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水资源费改税内容怎么样
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地下水和超计划用水适用较高税率,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在原有的负担水平不变。
从试点的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征管也比较顺畅,税收调节的作用也逐渐呈现。主要是强化纳税人节水意识,抑制地下水的超采,倒逼高耗水企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对个人来说,负担是没有增加的。
(1)水资源办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征税制度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直接在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税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为了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于法有据,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6年在河北省实施,从2017年12月份,试点工作扩大到了9个省,主要是在缺水比较严重的几个地区,包括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即华北地区缺水比较严重的地区。
Ⅱ 如何深化水文水质管理体制改革,如何创新水文水质运行机制
水文既是一项传统的专业性工作,又是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水文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日趋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水资源条件深刻变化的历史背景下,水文的基础地位更加重要,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1水文的社会功能
1.1为防汛抗旱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极端水旱灾害事件呈频率加快、强度加大、危害加深的态势。各级水文部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水情、雨情、墒情、地下水等方面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着力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1.2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水文部门通过大量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为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优化配置水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水文部门积极开展水功能区监测、水源地水质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水量水质综合评价等,为水资源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水文部门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用水定额等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1.3为水生态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水文部门充分利用自身水文站网和人员优势,积极开展水质、藻类监测和分析评价,为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保障生态安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等工作中,水文部门及时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持。水文部门与水土保持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研究,为水土保持提供了良好服务。
2传统水文与现代水文的比较
在美国,水文主要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水文数据遥测系统和地球静止卫星系统(GOES)进行的水文数据实时传输,并广泛运用Internet网,从而水文站点做到了无人值守,每个野外水文观测人员负责的站点数高达12~18个。这几年,我们水文也开始大力推广巡测,着力解决基本水文人生活与工作的矛盾。但由于我们的硬件设备设施没跟上,还没能真正意义上让基层的水文工作者从固定的断面解放出来。这些与美国水文比较起来,我们的水文主要还是靠人多,依靠的是人多力量大,而美国的水文他们则主要依靠的科学技术,运用先进的设备,从而轻松的一个人管理十几个水文站点。
3传统水文向现代水文转变的途径
在当前这个与国际接轨的新时代里,我们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面前,想不想创新,敢不敢创新,能不能创新,关系到整个水文事业兴衰成败。目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水文工作的诸多不适应,如何发挥水文人的优势和弥补我们的不足之处,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关键要点,盯住问题抓落实,扭住难点去攻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新本领,要通过创新推动水文稳步快速发展。那如何推进水文由传统水文向现代水文转变呢?
3.1拓宽服务领域。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水污染、水资源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水文部门应积极主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通过充实和调整水质监测站网,加强设施和人员素质建设,开展工业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入河排污口调查,定期测报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监测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开展水资源旬报工作,系统掌握了河流的水质基本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开展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的预测预报,旱情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以更好地服务于防汛,服务于社会。同时,水文系统要认真做好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为防洪、城市规划和国民经济建设开展多方位的优质服务。
Ⅲ 节水办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如果这次改革它将划分为哪类呢
水资源水文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属于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职责是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3)水资源办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案例:
顺义区水务局张镇水务所节水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张某,在检查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水表时,没有发现铅封被动手脚,最终该公司通过回拨水表、少报用水量的方式,少缴水费120余万元(本报8月8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查明,张某于2012年5月起担任顺义区水务局张镇水务所节水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张镇水务所辖区内的用水户进行管理和检查,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责任公司系其管户。
张某在对上述企业进行水表检查时,违反了必须两人到场的规定,且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发现该企业的水表铅封已损坏、实际用水量与上报用水量存在重大出入等情况,仍对该企业水表显示的读数进行读取和记录。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等人通过回拨水表、少报用水量的方式盗窃国家水资源,少缴纳水费120余万元。盗窃案被立案侦查后,娃哈哈京城桶装水公司补缴水费50万余元。2014年10月15日,张某主动投案。
Ⅳ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改革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水资源与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不同,它是一种动态的、可再生的资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Ⅳ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会带来哪些影响
据报道,11月28日,财政部公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此次改革试点将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确定具体税额等管理权,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
此外,企业也提高用水效率。河北省钢铁等高耗水企业加大节水投入,配备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将处理后的中水循环使用,改税后,水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税额标准基本延续了水资源费现行规定,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
希望大家都可以节约用水!
Ⅵ 2019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
第三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雪山融水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五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
第六条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地表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类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方向等进行细化分类。
第七条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
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第八条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对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地表水。
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在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不含农业生产取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取水)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在非超采地区税额标准2-5倍幅度内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超过5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地区,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同类用途的城市供水价格。
第九条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条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除水力发电、城镇公共供水取用水外,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标准基础上加征1-3倍,具体办法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加征超过3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农业生产取用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取用水。
第十二条对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疏干排水)和地温空调回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三条对下列取用水减免征收水资源税:
(一)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税和免税情形。
第十四条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第十六条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第十七条在河北省区域内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在河北省内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八条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水资源税由调入区域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九条建立地方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税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取水许可情况和超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并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实际取用水的申报信息。
纳税人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实际取用水量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地方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相关申报信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信息进行比对,并根据核实后的信息征税。
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地方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后,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第二十一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和保障。对原有水资源费征管人员,由地方政府统筹做好安排。
第二十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涉及的有关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