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从多渠道增加收益,为国家多做贡献。
(二)充分发挥磷、盐矿产资源的优势,加快磷化工、盐化工原料基地的建设。本省大量的磷矿石外运,受到交通条件的限制,资源优势无法发挥;重要途径是就近发展各种不同规模的高浓度复合磷肥和磷精矿生产,这样就有可能扩大开采量,增加销售量,促进磷矿开发。对于贫的硫铁矿,应设法进行利用,以解决磷肥生产中对硫酸的需求。盐是制造盐酸和碱的原料,在有色金属工业中用量也很大,应加快盐矿开发,并尽可能利用所伴生的芒硝。
(三)钢铁在现代化工业中,仍处于主导地位。云南省铁矿分布集中,富矿比例高,能源也不缺,很有条件发展钢铁工业。当今全省钢年产量为100万吨,需要消耗500万吨铁矿石,而在昆钢附近(武定—新平一线)就保有铁矿储量近7亿吨,不但能保证昆钢的扩大,还可开辟新的钢铁企业。
(四)云南省的能源结构,在一定时期内,仍以煤为主。煤炭开采除巩固、发展国有煤矿外,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加大煤炭外运以增加收入。滇西缺煤地区,除继续注意找煤外,就已知煤矿点要合理地强化开采,扩大褐煤的利用。
矿产是一次性资源,不能再生,因此在开发矿产资源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开采,充分利用,保护资源;绝不能只顾眼前,丢矿压矿,采富丢贫,乱挖滥采。一定要强调综合利用、综合回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同时做到环境保护,减少废石、废水的排放量,达到变废为宝,对子孙后代负责。
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是国民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有关部门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一定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科学办矿。要逐步实行矿产资源的有偿占用,以提高矿物回收比例,充分发挥资源效益。
Ⅱ 人力资源前景如何
我认为人力资源还是很有前景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注意人力资源的管理,企业以创造利润为最终目的,而人是创造利润的主要源泉。企业培养出一个老员工,特别是优秀的老员工,需要大量的时间与成本,而人力资源中的绩效考核和人员考核,在这一块就可以考虑如何将人效最大化,员工忠诚化,企业绩效化。
员工得到回报,企业产生利润。人力资源六大板块,不管是薪酬,培训,绩效,其最终目的是使企业稳健的良性发展,使员工r薪酬得到相对满意,同时能拥有一个进步的平,发展的空间,那便是人力资源存在的终极要素。
将人力真正发挥资源作用,就是真正的有前景!
Ⅲ 地球上自然资源的前景
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通常称为自然资源,可分为有形自然资源(如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等)和无形的自然资源(如光资源、热资源等)。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自然资源,分如下: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气象,水资源等。
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又是环境要素。
已经被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称为“资源”,将来可能被利用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潜在资源”。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其中有限资源又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
自然资源泛指存在于自然界、能为人类利用的自然条件(自然环境要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通常包括矿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与生物资源等。它同人类社会有着密切联系;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又是社会生产的原、燃料来源和生产布局的必要条件与场所。自然资源仅为相对概念,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与科学技术进步,部分自然条件可转换为自然资源。如随海水淡化技术的进步,在干旱地区,部分海水和咸湖水有可能成为淡水的来源。
自然资源具有3个特点:
①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②区域性。指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着地域差异,并有其特殊分布规律;
③整体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的内含,随时代而变化,随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扩展。按自然资源的增殖性能,可分为:
①可再生自然资源。这类资源可反复利用,如气候资源(太阳辐射、风)、水资源、地热资源(地热与温泉)、水力、海潮。
②可更新自然资源。这类资源可生长繁殖,其更新速度受自身繁殖能力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如生物资源,为能生长繁殖的有生命的有机体,其更新速度取决于自身繁殖能力和外界环境条件,应有计划、有限制地加以开发利用。
③不可再生资源。包括地质资源和半地质资源。前者如矿产资源中的金属矿、非金属矿、核燃料、化石燃料等,其成矿周期往往以数百万年计;后者如土壤资源,其形成周期虽较矿产资源短,但与消费速度相比,也是十分缓慢的。对这类自然资源,应尽可能综合利用,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和破坏。这类资源形式周期漫长。
<<辞海>>对自然资源的定义为: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人类加工制造的原材料)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等,使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为: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大英网络全书的定义为:人类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以及形成这些成分源泉的环境功能。
于光远的定义为: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未经人类加工的资源,如土地、水、生物、能量和矿物等
狭义的自然资源只包括实物性资源,即在一定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生态价值或经济价值,从而提高人类当前或可预见未来生存质量的天然物质和自然能量的总和。
广义的自然资源则包括实物性自然资源和舒适性自然资源的总和。
自然资源
我国非常重视自然资源问题,在这方面的颁布的法律包括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许多部。1979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截至1998年,我国共颁布了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9部。此外,还建立了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这也是自然资源价值在法律上的体现和确认。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建全和完善,现在自然资源具有价值的观念,已为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并在许多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立法中得以体现。与此同时,还建立了自然资源档案制度、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等。即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当事人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出口等都进行了规范。尤其在在土地资源方面,有“土地使用权证”;在草原资源方面,有“草原使用权证”;在森林资源方面,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在矿产资源方面,有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在渔业资源方面,有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有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在水资源方面,有取水许可证等等。这些,有利于对自然资源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保护。
许多的人都呼吁:保护地球,保护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